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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结束后,一篇名为《生活在树上》的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引发网络热议,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对该作文的点评也在网络上引发质疑。随后,陈建新被举报还存在卖书讲课等情况。现在争议还在继续,从最初对文风、文字的讨论,演变成对“如此充满争议的满分作文如何出炉”的追问。
时文选读
/适用话题/
规范;公开;公正;
制度;责任;标准
/考点提炼/
高考关乎到千家万户,作文始终是高考语文考试中的一个最模糊、最有偶然性的环节,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去推进程序的完善和透明。人们期待的,并不是要取消这次评分,而是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改进高考作文的“评分标准”,让考生们获得更公正的对待。
按照相关程序,高考满分作文的公开,应当获得阅卷组集体同意,并报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员都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刊登在媒体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建新显然是违规的。对于其“擅自公开”作文背后的动机和利益考量,也有待进一步调查。
浙江这起高考满分作文争议,还牵出一个重要的议题,那就是类似满分作文等高考阅卷信息,到底该不该公布?《生活在树上》这篇满分作文的出炉,从侧面印证了高考满分作文公开的必要性。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考试公平,还能够督促阅卷人员履行好职责,秉持着科学和专业的态度做好阅卷工作。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阅卷流程和规则的公开工作,才能用社会监督为高考作文的阅卷“纠偏”,推进高考透明,进而保障高考公平。
长期以来,出于种种考虑,高考阅卷的许多信息都是不进行公开的。可是这些阅卷环节的重要信息,对于考生来说极为关键。能够接触和掌握这些信息的学校和考生,往往可以在高考中获得较大优势。这种信息的独特价值和市场需求,也给了“陈建新”们以权力变现、打擦边球的机会,出书、培训、办讲座因此搞得红红火火。
因此,要治理类似“擅自公开”、从中渔利的行为,固然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更重要的是用“规范公开”取代“擅自公开”,在制度上进一步推动高考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角度1
卖书讲课“一条龙”,
不能既当教練又当裁判
○思凝
古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一篇文章的优劣往往见仁见智,优中选优更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给高考作文打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章评析,公平公正是其永恒的底色。如何克服内心的主观偏好,从立意、审题、文字、思想等各个角度对文章进行客观评价、公正打分,是每一位阅卷老师的岗前必修课。
而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则是诸多裁判中的“裁判长”,往往掌握着对作文题目的解析权、评分标准制定权以及满分作文的审判权。责任之重,无须讳言。保持客观中立,尤为重要。否则,便不能杜绝个别考生钻研组长的喜好来形投机之巧。从机制上讲,阅卷结果也需要在“阅卷组共识”和“组长权威”之间寻求平衡。
说到底,教育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而比起客观性较强的其他科目来说,作文又是保证高考阅卷公平公正的“压舱石”。“作文阅卷组长”与其说是一种头衔,不如说是一种责任,不能既当教练又当裁判。
角度2
阅卷人泄露高考作文被问责,
“满分作文崇拜”会降温吗
○新华每日电讯
其实,此前舆论争议的焦点,已从对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本身的关注,转移到评卷组作文组组长陈建新身上。公众发现,在担任阅卷组长期间,陈建新一直在以主要编者的身份,参与编写多本高考作文教辅书籍,并在多所学校进行付费讲座,有利用自身权限将解读高考作文变成一门生意之嫌。
陈建新被依规问责,也给所有参与高考工作的人敲了警钟——高考事关公平,不是炒作谋私的噱头。高考阅卷,要为莘莘学子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阅卷教师,要对得起苦读多年的考生和背后的家庭。
高考公平,事关考生的前途命运,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各地应以陈建新被问责一事为鉴,对那些“瓜田李下”、蹭高考阅卷者的身份热点,借机出书、授课牟利的现象加以全面清查。同时,让语文教育回归真诚写作的本真,别让“满分作文崇拜”的套路迷了高考考生的眼。
角度3
依纪依规,规范高考“内部人”行为
○凤凰网
说到底,从评卷人选聘,到对评卷人的行为,建立严格的程序规范,都是为了匹配社会对于高考公平公正的底线要求。这次事件之所以受到广泛质疑,并非舆论苛责,而是他们的行为本身的确与现有的高考评卷、命题的相关规范存在抵牾,也与社会对于高考的公平公正期待形成了落差。
真真假假的“高考满分作文”泛滥,都与现有的高考评卷、命题规范以及对高考评卷人、命题人行为的约束规则相悖逆,消解着高考的严肃性,也影响了人们对于高考公平公正的信仰。因此,对于今年受到舆论关注的个案处置必须严格落实到保障高考公平公正的规则上来,任何突破规则,有违程序的做法、行为,都应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高考公平的保障,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唯有每个环节、每个参与主体的行为,都严格纳入规则和程序的轨道之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高考公平这块大“版图”的完整。今年多起案例的处置,理应成为推进高考相关规则内容明晰化、执行刚性化的一次契机,以对规则和程序的有力捍卫,托起高考严肃性和公平之重。
