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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疫苗事件”正迅速得到处理。
据国务院调查组消息,7月27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有重大进展,其违法违规生产事实已基本查清。
“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长春长生)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消息称,长春长生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
此外,长春长生还存在“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造假行为。
“劣疫苗”使得国产疫苗遭遇一场信任危机。目前,长春长生的生产已经全面停摆。事件连带生物行业的股市行情一齐下挫。
7月24日,習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此前在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截至7月25日,包括董事长高某芳在内的16名长春长生公司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问题的暴露
“劣疫苗”的暴露,起初由药品监管部门公开通报而进入公众视野。7月1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在7月初对长春长生“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狂犬病病发的死亡率为100%,“劣疫苗”无疑会对公众造成生命威胁。3天后,吉林食药监局公开对长春长生“百白破疫苗事件”的处罚决定,近9个月前的劣疫苗被“旧事重提”,那么,“劣疫苗”为何会上市注入儿童体内?处罚决定为何要等到近9个月后?是否需要补种、是否已经补种或有明确的补种计划?在当时,公众对此一无所知并且充满疑惑。
沸腾的舆情背景下,国家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此立案,随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介入,一条疫苗在生产、流通和使用上的“劣迹斑斑”的链条开始浮出。在局部上,涉事狂犬病疫苗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其免疫效果是否受损这一关键信息尚待更详细的披露。而“百白破疫苗事件”中的另一方,40多万支百白破劣疫苗的生产商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国企),正如长春长生在被舆情针对前那样,在质疑声中保持着沉默。
在整体上,公众的讨论将从2009年开始浮现的疫苗负面事件,尤其是2010年的山西疫苗案和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一再复盘、剪辑插叙,此前已经判定为“疫苗注射后的偶合性事件”的严重不良反应个例再被提出,结合当时模糊、尚不完整的信息产生联想。
为排查疫苗的安全隐患,挽回公众的信任感,国家药监局在7月22日提出将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的调查。据其通报,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此外,药监局已部署全国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自查。
封存涉事疫苗
“百白破疫苗事件”是近9个月前埋下的,为后来舆情发展起到催化作用的一个伏笔。让长春长生在短短一周内从一支绩优股到面临退市的,核心是“狂犬疫苗事件”。
目前,超过20个省市地区的疾控中心回应公众,均提到未有涉事疫苗。事实上,相关百白破疫苗的流转路线很清楚,仅有河北、重庆和山东三地。而“狭义上的涉事疫苗”,是指在7月初被国家药监局检查的一批,在当时就受到控制,没有进入市场。此前流通入市的长春长生的狂犬疫苗,经过了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上不属于问题批次,但这显然还无法让公众尤其是接种者心安。
长春长生生产的全部狂犬疫苗成了“广义上的涉事疫苗”。在20多个省市的回应中,湖北、山东、河南、重庆等明确表示,停用封存了所有的长春长生公司的狂犬疫苗。停用后各地疾控中心给出的建议是,中途接种的病者可使用其他厂商的疫苗做后续补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国家药监局在7月22日通报,当时的调查结论是长春长生存在“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和“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工艺变更导致疫苗的效价(有效程度)降低,只是众多可能性的一种。既已通过监管进入市场,有专家分析,长春长生错在无视规则“恶意更改”,这会间接造成安全隐患,而不一定是产品直接危害到了公众健康。
另一个消息必须引起重视。据报道,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飞行检查”是因有举报线索,举报人是生产车间的老员工,原因或为在近期长春长生岗位调整中利益受损。也就是说,此次违规行为的曝光具有一定偶然性。必须对长春长生生产的其他疫苗也进行彻查。
据国务院调查组7月27日的消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此外,2017年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516人,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层层穿透
