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欺负是儿童中常见的一种不良现象。简单的行为制止经常是治标不治本的。本文拟从心理学的角度透视欺负行为,并依其产生的心理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矫正。
一、欺负的概念界定
欺负(bullying)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可归属为攻击行为的一个子集。目前,研究者普遍采用英国哥德斯密斯学院的Smith教授对欺负所作的界定,即欺负是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较弱的一方重复进行的攻击。与一般攻击性行为不同,欺负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双方力量的非均衡性;(2)重复发作性;(3)欺负者的未受激惹性,或有意性、挑衅性。按其实施方式,欺负可分为直接欺负和间接欺负。直接欺负可进一步分为直接身体欺负(如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和直接言语欺负(如辱骂、讥讽、嘲笑、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间接欺负包含社会操纵,是欺负者借助第三方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和社会排斥等。
在欺负现象中,一般涉及四类群体: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及旁观者。欺负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常或频繁欺负他人的儿童;受欺负者是指经常或频繁遭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欺负/受欺负者是指既欺负他人也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旁观者是既不欺负他人也不受他人欺负的儿童。
二、欺负产生的心理分析
对于欺负行为,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致有“依恋理论”、“心理理论”、“信息加工理论”、“信息归因理论”、“群体机制”与“态度模式”等。
“依恋理论”认为,儿童早期与其主要抚养者之间形成的依恋类型(回避型、反抗型和安全型)影响着儿童将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内部工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IWM), 这一理论是由美国学者Troy和Sroufe 首先提出的。安全型依恋为良好、积极的依恋,而回避型或反抗型依恋又称不安全型依恋,是消极、不良的依恋。Troy和Sroufe经观察发现,有不安全依恋史的儿童比其他儿童更多地表现出欺负行为,有安全型依恋史的儿童则能回避欺负。Myron-Wiston和Smith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婴儿的依恋类型具有明显的稳定性,但在家庭环境经历较大变化,婴儿与主要抚养者的交往发生较大转化时也可能发生变化,安全型可能转变为不安全型或者不安全型转变为安全型。一般来说,具有回避依恋史的儿童易成为欺负者,具有焦虑依恋史的儿童经常成为受欺负者,而有迷茫型依恋史的儿童常成为欺负/受欺负者。
“心理理论”(theoy of mind)认为,欺负是由儿童头脑中形成的一种理解自己和别人的思想、感情和动机的方式产生的。研究发现,欺负者在欺负情境中知道如何去伤害对方,如何选择逃跑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对对方的心理有很好的把握。一些欺负他人的儿童首领在“心理能力”上得分较高,他们能较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但不能体会到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这种现象被称为“冷认知”(cold cognition)。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欺负产生的原因,但对“冷认知”的形成并未进行深入的解释。
“信息加工理论”认为,高攻击性儿童之所以攻击他人或采用攻击的方式来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是因为他们对环境信息的认知加工存在着偏差,或是由于社会认知能力和社会技能的低下。Dodge等人曾提出一个儿童攻击发生的社会信息加工模型,认为儿童对社会信息的认知加工包括“评价——解释——寻找反应——决定反应——做出反应”这五个阶段,从环境中输入的信息要依次通过上述五个加工阶段,而后再做出反应。如果儿童不能按顺序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在某个加工环节发生偏差,就有可能导致欺负行为的发生。
“信息归因理论”认为,具有攻击性倾向的儿童明显倾向于将情境中的不明晰和模糊不清的信息当成具有挑衅性的信息,或误解了信息本身的意义,儿童这种误解信息的倾向称为敌意归因偏差。道奇等人研究表明,高攻击性的儿童更多地倾向于对他人的意图进行敌意性的归因,并据此作出攻击性反应,这种行为导致儿童之间的冲突。如果儿童不能在冲突中成功地击败对方,就容易成为被欺负的对象。
“群体机制”理论则认为,欺负行为作为一种群体现象,产生时一定有某些群体机制在起作用。Olweus总结出欺负产生的四种群体机制:社会感染机制;对攻击倾向控制力减弱机制;责任分散机制;追随欺负者的儿童对受害者感知发生变化机制。正是这些机制的作用才导致了群体欺负的产生。也有学者指出,个体作为群体的一个成员,其角色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群体成员的需要和期望所决定的,并且个体的行为总是朝着群体期望的方向发展。群体总是奖赏符合群体主观标准的行为,而惩罚那些与群体主观标准不符的行为,这是欺负行为发生的群体机制。
从自我概念和人格特征来看,在欺负现象中,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特征。周海咏等从自我概念的三个主要方面:学业认知、自尊及社交认知研究发现,欺负者和旁观者在这三个方面均没有显著差异,而欺负类儿童与欺负/受欺负类儿童却存在显著差异,欺负类儿童有更积极的自我概念。在人格特征上,许多研究者利用艾森克人格问卷对儿童进行调查,分析出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在精神质、内外向、神经质三个维度上的特征。欺负者表现为高精神质、外倾的特征。当发生冲突时,个体易为情绪所支配,力图凭借力量对比的优势,武断而非理智地控制环境。受欺负者具有高精神质、内倾的特征,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对他人的攻击行为感受和反应强烈,易产生情绪波动和心理挫折感,常为抑郁、焦虑所困惑。欺负者/受欺负者在神经质和精神质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欺负者与受欺负者。他们的攻击行为常常不存有工具性目的,而只是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Stephenson与Smith指出,这类儿童一般身体强壮、做事武断,欺负别人又常抱怨受人欺负。他们既有欺负者的情绪性、冲动性,又有受欺负者的敏感性,这种“双重性”人格常导致儿童群体的普遍排斥。
