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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对身患绝症,没有治疗效果的病人主动放弃治疗给法律带来了三方面的冲击。法律在放弃治疗问题上的革命否定了对该类病人的“治疗”是真正意义上的治疗,否定了延长此类病人的存活期限一定符合病人利益的主张,甚至否定了此类病人的生命权益。在我国有关放弃治疗立法中,应注意对放弃治疗的定义、对象、决定的作出者以及放弃治疗的例外作出界定,设立放弃治疗宣查委员会,在法律上规定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