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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公立高校的教师任用制度已由传统的任命制转为现代的聘任制。教师聘任合同究竟是属于行政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由于立法并未给予明确规定,因此在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笔者在对聘任制实施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在现有人事财政体制、社会保障机制及相关教师制度基础上,教师聘任合同具有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