三、欺负的干预策略
从上述研究可知,欺负是多种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需综合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矫正。
根据“依恋理论”,依恋类型对欺负行为的产生有一定的预测作用。依恋是婴儿在与其主要抚养者(一般是母亲)的相互交往和感情交流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母亲对婴儿所发出的信号敏感,并能正确理解,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则会形成安全型依恋,否则就会形成不安全型依恋。随着儿童的成长,依恋类型将受制于父母的教养方式。心理研究发现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孩子自律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有很大的关系。民主型家庭的孩子,自律能力一般较强,并能有效地采取策略避免欺负现象;而放任型和专制型家庭的孩子,自律能力一般较差,常易陷入欺负情境之中。因此,家长在哺育、教育孩子时,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注意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少些命令,多些指导。
在教育中,为了减少或克服欺负现象,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一些活动,比如,针对欺负和被欺负儿童进行不同的心理训练:一方面让受欺负儿童大声说出自己的优点,与别人说话时,挺起胸膛、身体站直,且声音要洪亮,目光要坚定,以此来增强自己的勇气;另一方面让经常欺负别人的孩子在角色扮演时充当受欺负者。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被欺负者常会变得勇敢、坚定,以克服他们人格上的一些消极因素,促使其积极自我概念的形成。欺负儿童扮演受欺负者则会体验、感受到被欺负者的痛苦,以消除自己心理上的“冷认知”。还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如根据“信息加工理论”,指导欺负儿童留意观察同伴是怎样表达高兴、激动等情感的,让他们学会既宣泄自己的感情又不影响别人的办法。对受欺负者,教师要从生活、心理、学习上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形成积极的自我概念和完善的人格,并教给他们避免欺负的方法。另外,制止欺负行为,必要、合理的惩罚也是不可或缺的。
此外,欺负现象的产生也与媒体渲染暴力有关。对此,传媒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儿童健康成长创设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学校教育也应及时地就流行的动画片、电视剧等组织学生讨论,以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地抵制社会的不良影响。
(作者单位:山东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一、欺负的概念界定
欺负(bullying)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可归属为攻击行为的一个子集。目前,研究者普遍采用英国哥德斯密斯学院的Smith教授对欺负所作的界定,即欺负是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较弱的一方重复进行的攻击。与一般攻击性行为不同,欺负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双方力量的非均衡性;(2)重复发作性;(3)欺负者的未受激惹性,或有意性、挑衅性。按其实施方式,欺负可分为直接欺负和间接欺负。直接欺负可进一步分为直接身体欺负(如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和直接言语欺负(如辱骂、讥讽、嘲笑、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间接欺负包含社会操纵,是欺负者借助第三方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和社会排斥等。
在欺负现象中,一般涉及四类群体: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及旁观者。欺负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经常或频繁欺负他人的儿童;受欺负者是指经常或频繁遭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欺负/受欺负者是指既欺负他人也受他人欺负的儿童;旁观者是既不欺负他人也不受他人欺负的儿童。
二、欺负产生的心理分析
对于欺负行为,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大致有“依恋理论”、“心理理论”、“信息加工理论”、“信息归因理论”、“群体机制”与“态度模式”等。
“依恋理论”认为,儿童早期与其主要抚养者之间形成的依恋类型(回避型、反抗型和安全型)影响着儿童将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内部工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IWM), 这一理论是由美国学者Troy和Sroufe 首先提出的。安全型依恋为良好、积极的依恋,而回避型或反抗型依恋又称不安全型依恋,是消极、不良的依恋。Troy和Sroufe经观察发现,有不安全依恋史的儿童比其他儿童更多地表现出欺负行为,有安全型依恋史的儿童则能回避欺负。Myron-Wiston和Smith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婴儿的依恋类型具有明显的稳定性,但在家庭环境经历较大变化,婴儿与主要抚养者的交往发生较大转化时也可能发生变化,安全型可能转变为不安全型或者不安全型转变为安全型。一般来说,具有回避依恋史的儿童易成为欺负者,具有焦虑依恋史的儿童经常成为受欺负者,而有迷茫型依恋史的儿童常成为欺负/受欺负者。
