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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众创空间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36号)、《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杭科高(2015)20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第一批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