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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国家在公路交通建设上投入了巨额资金,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监管不力,使公路系统出了不少问题,成为了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灾区。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谢昌文一案就是典型之一。
纪检监察和审计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各自工作的侧重点不同,但对于这类案件,他们都肩负着同样的重担,在这方面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和防止腐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同样值得审计人员学习和借鉴。现有选择的刊登一些案例以飨读者。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谢昌文等人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谢昌文等人主要是在公路建设和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泄露标底,暗箱操作的手段,让与自己有关系的包工头中标,进而收受这些包工头的巨额贿赂。其胆量之大、手段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通过查处市公路系统谢昌文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公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揭开了公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重重黑幕。
公路施工招投标中种种掩人耳目之手法
1、瞒天过海——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从该案查处的行贿人来看,他们都是社会上的“包工头”,既不是具备投标资质的公司,也没有固定的专业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这些人都是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段,打着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旗号参与竞标。中标后,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由于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不严、甚至走过场,导致“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较为普遍,直接影响到道路施工质量。
2、无中生有——弄虚作假进行围标。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省大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就是典型的围标。“包工头”谢某一个人就弄了四个施工单位资质,资格预审通过后,谢昌文提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谢秋珠,要让谢某在省大公路工程中中标。然后,谢秋珠交待评标委员会的袁小兵(公路科副科长兼省大工程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要他按照谢昌文的旨意办理,并反过来征求谢某的意见,想做哪个标段。最后,谢某选定路基A2标段。选择标段时,根据该项目的招标办法规定采取摸球(乒乓球)的形式确定。在摸球时,采用无中生有的手法,由袁小兵负责记录,唱标与记录不一致。如,谢某借来的省某建筑公司摸的是A3标段,唱A3标段,记录则为A2标段,这样谢某借来的单位都集中在A2标段,形成了围标。
3、暗渡陈仓——内外勾结进行串标。1999年9月,安义县境内的万赤线(万埠到高安赤士)公路改造工程由市公路分局组织招投标。根据该项目工程招投标办法规定,由市公路分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编制标底,标底编好后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定标,开标后,报价最接近标底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这之前,“包工头”林某就找到谢秋珠(时任安义公路段段长,万赤线公路改造项目部经理)运作如何中标。在设计图纸下来后,林某对谢秋珠说想做工程的B标段和D标段,并允诺以工程总量的10%酬谢。之后,谢秋珠找谢昌文帮忙,并说事成之后会给工程总量的7%的感谢费。谢昌文点头同意了。在该工程招投标开标的前一天,谢秋珠到谢昌文办公室汇报工作,同时告诉了谢昌文林借来的2个公司的投标报价。在定标会议上,谢昌文暗渡陈仓,根据已知的林某借来的两个公司的报价,对编制相应标段的标底价进行了上下浮动,使得标底价与林某的报价基本接近。林某的公司自然得以中标,并兑现了10%的承诺。
4、反客为主——领导插手打招呼,干预招标投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领导不能干预招投标小组的工作。但是,谢昌文却经常反客为主,出面打招.呼直接干预招投标。2003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尚某带上二十万元现金到谢昌文家,请谢昌文帮忙在省大一级公路的路基工程上中标。第二天,谢昌文打电话给谢秋珠要求让尚某中标。2003年9月,通过谢昌文的插手干预,尚某以景德镇某公司的名义中了省大一级公路路基的A3标。
5、偷梁换柱——操作买卖中标。省大一级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开标后,“包工头”谢某借来的资质单位广州某集团的报价排名路面标C1标第一名,但谢某因施工力量不够不想做。这时,另一“包工头”杨某找到谢秋珠说他想做C1标,谢秋珠将此事跟谢昌文汇报,谢昌文表态说:你们商量好就行了。在谢秋珠的操作下,凭借手中的权力,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达成了中标的买卖。事后,杨某付了谢秋珠一百几十万元。
6、李代桃僵——利用权利转包中标。2002年上半年,安义境内105国道公路要改造成二级公路,当时这个工程由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谢秋珠分管。“包工头”谢某知道这个消息后,又蠢蠢欲动,找到谢昌文。谢昌文告诉谢某说:“在这个工程里,市公路局工程队中了一个标,是C标段,安义县公路段中了2个标,是A、B两个标段,你如果想做工程,只有从这里想办法。”于是,谢昌文就分别跟涂青峰、谢秋珠打招呼:“谢某找你要工程做的话,就多关照一下,让他接点业务做。”涂青峰将谢某介绍给安义县公路段段长杨某。谢找到杨某说:“谢昌文,谢秋珠二位局长叫我找你要点工程做。”杨某回答道:“我知道了。你就做A标段的工程吧,也交点管理费给安义公路段。”就这样,谢某就顺利地在105国道公路改造工程中转接到了A和C标段的工程。谢某为了感谢谢昌文在这个工程中对他的帮忙,又一次性送给了谢昌文现金60万元。
加强监管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谢昌文等人的做法的确手段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如何有效遏止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和围标串标等不正之风,防止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制定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发包活动、国有建设单位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评标专家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处理办法,用刚性的纪律保证对有关人员的严格监管;二是制定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处理办法,推行违规工程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暂行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等。
