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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上外章振邦主编的《新编英语语法》,在谈到非人称代词“it”的用法时说:“it代替整个句子的用法,不能用在know,remember,try,tell,forget等动词之后。”赖文在对《语法》一书所举的例句逐一进行分析之后,认为章氏的“整个句子”的定义似乎应是“先行分句”(preceding clause)——包括限定分句和非限定分句。事实上,不管“it”代替句子或代替从句(统称为先行分句)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