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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院校进入新世纪以来,就遭遇了发展瓶颈。尤其是河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等地的民办院校面临着不同程度萎缩,相当一部分民办院校倒闭、兼并或被收购。
案例一:三校合并,教师股份没了
山东淄博科技职业学院2003年入股开始到2007年“入股”改“集资”之间并没有分过红,但学校建起了较为现代化的新校区,而且学校的外债也在明显减少。2007年至2008年,该院校按照每年大约8%的利息给教师支付了报酬。2007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寻找学校由“民”转“公”的路子,这样不仅能在政策和资金上得到国家的重点支持,而且毕业生就业也会有一定优势。2009年7月,淄博市将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轻工美校三校整合,组建成淄博职业学院。
2009年改制时,反对声音并不强烈,主要原因是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承诺所有教职工都会以入股的形式成为新股东,而且还保证每一位股东有较高的收益。2009年院校整合后,终止了给教师支付股份报酬。原淄博科技职业学院的事业编制职工对民校被兼并心存异议和顾虑;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存续期间陆续招聘的150多名聘用制人员,并无正式身份,工作也只能根据工作的岗位需要被临时安排一下;后来教职工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这批房子已经不能贷款了,因为这些房子所属的土地已经被学校抵押给银行了。
解读:这是一起政府主导、由“民”转“公”的民办院校整合重组案例。案例显示,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随意性便会主导学校的发展。同时,因无法可依,孰是孰非,故难以定论。政府在并购重组中的强势地位自然而然会“缺位”或“越位”。民办院校资产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而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固有的特性、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有政策和详细而专业的法律法规。
案例二:三次转让,创办人失产权
1989年7月,老干部战兴义创立了吉林省第一家私立松花江大学(以下简称“松大”)。1998年,战兴义疑为胃癌而由二儿子战平主持工作。同年5月,学校陷入滑坡困境,战平找到同学柳坤,战兴义同意,柳坤出任了“松大”副校长,随后“松大”摆脱了困境。此时,战兴义以检查没有癌症为由要求撕毁协议,回校主持工作。
此后风波不断,引发第二次变更,战兴义将学校转让给战平的计划未能获得吉林省教委同意。为了能够取得转让成功,他们先解散学校,以股份制成立新“松大”,并到吉林省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新“松大”由战平(55%)、柳坤(30%)、金嵩(15%)三人分别投资金额为35万元、20万元、10万元(后来查明三人都没有真正投资)。新“松大”与吉林省省教育厅办理事宜均由柳坤承接。三人商定由柳坤出任校长和法人,后因战平在多次重大洽谈项目中,屡屡毫无进展,经董事会协议,柳坤出任了董事长。此次变更历经10个月后终于领到了新的《办学许可证》(2004年更名为松花江大学)。此时,战家认为,一个健全的民办高校就这样被“夺”去了,柳坤则不认同。
2000年11月,战平又离开了学校。2001年初,战平回来后,公安机关职务侵占罪将其拘留,于5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02年6月24日被释放。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为此所做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做出这样的结论:“经本院审查后认为,被不起诉人战平在学校提走的二笔款共计103.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部门审计,已全部用于松花江私立大学的办学支出(其中返还学校47万元),因此,被不起诉人战平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接着,战平被解除了一切职务。
解读:办学是一种带有公益性的行为,而追求利润又往往是民营资本介入教育领域的重要目的,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在没有法律和政府介入的情况下,这个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个案例同时反映出更多的问题,值得思考:民办学校在转让过程中的权利和利益应如何在实际过程中得到保障?现在全国各地的民办高校有许多创办者已经步入了老年,学校该由谁来承接?怎样合理地承接?诸多问题摆在了民办学校承办者的面前。
案例三:院校倒闭,学生专业荒废
在不足一年时间里,京桥大学涿州分校(北京市下属)曾两易校址。2005年春,学生要求调整课程的问题还没来得及解决,学校的教师已开始罢工。学生们联名向学校讨要说法,学校只是一味地敷衍,最后,他们将学校情况反映到了京桥大学的上级管理部门北京市教委。2005年夏,学校倒闭了,北京市教委出面解决遗留问题。学生们面临三种选择:一是退学回乡,二是转到其他学校,三是随教委安置到接管的另一所大学。学校里的1000多名学生大部分都选择了后者,进入了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这所学校和京桥大学一样都是途锦集团下的5所大学之一,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所,也是学校总部。因为这里没有医科专业,转来的1000多名学生,改学工商管理的有260多人,其余的几百人被迫再次转学。
解读:资金是民办高校生存的先决条件,京侨大学某分校因租不起大学城而建于涿州郊外,本身就为发展埋下了隐患,加上其他问题,办学中难免会出现波折。在退出安置时,接收院校的专业又不相符,势必对这千余学生及其家长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带来损失和创伤,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这种阴影甚至会为其他民办院校衍生出许多误解来,其退出中不良的显性和隐性传播,将影响深远。