2、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评标定标过程是否有违法、违规操作;二是要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承包人的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依法认真查处。
3、加大对我市建筑市场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工程项目“包工头”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这在我市决不是个案。“包工头”既没有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也没有固定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机械设备,却以钱开路承揽工程业务,腐蚀我们的干部,施工时偷工减料,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这势必对国家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这类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挂靠施工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认定的同时,我们还可以从以下行为进行分析认定,一是使用个人资金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是企业除依法签订的分包和劳务合同外,还签订了其他承包合同的;三是企业除留下管理费外将大部分工程款转给个人的;四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或来按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到位的。同时,对围标串标的行为也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于围标串标的情形,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认定的同时,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一是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并没有合理解释;二是总报价相近,但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三是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却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四是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相近;五是总报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六是技术标雷同。
4、完善评标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在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方面,要严把专家入库关,对专家实行评标活动的电子档案,并进行年检,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成立专家考核监督委员会对专家进行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在对评标活动实行严格管理方面,一是对评标室进行封闭管理,配置屏蔽电子信号或电子信息的专门设备,并对评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录像录音;二是设置专门的评标答辩室,配备电子传声系统,实行“背靠背”式的答辩,并对声音进行技术处理,使答辩听不出原音;三是严格抽取评标专家的管理,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身份证号,再通过录音电话进行通知,做到专家到场前不知道评标内容等。
5、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着力构建招投标交易统一平台。按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阳光透明、运作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中心,负责承接各项招投标交易活动,真正做到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机构都纳入有形市场管理,并加强监督,以切断包工头与业主串通,跟企业挂靠的纽带,从源头上克服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多头分散监管和管办不分的问题。
(作者单位:南昌市纪委)
纪检监察和审计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各自工作的侧重点不同,但对于这类案件,他们都肩负着同样的重担,在这方面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和防止腐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同样值得审计人员学习和借鉴。现有选择的刊登一些案例以飨读者。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谢昌文等人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谢昌文等人主要是在公路建设和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泄露标底,暗箱操作的手段,让与自己有关系的包工头中标,进而收受这些包工头的巨额贿赂。其胆量之大、手段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通过查处市公路系统谢昌文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公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揭开了公路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重重黑幕。
公路施工招投标中种种掩人耳目之手法
1、瞒天过海——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从该案查处的行贿人来看,他们都是社会上的“包工头”,既不是具备投标资质的公司,也没有固定的专业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这些人都是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段,打着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旗号参与竞标。中标后,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由于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不严、甚至走过场,导致“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较为普遍,直接影响到道路施工质量。
2、无中生有——弄虚作假进行围标。南昌市公路管理局省大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就是典型的围标。“包工头”谢某一个人就弄了四个施工单位资质,资格预审通过后,谢昌文提示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谢秋珠,要让谢某在省大公路工程中中标。然后,谢秋珠交待评标委员会的袁小兵(公路科副科长兼省大工程项目管理处副处长)要他按照谢昌文的旨意办理,并反过来征求谢某的意见,想做哪个标段。最后,谢某选定路基A2标段。选择标段时,根据该项目的招标办法规定采取摸球(乒乓球)的形式确定。在摸球时,采用无中生有的手法,由袁小兵负责记录,唱标与记录不一致。如,谢某借来的省某建筑公司摸的是A3标段,唱A3标段,记录则为A2标段,这样谢某借来的单位都集中在A2标段,形成了围标。
3、暗渡陈仓——内外勾结进行串标。1999年9月,安义县境内的万赤线(万埠到高安赤士)公路改造工程由市公路分局组织招投标。根据该项目工程招投标办法规定,由市公路分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编制标底,标底编好后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定标,开标后,报价最接近标底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这之前,“包工头”林某就找到谢秋珠(时任安义公路段段长,万赤线公路改造项目部经理)运作如何中标。在设计图纸下来后,林某对谢秋珠说想做工程的B标段和D标段,并允诺以工程总量的10%酬谢。之后,谢秋珠找谢昌文帮忙,并说事成之后会给工程总量的7%的感谢费。谢昌文点头同意了。在该工程招投标开标的前一天,谢秋珠到谢昌文办公室汇报工作,同时告诉了谢昌文林借来的2个公司的投标报价。在定标会议上,谢昌文暗渡陈仓,根据已知的林某借来的两个公司的报价,对编制相应标段的标底价进行了上下浮动,使得标底价与林某的报价基本接近。林某的公司自然得以中标,并兑现了10%的承诺。
