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缓刑的法律属性定位与适用取向

来源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andybob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中国刑法对缓刑的定位并未充分反映其法律属性,从应然的角度出发,确有必要将缓刑设立为刑种。无论是否将缓刑设立为刑种,都不会对累犯的成立与否产生影响。中国的定罪模式与国情不同于国外,国外对轻罪广泛适用缓刑的做法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在于中国需要改变以往对违反治安管理等一般违法行为的反应方式,主要应当考虑对一般违法行为处罚的轻缓化、非监禁化,而不是一味强调对轻罪处罚的轻缓化、非监禁化、大幅度提高缓刑适用率。不过,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在刑事诉讼法中增设缓予起诉制度,在非刑罚处理方法中增设刑罚的暂缓宣告制度,以
其他文献
基于北京和珠三角地区967份调查问卷数据,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中企业的服务供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企业文化硬件设施总体匮乏,文化活动频率低,制度建设滞后,新生代农
资金投入是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进展和成效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武汉市H村的"家园建设"来看,政府和农民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的主体,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农民支出为辅;
人类的行为是极其复杂的,学界对小农经济行为的评价存在诸多分歧,形成了各种学派,大致可分为生存—道义小农理论和市场—理性小农理论。但"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小农经济行为在不
烟农专业合作社作为烟农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主要有种植型、服务型、混合型三种类型。基于湖南7县(市)90户烟农的调研表明:种植规模、距离基础设施(烘烤工场、育苗工场、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