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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核心地位。当前,福建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其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体制改革滞后、供给主体的单一化、基层民主的缺失等。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筹资机制、资金使用及管理机制,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合理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