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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中华,1970年生,江西人,1991年7月于江西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2007年1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文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金融刑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上海法院系统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2013年9月起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