案例一:三校合并,教师股份没了
山东淄博科技职业学院2003年入股开始到2007年“入股”改“集资”之间并没有分过红,但学校建起了较为现代化的新校区,而且学校的外债也在明显减少。2007年至2008年,该院校按照每年大约8%的利息给教师支付了报酬。2007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寻找学校由“民”转“公”的路子,这样不仅能在政策和资金上得到国家的重点支持,而且毕业生就业也会有一定优势。2009年7月,淄博市将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轻工美校三校整合,组建成淄博职业学院。
2009年改制时,反对声音并不强烈,主要原因是淄博科技职业学院承诺所有教职工都会以入股的形式成为新股东,而且还保证每一位股东有较高的收益。2009年院校整合后,终止了给教师支付股份报酬。原淄博科技职业学院的事业编制职工对民校被兼并心存异议和顾虑;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存续期间陆续招聘的150多名聘用制人员,并无正式身份,工作也只能根据工作的岗位需要被临时安排一下;后来教职工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被告知这批房子已经不能贷款了,因为这些房子所属的土地已经被学校抵押给银行了。
解读:这是一起政府主导、由“民”转“公”的民办院校整合重组案例。案例显示,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随意性便会主导学校的发展。同时,因无法可依,孰是孰非,故难以定论。政府在并购重组中的强势地位自然而然会“缺位”或“越位”。民办院校资产并购重组是一项复杂而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固有的特性、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有政策和详细而专业的法律法规。
案例二:三次转让,创办人失产权
1989年7月,老干部战兴义创立了吉林省第一家私立松花江大学(以下简称“松大”)。1998年,战兴义疑为胃癌而由二儿子战平主持工作。同年5月,学校陷入滑坡困境,战平找到同学柳坤,战兴义同意,柳坤出任了“松大”副校长,随后“松大”摆脱了困境。此时,战兴义以检查没有癌症为由要求撕毁协议,回校主持工作。
此后风波不断,引发第二次变更,战兴义将学校转让给战平的计划未能获得吉林省教委同意。为了能够取得转让成功,他们先解散学校,以股份制成立新“松大”,并到吉林省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新“松大”由战平(55%)、柳坤(30%)、金嵩(15%)三人分别投资金额为35万元、20万元、10万元(后来查明三人都没有真正投资)。新“松大”与吉林省省教育厅办理事宜均由柳坤承接。三人商定由柳坤出任校长和法人,后因战平在多次重大洽谈项目中,屡屡毫无进展,经董事会协议,柳坤出任了董事长。此次变更历经10个月后终于领到了新的《办学许可证》(2004年更名为松花江大学)。此时,战家认为,一个健全的民办高校就这样被“夺”去了,柳坤则不认同。
2000年11月,战平又离开了学校。2001年初,战平回来后,公安机关职务侵占罪将其拘留,于5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02年6月24日被释放。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为此所做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做出这样的结论:“经本院审查后认为,被不起诉人战平在学校提走的二笔款共计103.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部门审计,已全部用于松花江私立大学的办学支出(其中返还学校47万元),因此,被不起诉人战平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接着,战平被解除了一切职务。
解读:办学是一种带有公益性的行为,而追求利润又往往是民营资本介入教育领域的重要目的,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在没有法律和政府介入的情况下,这个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个案例同时反映出更多的问题,值得思考:民办学校在转让过程中的权利和利益应如何在实际过程中得到保障?现在全国各地的民办高校有许多创办者已经步入了老年,学校该由谁来承接?怎样合理地承接?诸多问题摆在了民办学校承办者的面前。
案例三:院校倒闭,学生专业荒废
在不足一年时间里,京桥大学涿州分校(北京市下属)曾两易校址。2005年春,学生要求调整课程的问题还没来得及解决,学校的教师已开始罢工。学生们联名向学校讨要说法,学校只是一味地敷衍,最后,他们将学校情况反映到了京桥大学的上级管理部门北京市教委。2005年夏,学校倒闭了,北京市教委出面解决遗留问题。学生们面临三种选择:一是退学回乡,二是转到其他学校,三是随教委安置到接管的另一所大学。学校里的1000多名学生大部分都选择了后者,进入了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这所学校和京桥大学一样都是途锦集团下的5所大学之一,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所,也是学校总部。因为这里没有医科专业,转来的1000多名学生,改学工商管理的有260多人,其余的几百人被迫再次转学。
解读:资金是民办高校生存的先决条件,京侨大学某分校因租不起大学城而建于涿州郊外,本身就为发展埋下了隐患,加上其他问题,办学中难免会出现波折。在退出安置时,接收院校的专业又不相符,势必对这千余学生及其家长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带来损失和创伤,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这种阴影甚至会为其他民办院校衍生出许多误解来,其退出中不良的显性和隐性传播,将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