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困境及战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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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世界贸易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可以说,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大至国家、小至企业最具竞争性、最有增值效应的资产。如果对其进行有效地开发、保护、运用和管理,就会使企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知识产权 企业发展 知识经济全球化
  作者简介:曾丹、杨佶,怀化市委党校专职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9-060-03
  一、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制度背景
  30年前,国人的头脑中,尚无知识产权的概念。就在《民法通则》颁布前夕,“知识产权”的称谓还饱受争议。应该说,中国人真正接受了一次“知识产权的洗礼”,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
  众所周知,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和知识产权协定是世贸组织的三大主体制度。作为世界贸易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可以说,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大至国家、小至企业最具竞争性、最有增值效应的资产。为顺应这一时代潮流,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制定本纲要。”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战略是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这一大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纵观全球200来个国家和地区,被公认为属于创新型国家的,有20几个,如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此外,这些国家所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世界数量的绝大多数。综合这些技术指标,我们将“创新型国家”定义为:
  将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竞争力的国家。①
  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瞩,早在纲要颁布之前的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就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2006年1月,他又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要用1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这样宏大的理想落实到现实层面,就是要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企业。
  中国入世后,我们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找到了市场化的方向,那就是: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企业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面前责无旁贷。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当今世界科技和经济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在创新型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可以说,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一个企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如果对其进行有效地开发、保护、运用和管理,就会使企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困境
  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使企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我们首先关注的,应当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积弊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使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具体来说: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的积弊造成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普遍匮乏;而入世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带给我们的重重压力,使得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的过程中举步维艰;放眼国内,硝烟四起,知识产权纠纷正在不断蔓延。
  (一)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普遍匮乏
  可以说,这是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首先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的创造还处于初级阶段。据统计,在中国98%-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3/4以上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②二是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三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较低。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之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曾列出这样的公式:
  质量不好+运用不好→价值一定低
  质量不好+运用得好→价值不一定低
  质量好+运用不好→价值不一定高
  质量好+运用得好→价值一定高③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运用不好将阻碍其经济价值的实现,而目前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还停留在保护和占领市场层面,较少像跨国公司那样在竞争中灵活运用各种知识产权战略资源。
  (二)海外知识产权挑战影响日益严重
  入世以来,我国企业遭遇了来自海外的知识产权严峻挑战。因为技术缺乏创新,使得国外企业有机可乘:温州打火机遭遇国外技术壁垒,成为第一只被宰割的肥羊;我国的DVD行业急转直下,被国外一纸专利打击得全军覆没。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多达数十亿美元。有一个小故事,说的是一对含辛茹苦的父母,把孩子抚养到18岁。有一天,一个陌生人捧来一叠材料,说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是我亲生的,从此这对父母陷入了痛苦的深渊。这个小故事反映出我们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窘境:明明是自己的孩子,到头来却被他人抢走,明明是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国外却要遭到侵权的诉讼。可以这么说,很多国外企业以维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其真正目的是打垮我们的企业。
  2009年,三一重工在与奔驰的商标大战中一举获胜,被外界称为“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第一案”。这一案件扭转了我们在海外知识产权挑战中的一贯败局,使得我们看到了希望的火种。但是,像三一重工这样的企业毕竟凤毛麟角,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我们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挑战将会越来越严重。
  (三)国内知识产权争端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2010年各级法院新收民事案件42931件,同比增长40.18%;刑事案件3992件,同比增长9.58%;行政案件2590件,同比增长25%。2010年审结的民事案件41718件,同比增长36.74%;刑事案件3942件,同比增长7.7%,其中有罪判决6000人次;行政案件2391件,同比增长21.31%。通过以上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国内知识产权争端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且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争端呈现出如下特点:因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需要明确具体界限的疑难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及争夺市场的专利、技术秘密和商标案件显得尤为突出;专业技术事实认定困难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及生物、化工、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显得尤为突出;关联案件明显增多,从管辖到实体,从侵权到确权,从追究刑事责任到请求民事赔偿,从地方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穷尽各种程序的攻防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反映出市场主体之间竞争的激烈;网络技术的发展,方便了知识产权产品的传播,创新了商业经营模式,也影响了相关行业原有利益的分配格局,因此而引发的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明显增多。
  种种残酷厮杀的迹象表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尚未走上正轨,行业内良性竞争、健康发展的氛围并未真正形成。在诸多的困难面前,我们应当如何应对,知识产权战略的选择和运用,成为每个企业发展无法回避的课题。
  三、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运用
  所谓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及其制度的特点去寻求企业的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战略。④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四个能力”的逻辑顺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分为开发战略、保护战略、运用战略和管理战略。
