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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在谈到房价问题时,温家宝说: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
温家宝总理说:“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而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到现在,尽管已经显现出一定的成效,全国多数地方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部分地方房价还出现了小幅下跌的迹象,但是当前各地房价至今尚未出现实质性下调,房屋价格依然远超民众普遍承受能力,与居民收入水平仍然存在较大的距离。所以,温总理有关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的表示,是对当前房价发展水平的准确判断。而温总理坦诚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也体现出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与求真务实的勇气。
我国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让更多的民众实现“住有其居”。而既然如温总理所说的,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房价还远未实现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那么自然要如温总理所强调的坚持调控不放松。否则,放松调控将不但可能导致房价出现报复性上涨,让民众的安居梦想更难实现,而且还将如温总理所指出的,会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而房地产市场盲目发展,出现经济泡沫,一旦破灭,不仅会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所以,在房价尚未实现合理回归情形下,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将是不可动摇的必然选择。
尽管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空前,执行也比以往严厉,但是依然有部分开发商抱持着政府或会放松调控的幻想不放,并在这种不切实际的预期支配之下,拒绝下调房屋价格。现在温总理指出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并强调“调控不能放松”,实际上是再次发出了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的明确信号,这也就彻底破灭了部分开发商希冀房地产调控会有所放松的幻想。在这种情形下,尽快摒弃暴利思维,合理下调价格,才是房产开发商们应有的明智选择。
温总理在谈到“群众责怪房价越调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时表示,他听到这种说法后“感到十分痛心”。与此同时,温总理也指出:房地产市场关系到财政、金融、土地、企业等各项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地方从土地出让中获取大量的收入;涉及到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改革的阻力相当之大。而温总理的这一表示,实际上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房地产调控成效所以不如想象的那般明显的症结之所在。而这实际上也就是发出了这样的警示,即唯有通过有效制度设计与巨大勇气,大力破除部分地方政府与既得利益者对于房地产调控的阻扰,消除房地产市场调控道路上的各种阻力,才可能促使房地产调控取得更大实效,尽快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让更多的民众尽早实现安居梦想。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总监薛建雄称,此次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即以房价收入比来衡量房价是否合理。
近十年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约为1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近年来基本保持3%-4%的增幅。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涨幅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房价收入比的波动主要受房价影响。
据测算,深圳、杭州、北京、厦门、上海2011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5.60、14.10、12.94、12.48、12.40。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的重庆、沈阳等中西部城市也逐渐超过了全国(7.5)的总体水平。这也正是总理所说的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戶)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 5.6。
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即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为3-5倍,中等发达国家5-8倍,发展中国家10倍左右。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去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是7.5,总体上来看其实并不高,只是由于结构失衡导致部分城市房价过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由于中央一再重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放松,根据市场走势,预计2012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同比会有小幅下跌(预计3%左右),若按近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以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致估算,则2012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降至6.87,接近2008年水平,将是2009年来首次回归合理区间。
温家宝总理说:“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而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到现在,尽管已经显现出一定的成效,全国多数地方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部分地方房价还出现了小幅下跌的迹象,但是当前各地房价至今尚未出现实质性下调,房屋价格依然远超民众普遍承受能力,与居民收入水平仍然存在较大的距离。所以,温总理有关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的表示,是对当前房价发展水平的准确判断。而温总理坦诚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也体现出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与求真务实的勇气。
我国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让更多的民众实现“住有其居”。而既然如温总理所说的,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房价还远未实现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那么自然要如温总理所强调的坚持调控不放松。否则,放松调控将不但可能导致房价出现报复性上涨,让民众的安居梦想更难实现,而且还将如温总理所指出的,会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而房地产市场盲目发展,出现经济泡沫,一旦破灭,不仅会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所以,在房价尚未实现合理回归情形下,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将是不可动摇的必然选择。
尽管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空前,执行也比以往严厉,但是依然有部分开发商抱持着政府或会放松调控的幻想不放,并在这种不切实际的预期支配之下,拒绝下调房屋价格。现在温总理指出当前“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并强调“调控不能放松”,实际上是再次发出了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的明确信号,这也就彻底破灭了部分开发商希冀房地产调控会有所放松的幻想。在这种情形下,尽快摒弃暴利思维,合理下调价格,才是房产开发商们应有的明智选择。
温总理在谈到“群众责怪房价越调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时表示,他听到这种说法后“感到十分痛心”。与此同时,温总理也指出:房地产市场关系到财政、金融、土地、企业等各项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地方从土地出让中获取大量的收入;涉及到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改革的阻力相当之大。而温总理的这一表示,实际上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房地产调控成效所以不如想象的那般明显的症结之所在。而这实际上也就是发出了这样的警示,即唯有通过有效制度设计与巨大勇气,大力破除部分地方政府与既得利益者对于房地产调控的阻扰,消除房地产市场调控道路上的各种阻力,才可能促使房地产调控取得更大实效,尽快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让更多的民众尽早实现安居梦想。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总监薛建雄称,此次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即以房价收入比来衡量房价是否合理。
近十年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约为1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近年来基本保持3%-4%的增幅。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涨幅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房价收入比的波动主要受房价影响。
据测算,深圳、杭州、北京、厦门、上海2011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5.60、14.10、12.94、12.48、12.40。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的重庆、沈阳等中西部城市也逐渐超过了全国(7.5)的总体水平。这也正是总理所说的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戶)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 5.6。
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即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为3-5倍,中等发达国家5-8倍,发展中国家10倍左右。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去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是7.5,总体上来看其实并不高,只是由于结构失衡导致部分城市房价过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由于中央一再重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放松,根据市场走势,预计2012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同比会有小幅下跌(预计3%左右),若按近五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以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致估算,则2012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降至6.87,接近2008年水平,将是2009年来首次回归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