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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消息:在某大型港资企业设在东莞的子公司财务部工作的周先生又看到了2007年时他曾经困惑过的现象:通过购买原材料、订购产品,与子公司一起投资项目等,在不同名义的合同下,设在香港的母公司不断往公司账户汇入资金,母公司并不提取定单所需要的东西,甚至母公司的定单产品连自己公司的工厂都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