  (一)开发战略
  1.鼓励自主研发
  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其运作模式应该是“知识控制资本”,而不是“资本控制知识”,正如卡内基关于企业管理所提到的“欲食蜂蜜,勿踢蜂箱”,中国企业应该解决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研发人员利益机制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一条文直接规定了货币出资比率的下限,实际上间接规定了知识产权出资比率的上限,即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
  另外,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可以质押的知识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以上法律规定意味着,我们在创业时,如果没有资金,只有知识产权,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或者以知识产权作担保向银行融资,得到资金后继续下面的事情。这就解决了有资金没技术、有技术没资金的难题,使得二者可以对接起来。不仅如此,在公司成立后,也可以将知识产权折合成股份,将一定比例低价分配给研发人员,通过让研发人员成为股东的方式,将他们个人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应该说,知识产权机制使人们利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成为可能,从而激发了研发人员的的创造热情,使得自主创新有了利益驱动力。再者,以知识产权入股可以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与责任心,从而为企业自主研发提供持续性动力。
  2.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自1995年和2002年我国相继出台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后,我们一直在寻求科技、教育、人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连接点,这些可贵的探索不仅给我们留下了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失败的教训。鉴于此,在十二五规划中,又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将其与前面两大战略并列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三大战略。落实到企业发展层次,就是应当加强企业与其他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其中最重要的合作方式就是进行校企合作,实现技术与资本的完美结合。在西方发达国家,学校等科研单位培养的高素质人才往往成为企业的后备人力资源库,而企业则为科研机构的人才培养和研发活动提供资助,使知识产权得以顺利诞生。这种合作模式非常适合现阶段的中国企业,可以节省开发新技术与新产品的时间,使得科技、教育、人才、资本找到最完美的结合点,加速企业创新发展。
  3.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
  大科学家牛顿曾经说过: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任何创新都不可能不借鉴前人的智慧和成果,自主创新并不等于百分之百的原始创新。按投入要素和产出成果的不同,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可以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是把各种已有的相关技术有机融合,以一种新的思路形成新的产品或营销模式。引进吸收再创新是指在消化吸收已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升级,更好地满足市场消费需求,赶超先进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不是简单的模仿和拷贝,而是对已有技术的提升和改良,进而实现赶超。尤其是中小企业,规模不大,资金有限,完全的原始创新存在着相当的风险和困难,更适宜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这种方式使得企业用较少的时间、较低的成本取得产品和市场的突破,这是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式。
  (二)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立法、确权、审查授权、防止侵权和打击侵权等执法的全过程,⑤而对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就是要构筑知识产权预警和防御体系,在条件成熟时,甚至要主动出击,因为“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具体来说,在商标保护方面,要做到及时注册,防止他人恶意抢注,条件具备时要积极进行驰名商标的申报。商标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其保护范围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因此,要使我们的品牌走向世界,应该坚持“商标先行”策略。如海尔集团通过商标扩展,在将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2000多个商标,在未开展商务活动的地区也坚持“商标先行”策略,使海尔真正成为一个全球化的知名品牌,这个个案中所反映的经验值得广大中国企业借鉴。另外,商标实行分类保护,权利人并不能在各个类别上都占有和使用同一商标,为了防止他人搭便车、占便宜的不正当竞争,企业应该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对自己的商标实行全面的跨类保护。在专利保护方面,上世纪70年代,“杂交水稻”的案例已经在这方面给我们的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当初我们的袁隆平院士搞出了“杂交水稻”这个影响世界的发明创造,但是当他向美国申请专利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原因是袁已经在之前公开发表的论文上公布了自己的技术,专利因失去新颖性而导致申请失败。这就留下了一个遗憾的结果:杂交水稻虽造福了人类,我们却失去了独占这项技术的机会,从而使中国农业失去了一次腾飞的机遇。鉴于此类失利教训,先申请专利、再公开技术如今已经成为了业界的共识。此外,我们观察到,很多跨国公司只要在技术上哪怕有“一微米”的进步或改进,就立刻申请专利,抢占地盘,层层设防,达到了“视专利为命”的地步,这样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三)运用战略
  如前所述,知识产权可以提高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如果将其束之高阁,就无法收回研发成本、获取高额利润。鉴于此,企业在制定开发、保护战略之余,还应制定全面的知识产权运用战略。具体措施包括实施、经营、许可和质押。首先,要做到在专利有效期内尽快实施,因为专利的保护是有时限的。在我国,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专利一旦失效,任何人可无偿使用,权利人届时将失去原本的垄断地位和竞争优势。其次,要采取灵活的转让、许可和质押等经营方式,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产进行经营而获利,使其增值。比如专利许可就比较灵活,包括了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四种方式。独占许可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最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许可人的专利权,其他人包括许可人本人均不得使用该专利;独家许可排斥第三人使用,但并不排斥许可人本人使用;相对而言,普通许可和交叉许可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最弱。以上四种许可方式所带来的后果也明显不同,企业应慎重考虑,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灵活的运用战略。
  (四)管理战略
  知识产权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层次的宏观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二是企业层次的微观管理,主要包括研发管理、经营管理、制度管理、收益管理等。事实上,知识产权涉及一连串的制度安排,绝非像一些企业管理层人士所认为的那样,只要保护好就可以了。这种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还停留在“重开发,轻管理”的传统战略层次上,认为只要开发出专利技术,申请授予专利权之后就万事无忧了,保护专利是国家行政与司法机关的事情,或是牵涉诉讼之后由企业法律顾问或律师处理的事项。殊不知,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决定了权利人无法实际占有和支配权利客体,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侵权变得非常容易,我们常常付出了高额的成本,但收效甚微。较为理想的方式是进行管理,融保护于管理之内。以美国企业IBM为例,将其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通过收取专利使用费使专利科技用费增加了3300%,由1990年的0.3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10亿美元,这相当于于IBM税前净利润的1/9。IBM公司需要每年额外销售价值200亿美元的产品,才能取得同样数额的效益。⑥可见,单纯的保护可能会使知识产品被闲置,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达不到预期的效益。正如施乐公司执行总裁托曼所言:“管理知识产权将使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只有善于管理知识产权的企业才能取得成功。”⑦
  注释:
  ①詹正茂,熊思敏.创新型国家建设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②⑤张玉台,吕薇.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转型与对策.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
  ③马维野.知识产权——创新型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湖南省县市区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讨班培训课件.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http://www.ciptc.org.cn/sysInitAction.do.
  ④吴汉东.知识产权研究.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⑥[美]凯文·瑞维特,大卫·科莱恩.发掘知识产权的新价值.国外社会科学.2000(7).
  ⑦陈传夫.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2008.
  [2]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法学出版社.2003.
  [3]李先波,蒋先福.湖南省“五五“普法2010读本.海口:海南出版社.2010.
  [4]靳学军.知识产权52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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