“心理理论”(theoy of mind)认为,欺负是由儿童头脑中形成的一种理解自己和别人的思想、感情和动机的方式产生的。研究发现,欺负者在欺负情境中知道如何去伤害对方,如何选择逃跑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对对方的心理有很好的把握。一些欺负他人的儿童首领在“心理能力”上得分较高,他们能较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但不能体会到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这种现象被称为“冷认知”(cold cognition)。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欺负产生的原因,但对“冷认知”的形成并未进行深入的解释。
“信息加工理论”认为,高攻击性儿童之所以攻击他人或采用攻击的方式来处理人际关系问题,是因为他们对环境信息的认知加工存在着偏差,或是由于社会认知能力和社会技能的低下。Dodge等人曾提出一个儿童攻击发生的社会信息加工模型,认为儿童对社会信息的认知加工包括“评价——解释——寻找反应——决定反应——做出反应”这五个阶段,从环境中输入的信息要依次通过上述五个加工阶段,而后再做出反应。如果儿童不能按顺序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在某个加工环节发生偏差,就有可能导致欺负行为的发生。
“信息归因理论”认为,具有攻击性倾向的儿童明显倾向于将情境中的不明晰和模糊不清的信息当成具有挑衅性的信息,或误解了信息本身的意义,儿童这种误解信息的倾向称为敌意归因偏差。道奇等人研究表明,高攻击性的儿童更多地倾向于对他人的意图进行敌意性的归因,并据此作出攻击性反应,这种行为导致儿童之间的冲突。如果儿童不能在冲突中成功地击败对方,就容易成为被欺负的对象。
“群体机制”理论则认为,欺负行为作为一种群体现象,产生时一定有某些群体机制在起作用。Olweus总结出欺负产生的四种群体机制:社会感染机制;对攻击倾向控制力减弱机制;责任分散机制;追随欺负者的儿童对受害者感知发生变化机制。正是这些机制的作用才导致了群体欺负的产生。也有学者指出,个体作为群体的一个成员,其角色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群体成员的需要和期望所决定的,并且个体的行为总是朝着群体期望的方向发展。群体总是奖赏符合群体主观标准的行为,而惩罚那些与群体主观标准不符的行为,这是欺负行为发生的群体机制。
从自我概念和人格特征来看,在欺负现象中,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特征。周海咏等从自我概念的三个主要方面:学业认知、自尊及社交认知研究发现,欺负者和旁观者在这三个方面均没有显著差异,而欺负类儿童与欺负/受欺负类儿童却存在显著差异,欺负类儿童有更积极的自我概念。在人格特征上,许多研究者利用艾森克人格问卷对儿童进行调查,分析出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在精神质、内外向、神经质三个维度上的特征。欺负者表现为高精神质、外倾的特征。当发生冲突时,个体易为情绪所支配,力图凭借力量对比的优势,武断而非理智地控制环境。受欺负者具有高精神质、内倾的特征,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对他人的攻击行为感受和反应强烈,易产生情绪波动和心理挫折感,常为抑郁、焦虑所困惑。欺负者/受欺负者在神经质和精神质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欺负者与受欺负者。他们的攻击行为常常不存有工具性目的,而只是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Stephenson与Smith指出,这类儿童一般身体强壮、做事武断,欺负别人又常抱怨受人欺负。他们既有欺负者的情绪性、冲动性,又有受欺负者的敏感性,这种“双重性”人格常导致儿童群体的普遍排斥。
三、欺负的干预策略
从上述研究可知,欺负是多种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需综合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矫正。
根据“依恋理论”,依恋类型对欺负行为的产生有一定的预测作用。依恋是婴儿在与其主要抚养者(一般是母亲)的相互交往和感情交流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母亲对婴儿所发出的信号敏感,并能正确理解,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则会形成安全型依恋,否则就会形成不安全型依恋。随着儿童的成长,依恋类型将受制于父母的教养方式。心理研究发现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孩子自律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有很大的关系。民主型家庭的孩子,自律能力一般较强,并能有效地采取策略避免欺负现象;而放任型和专制型家庭的孩子,自律能力一般较差,常易陷入欺负情境之中。因此,家长在哺育、教育孩子时,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注意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少些命令,多些指导。
在教育中,为了减少或克服欺负现象,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一些活动,比如,针对欺负和被欺负儿童进行不同的心理训练:一方面让受欺负儿童大声说出自己的优点,与别人说话时,挺起胸膛、身体站直,且声音要洪亮,目光要坚定,以此来增强自己的勇气;另一方面让经常欺负别人的孩子在角色扮演时充当受欺负者。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被欺负者常会变得勇敢、坚定,以克服他们人格上的一些消极因素,促使其积极自我概念的形成。欺负儿童扮演受欺负者则会体验、感受到被欺负者的痛苦,以消除自己心理上的“冷认知”。还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如根据“信息加工理论”,指导欺负儿童留意观察同伴是怎样表达高兴、激动等情感的,让他们学会既宣泄自己的感情又不影响别人的办法。对受欺负者,教师要从生活、心理、学习上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形成积极的自我概念和完善的人格,并教给他们避免欺负的方法。另外,制止欺负行为,必要、合理的惩罚也是不可或缺的。
此外,欺负现象的产生也与媒体渲染暴力有关。对此,传媒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儿童健康成长创设一个好的文化环境,学校教育也应及时地就流行的动画片、电视剧等组织学生讨论,以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地抵制社会的不良影响。
(作者单位:山东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