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里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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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完手头的事,我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妈,你现在在哪?吃过饭没?我爸这段时间身体咋样……”老妈的回答总是一成不变,”还是那样,没事,你们忙,就别老回来了,我一个人照顾就行。”
  说起母亲,我心中难免有点骄傲,去年她被评为了村子里的好婆婆,之前她一直是村中公认的好媳妇。自我记事以来,家中的第一碗饭总是先盛给爷爷奶奶,接着再端给我的父亲。我母亲、二娘,妯娌之间始终是不分彼此,我們两家的孩子是吃一锅饭长大的,难怪到现在村里还有的人分不清楚我们一群兄妹中,哪个是我母亲的孩子,哪个是我二娘的孩子。
  时间过得好快,我步入中年,母亲也已经到了古稀之年,按理来说应该享享清福,可她还得照顾老的,伺候小的,一大家子的琐事都需要母亲来料理。
  我听到很多关于父亲年轻的事:父亲初中毕业,就被正式安排到学校教书。那个年代家里普遍穷,吃不饱饭,穿不起衣的,我父亲在他的兄弟中年龄最小,家里大伯,二伯,爷爷们都惯着他,看着父亲身子骨弱,学校条件也差,就决定让父亲回家,于是父亲的教学生涯到此告一段落。后来父亲在村里干起了民兵队长,村里的支书书记,这一干就是三十几年。
  期间,有次仓库着火,这火一旦烧起来,全部的备战粮就烧干净了,后果不堪设想。父亲是干部,他必须带头灭火!在全力灭火中被烟给呛晕了过去,不省人事,后来,在县城医院工作的二伯的紧急抢救下,才得以捡回性命,自此以后,父亲就落下焦虑症,尤其到了阴天或环境恶劣时。
  几年后,父亲的病逐渐得到控制,经介绍便和我的母亲组建了家庭,生下我们兄弟姐妹四人。我在家中排行老三,有哥哥,姐姐和小弟。
  缺吃少穿的年代,女人最可怜:白天干活挣工分,晚上还要熬夜做衣服和鞋子,我印象里最深刻的就是在我十岁那年的腊月十八,已经放了寒假,盼年心切,想早早穿上新衣服,我就黏着母亲去赶集,那时候白杨镇里的集市还是很有名的,吃的用的一应俱全。妈妈赶集扯回两块布,一块是橙色核桃尼,一块是绿色的三合一。母亲高兴地放到我面前,想给我看看是不是满意,我小嘴撅得老高:“妈,我不喜欢,妞妞爸就给她买了一身成衣,上面绣花,你做出来的衣服难看,我不穿……”
  妈听完,笑着答应给我的衣服上也绣上花,说比妞妞的更好看,裤子做成“狗撵兔”口袋,穿出来可漂亮了!尽管心里很不愿意,我还是点了点头。
  眼看大年三十到了,过年的棉靴还没做好:我嚷嚷:“妈,明天就除夕,我的靴子怎么还没做好啊?”母亲哄我:“没事的,明天一定让你穿上新靴子!”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醒来了,看着崭新的靴子忍不住上前去摸了好半天。不知道母亲那晚到底是怎么在昏暗烛光下一针一线的做好我的新靴……
  时光堆堆叠叠,转眼我们都已经长大。
  上周,我到县城看望年迈的二娘,二娘絮絮叨叨着:哎,可得好好待你妈,生你大哥那会儿,她可遭罪了:十冬腊月天,你哥总是白天睡觉,夜里闹人,你爸的老毛病又犯了,着急上火的。你妈只好躲在灶火前,直愣愣坐一晚上,早上我起床给你妈做早饭,看见你妈歪坐在灶前,心疼得直流泪:这样坐月子会落下病根的!那时二伯在县医院工作,二娘一个人在家,照顾一家老小,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做针线,妈肯定是不忍心打扰她。我实在无法想象在那个年代厨房该怎样阴冷,尤其是夜里凛冽的寒风是怎样的刺骨......心被一阵阵刺痛,眼泪如断线的风筝再也无法控制。
  后来父亲当村长、支书,一干就是几十年,虽然没有给村里干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听长辈说:你爹可没少给村里办事:修农业路,建小桥,打水井,村里的红白大事,哪场能离了你爹?就是谁家丢了东西,谁家侵占旁人的宅基地,谁家孩子待老人不好,谁家媳妇嚼公骂婆……鸡毛蒜皮,回回都是直接到家里找你爹……那时候父亲大病初愈,可是村里面的事情是不等人的,正晌忙着上地,一到饭点,我家忙得像赶集。“来的都是客”是父亲的口头禅。于是我母亲总是让我们先给来的人盛饭,一来二去,我们只能饿肚子。
  那个时候父亲忙村里的事,有时候还要跑到县城、乡镇里开会,基本没有时间照顾我们,地里的农活自然落在母亲和二娘肩上。当时我们都还小,也帮不上忙,我二娘总是对我们说:“你们只要好好念书,家里活再多,再忙也不指望你们!”