时文选读
/适用话题/
规范;公开;公正;
制度;责任;标准
/考点提炼/
高考关乎到千家万户,作文始终是高考语文考试中的一个最模糊、最有偶然性的环节,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去推进程序的完善和透明。人们期待的,并不是要取消这次评分,而是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改进高考作文的“评分标准”,让考生们获得更公正的对待。
按照相关程序,高考满分作文的公开,应当获得阅卷组集体同意,并报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员都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刊登在媒体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建新显然是违规的。对于其“擅自公开”作文背后的动机和利益考量,也有待进一步调查。
浙江这起高考满分作文争议,还牵出一个重要的议题,那就是类似满分作文等高考阅卷信息,到底该不该公布?《生活在树上》这篇满分作文的出炉,从侧面印证了高考满分作文公开的必要性。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考试公平,还能够督促阅卷人员履行好职责,秉持着科学和专业的态度做好阅卷工作。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阅卷流程和规则的公开工作,才能用社会监督为高考作文的阅卷“纠偏”,推进高考透明,进而保障高考公平。
长期以来,出于种种考虑,高考阅卷的许多信息都是不进行公开的。可是这些阅卷环节的重要信息,对于考生来说极为关键。能够接触和掌握这些信息的学校和考生,往往可以在高考中获得较大优势。这种信息的独特价值和市场需求,也给了“陈建新”们以权力变现、打擦边球的机会,出书、培训、办讲座因此搞得红红火火。
因此,要治理类似“擅自公开”、从中渔利的行为,固然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更重要的是用“规范公开”取代“擅自公开”,在制度上进一步推动高考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角度1
卖书讲课“一条龙”,
不能既当教練又当裁判
○思凝
古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一篇文章的优劣往往见仁见智,优中选优更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给高考作文打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章评析,公平公正是其永恒的底色。如何克服内心的主观偏好,从立意、审题、文字、思想等各个角度对文章进行客观评价、公正打分,是每一位阅卷老师的岗前必修课。
而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则是诸多裁判中的“裁判长”,往往掌握着对作文题目的解析权、评分标准制定权以及满分作文的审判权。责任之重,无须讳言。保持客观中立,尤为重要。否则,便不能杜绝个别考生钻研组长的喜好来形投机之巧。从机制上讲,阅卷结果也需要在“阅卷组共识”和“组长权威”之间寻求平衡。
说到底,教育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而比起客观性较强的其他科目来说,作文又是保证高考阅卷公平公正的“压舱石”。“作文阅卷组长”与其说是一种头衔,不如说是一种责任,不能既当教练又当裁判。
角度2
阅卷人泄露高考作文被问责,
“满分作文崇拜”会降温吗
○新华每日电讯
其实,此前舆论争议的焦点,已从对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本身的关注,转移到评卷组作文组组长陈建新身上。公众发现,在担任阅卷组长期间,陈建新一直在以主要编者的身份,参与编写多本高考作文教辅书籍,并在多所学校进行付费讲座,有利用自身权限将解读高考作文变成一门生意之嫌。
陈建新被依规问责,也给所有参与高考工作的人敲了警钟——高考事关公平,不是炒作谋私的噱头。高考阅卷,要为莘莘学子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阅卷教师,要对得起苦读多年的考生和背后的家庭。
高考公平,事关考生的前途命运,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各地应以陈建新被问责一事为鉴,对那些“瓜田李下”、蹭高考阅卷者的身份热点,借机出书、授课牟利的现象加以全面清查。同时,让语文教育回归真诚写作的本真,别让“满分作文崇拜”的套路迷了高考考生的眼。
角度3
依纪依规,规范高考“内部人”行为
○凤凰网
说到底,从评卷人选聘,到对评卷人的行为,建立严格的程序规范,都是为了匹配社会对于高考公平公正的底线要求。这次事件之所以受到广泛质疑,并非舆论苛责,而是他们的行为本身的确与现有的高考评卷、命题的相关规范存在抵牾,也与社会对于高考的公平公正期待形成了落差。
真真假假的“高考满分作文”泛滥,都与现有的高考评卷、命题规范以及对高考评卷人、命题人行为的约束规则相悖逆,消解着高考的严肃性,也影响了人们对于高考公平公正的信仰。因此,对于今年受到舆论关注的个案处置必须严格落实到保障高考公平公正的规则上来,任何突破规则,有违程序的做法、行为,都应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高考公平的保障,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唯有每个环节、每个参与主体的行为,都严格纳入规则和程序的轨道之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高考公平这块大“版图”的完整。今年多起案例的处置,理应成为推进高考相关规则内容明晰化、执行刚性化的一次契机,以对规则和程序的有力捍卫,托起高考严肃性和公平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