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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拐卖人口或贩运人口犯罪将侵害上百万人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安全。联合国于2000年通过了作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补充议定书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简称《贩运人口议定书》);多数国家也均有落实刑事定罪、受害人保护等多方面的立法及专门规定,并对妇女及儿童等弱势群体多有关注。《儿童权利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亦强调在拐卖案件中对儿童施以特殊保护的重要性。国际条约的约束力及有效性应体现在缔约国对其法条在国内立法层面的吸收或转化以及执行。中国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被拐受害人及潜在受害人的国家,应积极履行其以作为以上国际公约缔约国的条约义务和国际义务。然而在中国,儿童作为被拐受害人群体中最为弱势的群体,却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法律保护及社会救助。基于前人在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在国际法框架下的不足,本文试图以《贩运人口议定书》、《儿童权利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条约的立法原则和指导方针为标准,对国内现行反人口拐卖机制和法律框架在内化国际条约要求方面从刑事定罪、人权(包括儿童权利)、劳动权利、难民制度、及社会经济角度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以期一窥有关法规制度的变化和完善过程和未来的优化方案。考虑到人口贩卖问题的复杂和国内相关政策的繁杂,该研究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本文第一部分将简要介绍全球范围内人口贩卖,特别是儿童人口贩卖的特征、表现,和相关政策的应对,以及本文的研究问题、研究目标、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将概述反人口贩卖法律框架在国际层面上的发展和变化,并强调国际社会对反儿童人口贩卖的关注及已予以广泛认可的国际标准。第三部分将重点关注于中国儿童人口贩卖的现状,并从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角度分析导致该问题的主要潜在因素;并就中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应对策略和完善措施进行全面回顾。第四部分将依据国际标准,特别是《贩运人口议定书》刑事定罪/犯罪人的诉讼、被害人的保护、反拐的预防三个方面与中国有关反拐的立法进行比较,并结合《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中对儿童进行特殊保护的要求进行权衡和考量。第五部分将简略纵观其他国家,主要是美国及欧洲列国的反拐立法,以期在国际法反拐框架上获得更为全面及实践角度的建议,并就前文中提出的立法不足提出应对建议,帮助国内学者、政策研究机构、立法机构获得对反拐立法在内化过程中更全面的理解,扩大我国国内反拐立法的覆盖面,统一有关立法在刑罚、规定方面的矛盾、提高对儿童受害者或潜在儿童受害者的保护及救助力度。最后,本文将就研究的不足和局限和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