  每次回到家,看见日渐衰老的父母,心里那种酸涩的滋味无法形容,我会故意开玩笑劝母亲试着把腰板挺直,不然看不出新买的衣服合不合身。母亲总会羞涩地笑一下,卯足力气挺直那已经定型的腰板。往往,我都会别过脸去,我怕母亲看见我的眼泪。
  选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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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村的空气布满浓浓的木头味道,仿佛那些白杨树晒了整天的太阳后打出一连串饱嗝。我们进村时天已经黑了一阵,村子里没电。在汽车的灯光里看见路边摆着剥了皮的白杨木,一摞一摞的,紧靠着林带。不时看见几个维吾尔族男孩坐在木头上,车灯扫过后他们又回到夜色中。看见一个穿红衣裙的女孩,跑过马路捡一样东西,又借着车燈跑回来。细细的腰身,半高个子,扭头朝汽车望一眼,脸圆圆的,眼睛黑黑的,似乎这个晚上一过,她就会长大。
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地过去了,虽然在那早春时节,有如初恋者的心情一样,也曾经有过所谓”狂飙突起”,但过此以往,船便永浮在了缓流上。夏天是最平常的季候,人看了那绿得黝黑的树林,甚至那红得像嫁娘的嘴唇似的花朵,不是就要感到了生命之饱满吗?这样饱满无异于“完结”,人不会对它默默地凝视也不会对它有所沉思了。那好像要烤焦了的大地的日光,有如要把人们赶进墙缝里去一般,是比冬天还更使人讨厌。而现在是秋天了,和春
2010年初冬,派出所接到一起糕点店入室盗窃案,所长指派我和老陈搭档查案。案情并不复杂,小偷是单人作案,在后半夜撬开卷簾门行窃的。只是让人难以理解,收银台的800多块钱营业款和2包苏烟原封不动,橱柜里却少了一个10寸生日蛋糕,原处留下一把揉捏成团的零碎钱:1张五元纸币、1张一元纸币、3个一元硬币、2个五角硬币、2个一角硬币,总共10元2角钱。老陈让店主回放昨晚的监控录像,发现在凌晨2:40时,有个
知了,讓整个夏天沸腾。那一波一波的天籁之声,为酷烈的空气与躁热的灵魂,润洒一碧清澈的慰籍。大自然的风物,一俟摄入人类视野,就会被涂染一抹人文色彩。《人间词话》:“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知了及其学名“蝉”,皆为人文之赋予。“道可道,非常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凡夫不可以语道。知了,你一个区区小虫,竟然敢称“知了”———知道了,知道即了!“忽荣忽枯,忽丽忽朽”,
目前,我屋里的耗子多极了。白天,我在桌前坐着看书或写字,它们就在桌下来回游动,好像并不怕人。有时,看样子我一跺脚就可以把它踩死,它却飞快跑走了。夜晚,我躺在床上,偶一开灯,就看见三五成群的耗子,在地板、墙根串游,有的甚至钻到我的火炉下面去取暖,我也无可奈何。有朋友劝我养一只猫。我说,不顶事。这个都市的猫是不拿耗子的。这里的人们养猫,是为了玩,并不是为了叫它捉耗子,所以耗子方得如此猖獗。这里养猫,就
茶饮最主要的功能,除了解渴,就是破睡提神。这一点,古代茶人们看法非常统一。所谓“驱愁知酒力,破睡见茶功”(白居易),“六腑睡神去,数朝诗思清”(曹邺),“忧国惟生睡,降魔固有神”(曾几),“勒回睡思赋新诗”,“手碾新茶破睡昏”(陆游)……,其实说的都是明代顾元庆《茶谱》中的两个字:(饮茶可以)“少睡”。话虽如此,天下事也难一概而论。有惯例就有例外,规则就是让人打破的。我是从早到晚喝茶的。早上起来,
自我有了记忆,母亲就与灶台、与烟火联系在了一起。灶台是乡村生活的恒久风景,它和那些粗糙干裂的手掌、那些因烟熏火燎而迎风流泪的眼睛,共同构成了农家生活最本质的背景,掩映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凡常四季。有了灶台就有了安宁和温饱,就有了繁衍和生存。我清楚地记得,家里有一个大大的灶台,里面镶嵌着一口大大的铁锅。母亲忙碌之时,身影总是被白炽灯映照着,在墙壁上晃来晃去。她在灶前煮东西的时候,便把我放在厨房门口
我有好几个杯子。我的办公桌上,就有两个杯子。一个大肚子的,看起来比较敦厚,放置在办公桌一角上。杯身上只有一条几何形状似的鱼,鱼身上只有几道波浪纹似的鱼鳞。这样一只鱼孤零零游在白瓷上,好像是遗世独立的,也好像有着很大的自由。我喜欢这样简约的风格,喜欢这样一只孤单而自由的鱼,就买下了这只杯子。这杯子是在离我现在的住处大约一公里的一个商场门店里买的。这个距离我们可以步行当做散步去。那一次,我的女朋友想出
自从上了学,我就与书有了联系,但要说读书,只能够从大学算起,在此之前不过是在老师要求下的念书。有一点主动和自由度的阅读在中小学主要的对象有两种,即连环画和小说。连环画记不清数目,读过的小说屈指可数,也就是什么《战地红缨》《新儿女英雄传》《三国演义》以及一本薄薄的古代话本,以至到了大学,在城市来的同学面前自惭形秽。记得那时有过拼命读小说的想法,我的同学们就是那样做的,但幸运的是我很快放弃了那种念头,
上幼儿园时我开始喜欢画画,纸上画不过瘾,就用蜡笔在客厅的白粉墙上涂鸦,踮脚站在凳子上,好像莫高窟里呕心沥血的画匠。爸军人出身,建议先揍我一顿,可妈说,让她画吧,客人可以在书房喝茶。妈这么宽容并不是想把我培养成张大千或毕加索,她对我说:做你梦想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只要不杀人放火卖国求荣,你快乐我也会快乐,而且,你要懂得为快乐付出代价。最后这句话我是慢慢弄懂的。那次,巷子口新开家糖果铺,我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