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微观经济理论中的完全竞争具有十分严格的涵义,一种产品的市场具有完全竞争性质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笔者提出的亚完全竞争概念与完全竞争相比的唯一区别是:有关产品的质量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是不对称的(市场信息是不完全的),且这种质量信息具有“信任品”特性,即消费者既难以在消费之前辨识出来,也难以在消费之后感知出来。很明显,这一条件只是对构成完全竞争的第四个条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且其外延更小,仅指具有信任品特性的产品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