4、反客为主——领导插手打招呼,干预招标投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领导不能干预招投标小组的工作。但是,谢昌文却经常反客为主,出面打招.呼直接干预招投标。2003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尚某带上二十万元现金到谢昌文家,请谢昌文帮忙在省大一级公路的路基工程上中标。第二天,谢昌文打电话给谢秋珠要求让尚某中标。2003年9月,通过谢昌文的插手干预,尚某以景德镇某公司的名义中了省大一级公路路基的A3标。
5、偷梁换柱——操作买卖中标。省大一级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开标后,“包工头”谢某借来的资质单位广州某集团的报价排名路面标C1标第一名,但谢某因施工力量不够不想做。这时,另一“包工头”杨某找到谢秋珠说他想做C1标,谢秋珠将此事跟谢昌文汇报,谢昌文表态说:你们商量好就行了。在谢秋珠的操作下,凭借手中的权力,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达成了中标的买卖。事后,杨某付了谢秋珠一百几十万元。
6、李代桃僵——利用权利转包中标。2002年上半年,安义境内105国道公路要改造成二级公路,当时这个工程由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谢秋珠分管。“包工头”谢某知道这个消息后,又蠢蠢欲动,找到谢昌文。谢昌文告诉谢某说:“在这个工程里,市公路局工程队中了一个标,是C标段,安义县公路段中了2个标,是A、B两个标段,你如果想做工程,只有从这里想办法。”于是,谢昌文就分别跟涂青峰、谢秋珠打招呼:“谢某找你要工程做的话,就多关照一下,让他接点业务做。”涂青峰将谢某介绍给安义县公路段段长杨某。谢找到杨某说:“谢昌文,谢秋珠二位局长叫我找你要点工程做。”杨某回答道:“我知道了。你就做A标段的工程吧,也交点管理费给安义公路段。”就这样,谢某就顺利地在105国道公路改造工程中转接到了A和C标段的工程。谢某为了感谢谢昌文在这个工程中对他的帮忙,又一次性送给了谢昌文现金60万元。
加强监管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谢昌文等人的做法的确手段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如何有效遏止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和围标串标等不正之风,防止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制定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发包活动、国有建设单位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评标专家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处理办法,用刚性的纪律保证对有关人员的严格监管;二是制定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处理办法,推行违规工程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暂行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等。
2、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评标定标过程是否有违法、违规操作;二是要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承包人的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依法认真查处。
3、加大对我市建筑市场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工程项目“包工头”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这在我市决不是个案。“包工头”既没有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也没有固定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机械设备,却以钱开路承揽工程业务,腐蚀我们的干部,施工时偷工减料,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这势必对国家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这类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挂靠施工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认定的同时,我们还可以从以下行为进行分析认定,一是使用个人资金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是企业除依法签订的分包和劳务合同外,还签订了其他承包合同的;三是企业除留下管理费外将大部分工程款转给个人的;四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或来按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到位的。同时,对围标串标的行为也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于围标串标的情形,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认定的同时,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一是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并没有合理解释;二是总报价相近,但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三是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却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四是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相近;五是总报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六是技术标雷同。
4、完善评标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在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方面,要严把专家入库关,对专家实行评标活动的电子档案,并进行年检,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成立专家考核监督委员会对专家进行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在对评标活动实行严格管理方面,一是对评标室进行封闭管理,配置屏蔽电子信号或电子信息的专门设备,并对评标活动实行全过程录像录音;二是设置专门的评标答辩室,配备电子传声系统,实行“背靠背”式的答辩,并对声音进行技术处理,使答辩听不出原音;三是严格抽取评标专家的管理,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身份证号,再通过录音电话进行通知,做到专家到场前不知道评标内容等。
5、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着力构建招投标交易统一平台。按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阳光透明、运作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中心,负责承接各项招投标交易活动,真正做到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机构都纳入有形市场管理,并加强监督,以切断包工头与业主串通,跟企业挂靠的纽带,从源头上克服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多头分散监管和管办不分的问题。
(作者单位: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