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应“留主干,去枝杈”

来源 :教育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lpaalp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对于经常违纪的学生,班主任该如何管理?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一次与父亲攀谈农事,我豁然开朗。
  周末回家,谈起种庄稼和管理苗木,父亲指着庭院外的一棵柿子树打开了话匣子。前些年,院落门口的乱石堆里长出了一丛柿子枝条,越长越蓬乱,父亲想把它们除掉,可它们长在石缝里无法刨出,于是父亲就用剪刀把枝条全部剪掉。结果,第二年,枝枝杈杈的长出了一大丛。父亲越剪除,长出来的枝杈越多。直到有一年,父亲把长得最高最旺的一根枝条留下来,剪掉其余小的枝条,才改变了乱条丛生的局面。如今,小树苗已长成大树,成为我们夏天乘凉的好去处。父亲说,无论做什么事都有窍门,种庄稼不讲节气时令不会丰收,管理苗木不注意培育主干不会出好木材。
  一语惊醒梦中人。自担任班主任以来,为了避免班里出乱子,我对学生严格要求,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就要求学生对照《日常行为“十不准”》等规章制度,做出深刻反省。学生在接受批评教育时满口承诺遵规守纪,转眼却又我行我素,违纪现象没完没了。我天天忙于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有时连饭都顾不上吃,却从没有像父亲一样做个有心人。我开始认真反思:要让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完全按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生活,不出任何问题,可能吗?我那种一味打压的做法,和父亲当初剪除树丛,致使枝条越抽越多的做法有什么两样呢?结果不过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班里的齐旭同学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对学习没有兴趣,多次因打乒乓球上课迟到而导致班级被扣分。为此,我禁止他再外出打球。结果,他一有时间就跑到操场的平梯上爬来爬去,手掌磨出血泡,起了老茧,甚至在一次攀爬中把同学弄倒在地,摔骨折……怎么办?是不是再禁止他去玩平梯?这样一来,他说不定又会搞出什么其他名堂。我想起了父亲的做法。如果能从调皮学生的日常行为中,找到其成长的“主干”,剪除其余“枝枝杈杈”,学生是不是就能长成“好木材”了?我开始帮齐旭分析特长、寻找出路,讨论再三,鉴于他手臂力量比别人大,最终决定让他练投铅球、掷标枪。没想到,还真有成效——齐旭被推荐到校体育队练习铅球、标枪项目,不久便在校运动会上夺冠,之后他又代表学校参加县级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成为同学们敬服的榜样。
  齐旭在体育上的优势不正是“苗木的主干”吗?他的一些违纪行为不正是“苗木的枝枝杈杈”吗?看来,“树人”和“树木”的道理是一样的,都需要“留主干,去枝杈”。我本着这种想法,对班里的“问题学生”一一作了引导:王芳上自习課经常说话,影响其他同学,我就让她发挥爱说笑的特长,每天给同学说一段笑话或讲一个故事,这样一来,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不断提高;刘强打扫卫生经常偷懒,但在同学中有一些号召力,我就让他担任卫生小组长,协助卫生委员抓管理,他居然带头打扫起了卫生;李豪经常带手机进学校,我在教育他文明上网的同时,让他负责班级安全教育平台的管理任务,并协助维护班级微信群,他做得有模有样……我们班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多次受到学校的表扬奖励。
  作为班主任,我以前过于看重学生遵守了什么、对教师说的话听进多少,而没有思考班级管理的目的是什么、培养学生的方法有哪些。其实,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行为习惯、思维方式,仅用生硬的条条框框来简单粗暴地约束他们,是管理不好班级的。班主任不应停留于让学生恪守墙上张贴的规章制度,而要帮助学生扬长避短、成人成才。
  (作者系山东省沂源县河湖中学教师、全国名师工作室联盟理事单位王书奇工作室成员)
  责任编辑:刘洁
其他文献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迄今已走过近20年的历程。其间,课堂改革一直是改革的热点,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2017年教师节,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发表了“课堂革命”的论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这表明课堂改革仍是焦点、是硬骨头,需要掀起观念、技术、行为的“革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科课程目标整合、设置综合课程、跨学科的学习方式如探究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等策略。  探索过程中,综合课程实践尚存不少问题——课程整合杂乱、表层化,时间不灵活,仍沿用讲练为主的单一教学方式和传统课时教学,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整合尚未实现。精读、
前段时间曝光的“天津教师歧视学生父母收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公众的激烈讨论。该事件属于师生冲突的范畴,其发生很大程度上源于教师和学生站在了对立面,双方均未认识到,师生基于人才培养、素质提升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二者本应成为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命运共同体”概念,强调共同体内成员是相互依存、追求一致、目标相同、互鉴互惠的好伙伴和好朋友,其建设目标是营造我中有
国际私法视域内的动态法律冲突本质上是地域性法律冲突,其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上表现得较为典型。由于产生动态法律冲突的条件容易成就,同时伴随人员跨境流动性的提高,动态法律冲突更为普遍和频繁,为了更好维护相关主体在时间方面的正当期待并适当限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有必要讨论如何有效解决动态法律冲突。对此,有关国家的立法或司法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恒定论、变迁论和最密切联系等原则或方法,但各有其利弊。目前我国相关立法不甚明确,但可以考虑对上述原则或方法进行优化组合;鉴于实践中法院倾向于采取整体变迁原则,该原则兼具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