7月24日,包括高俊芳在内的长春长生5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警方带走。截至7月27日,涉案人员增加到16人。
被刑拘的人员中,有部分是在工厂生产、质检环节的普通员工,这暗合了此前披露的长春长生“劣疫苗”屡现背后的疑点。“百白破疫苗事件”中,原国家食药监局负责人披露,涉事疫苗为效价不足,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风险。而在2016年,长春长生生产的一批210048人份的百白破疫苗中,因缺少百日咳疫苗效价测定,被拒签没能上市。这里,效价测定的缺失初现“前科”。 按规定,所有疫苗在国内上市流通前,需经过“批签发”,这要求企业生产的每一批疫苗,都要经抽样、送检、资料审核及检验合格。其中,效价检测是用国际通行的随机抽取5%抽检法,企业自查效价则是前置条件。长春长生2016年涉事疫苗缺乏一项效价测定,2017年涉事疫苗则是5%抽检法的一批“漏网之鱼”。背后测定实验的是否缺席、送审材料如何获得通过监管,生产负责人之外,这些疑点同样指向基层人员的工作。
效价指标不合格,常见于疫苗中的有效成分(抗原为主)含量不足,抗原是疫苗制作中成本最为集中之处。根国务院调查组消息,长春长生在“劣狂犬疫苗”中的系列违法违规操作,也是为“降低成本”。
而百白破疫苗是国家一类疫苗(国家免费提供的),对药企而言存在价格天花板,利润空间也相对狭窄。二类疫苗是居民自费接种,利润空间则很大,全国30多家疫苗生产商在二类疫苗市场上的竞争很激烈,但只要赢得市场,利润率普遍高于50%。让“二类苗养一类苗”,是疫苗行业的普遍现象。
疫苗价格机制下,生产商倾向一类苗“保守”,二类苗“进取”。有数据显示,依靠以二类疫苗“水痘”“狂犬疫苗”为主的六个主要产品,长春长生今年一季度的销售毛利率高达91.59%。事发前,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和水痘疫苗2017年的批签发数量分别为355万人份、360万人份,位居国内第二位。
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在2017年新晋第二,“进取”背后庞大的销售支出引人侧目。在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疫苗的销售中介经销商被曝光有运输风险,新修改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取消了疫苗采购中经销商的一环,实质上把采购权力交到了县一级的疾控机构。随后,长春长生、深圳康泰等国内疫苗的龙头企业的销售成本大幅上扬。
长春长生2017年度销售费用达到5.83亿元,其中“会议费”是实质上的推广费,为7284万元,同比增加2884%。这当中,过去的经销商更名为服务商卷土重来,本意是规范流通环节的监管层再被穿透。
“万中之一”
从2010年山西疫苗案,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案,疫苗流通环节的不足一直到此次长春长生的两批“劣疫苗”事件中仍有显现,而“劣疫苗”则直接指向厂商生产的“源头”出现了问题,这些汇总为一个为公众齿冷的故事。
前两起事件中,流通环节出现问题主要在冷链运输。疫苗对温度、光照非常敏感,一旦冷链断裂,就有可能失效。据报道,当时山西疾控中心车队的负责人说,山西省疾控中心共有两辆冷藏车,向全省各地运送疫苗,有一辆车的制冷系统坏了好几年没修,“大夏天到运城、大同,车厢都变成高压锅了。你想想疫苗会变成什么?”
当年3月,中国疾控中心官员谈到国产疫苗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与进口疫苗相比,质量档次差很多。监管部门缺少对这些疫苗大规模上市后的系統评价。为此,建议卫生部对目前所有计划免疫的疫苗,逐个开展应用效果的评价。
世界卫生组织撰文表示,本次事件无疑令人遗憾,但此次事件由飞行检查发现,也说明了监管机构的体系监管和现场检查能有效保护人民健康。
8年过去,仅以长春长生为例,其2016年百白破疫苗缺少一项效价测定而被拒签。在今年“百白破疫苗事件”,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入市后效价不足也被查出,而后停用并补种。国内疫苗市场的体系已相对完善。
“劣疫苗”事件后,世卫组织在7月25日撰文称,世卫组织在2010年和2014年对中国国家药监部门进行过两次评估。结果显示国家药监部门达到了世卫组织充分行使职能的监管机构的标准,并明确承诺会继续改进。“本次事件无疑令人遗憾,但此次事件由飞行检查发现,也说明了监管机构的体系监管和现场检查能有效保护人民健康。”
“劣疫苗”事件的讨论中,因注射疫苗导致接种人出现眼盲、发育异常症状,乃至重伤、死亡的案例进入公众视野。在医学上这被称为“偶合病例”:大批人次地接种疫苗,总会有人在接种疫苗后碰巧因为其他原因得了某种重症,然后就以为是疫苗接种导致的。或者说,这种偶合现象的原因现在并未被发现,是作为现代医学的疫苗的一个B面。据了解,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占比万分之一到数十万分之一,致死的为百万分之一,概率极低。
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尚没有针对偶合病例,进行司法救济或医疗保障的体系。
因偶合病例,群众对疫苗产生排斥情绪的事件,一直在全球数十年间上演。为此,美国国会通过《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从每剂疫苗征收75美分税收设立专门赔偿基金,在美国联邦法庭设立一个专门部门处理疫苗伤害索赔案件,俗称疫苗法庭。自1988年成立至2017年,NVICP项目共收到17281个诉讼案件,其中6085件被认定为应提供赔偿。
“百万分之一”,是一个医学原理会同概率论的统计数据,对于当事人而言则意味着百分之百。而在接种与不接种之间,有所谓疫苗犹豫,“百万分之一”在人心中受到恐惧的影响,由此极具放大的性质。
回到国内。从生产、流通到使用,问题疫苗在十数年间层层穿透了本不该如此脆弱的监管屏障。“恢复信任”需在补救抽检制度、监察调查利益输送之外,补上缺失的对偶合病例的体系保障,消弭深潜在人内心的对疫苗那“百万分之一”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