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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述了林地用火与水土流失关系,阐明在北方及南方平原林地“规定用火”或“迹地用火”后,土壤渗透性能得到改善,水土流失较为轻微;而在南方山区,强度火烧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陡坡地段可蚀性较强的土壤水土流失尤为严重.根据火后土壤生境特点及用火现状,指出林业用火与耕作制度有机组合,形成特定的“农林业系统”,将为南方林业生产带来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