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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的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基础
2004年, 中国 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科学 命题。2005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高度概括,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既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静态描述,又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态指导,还可以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终极评价,认真 研究 其精神实质及其相互关系,对我国的 经济 、社会 发展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在这六大特征中, 民主法治居于六大特征的首要位置,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制约和 影响 着其他特征。
一、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民主,即民治,也就是说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在制度化的民主中,任何一项规则的设计和政策的选择都必须符合最起码的民主要求和标准;如果不符合民主的最基本要求,那它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公正性前提。民主的本质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人们无论从事任何行为,都要遵循公正、合理、普遍、透明的预定程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以及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实行权力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制约机制;二是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价值追求及利益主张均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展示和平衡;三是各种不满、怀疑和对抗都应该消化在民主过程之中并保持在一种秩序的范围之内,各种利益冲突与争执都应该通过民主机制
得以和平解决而不是诉诸强权与暴力。而这些正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之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二、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法治,是依法对国家实行治理或统治。法治要求,一切个人和机构在法律之下一律平等。法治首先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在法治社会,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和自由不受非法剥夺;国家机关的任何职权都处在法律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之下;各 政治 主体依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行使政治权力;各种错综复杂、流动不居的利益关系都通过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予以有效地调整;各种社会资源和利益都通过法律机制予以公正、合理分配;权力的失控通过法律途径加以矫正,受侵害的权利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用法治来调控社会,能以较少的社会代价换取社会应有的秩序、自由、公正、平等以及利益归属的均衡和效益的最大化。
法治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划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并为其设定一套理性的运行规则和机制,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都必须置于法律预设的控制之下;对权力予以有效地防范和制约是保证个人权利不受政府权力肆意侵犯的制度性前提,是人权保障的最有效武器。我们知道和谐社会的基本 内容 是人权和自由,人权和自由只有在公、私权利的边界清晰时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法治的功能之一恰恰就是界定权利和权力的边界,所以,没有法治的保障就不可能有和谐社会。
三、民主法治是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最有效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而利益救济机制则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民主法治。
(一)维护和实现民主法治,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二)民主法治建设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如果说,社会是一个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和制度规范构建起来的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的系统,那么,民主法治就是这个系统内部各个构件之间的规则纽带或润滑剂,它使社会充满秩序,而又富有活力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给人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宽松融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社会财富才能充分流动,并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与福祉。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同时以社会的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创立一切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承认和尊重的机制;创立海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创业受到鼓励的机制;创立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用人机制;创立劳动、知识、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每个人的创造权益都能得到社会的保障。只有每个人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保障的社会,人们才可以激发出创造愿望并努力创造财富。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民主法治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只有一个健全法治,充分享有民主的社会才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评价和具体体现。否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是不成功的,是虚无的,"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建立的基石。
作者简介:曾超伦,女,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
责任编辑:王利强
【关键词】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基础
2004年, 中国 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科学 命题。2005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高度概括,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既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静态描述,又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态指导,还可以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终极评价,认真 研究 其精神实质及其相互关系,对我国的 经济 、社会 发展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在这六大特征中, 民主法治居于六大特征的首要位置,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制约和 影响 着其他特征。
一、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民主,即民治,也就是说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在制度化的民主中,任何一项规则的设计和政策的选择都必须符合最起码的民主要求和标准;如果不符合民主的最基本要求,那它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公正性前提。民主的本质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人们无论从事任何行为,都要遵循公正、合理、普遍、透明的预定程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以及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实行权力的合理分工与有效制约机制;二是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价值追求及利益主张均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展示和平衡;三是各种不满、怀疑和对抗都应该消化在民主过程之中并保持在一种秩序的范围之内,各种利益冲突与争执都应该通过民主机制
得以和平解决而不是诉诸强权与暴力。而这些正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之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二、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法治,是依法对国家实行治理或统治。法治要求,一切个人和机构在法律之下一律平等。法治首先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在法治社会,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和自由不受非法剥夺;国家机关的任何职权都处在法律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之下;各 政治 主体依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行使政治权力;各种错综复杂、流动不居的利益关系都通过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予以有效地调整;各种社会资源和利益都通过法律机制予以公正、合理分配;权力的失控通过法律途径加以矫正,受侵害的权利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用法治来调控社会,能以较少的社会代价换取社会应有的秩序、自由、公正、平等以及利益归属的均衡和效益的最大化。
法治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划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并为其设定一套理性的运行规则和机制,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都必须置于法律预设的控制之下;对权力予以有效地防范和制约是保证个人权利不受政府权力肆意侵犯的制度性前提,是人权保障的最有效武器。我们知道和谐社会的基本 内容 是人权和自由,人权和自由只有在公、私权利的边界清晰时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法治的功能之一恰恰就是界定权利和权力的边界,所以,没有法治的保障就不可能有和谐社会。
三、民主法治是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最有效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至少需要形成四种健全的社会机制,即利益表达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整合平衡机制和利益救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政治民主机制来实现,激励动力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整合平衡机制主要通过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而利益救济机制则主要通过司法保障机制来实现。而促使和保障这四种机制正常启动和运行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民主法治。
(一)维护和实现民主法治,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二)民主法治建设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如果说,社会是一个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和制度规范构建起来的组织严密、功能齐全的系统,那么,民主法治就是这个系统内部各个构件之间的规则纽带或润滑剂,它使社会充满秩序,而又富有活力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只有和谐社会才能给人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宽松融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社会财富才能充分流动,并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与福祉。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同时以社会的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创立一切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承认和尊重的机制;创立海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创业受到鼓励的机制;创立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用人机制;创立劳动、知识、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每个人的创造权益都能得到社会的保障。只有每个人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保障的社会,人们才可以激发出创造愿望并努力创造财富。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民主法治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只有一个健全法治,充分享有民主的社会才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终极评价和具体体现。否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是不成功的,是虚无的,"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建立的基石。
作者简介:曾超伦,女,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
责任编辑:王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