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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力煤的运输方式中船舶运输占有很大比例。所以在国内一些比较大的煤炭运输港口例如秦皇岛等都建立了为方便电厂购买动力煤的交易平台,此平台负责联系买卖双方,联系船舶运输公司,还有对煤炭进行批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笔者从事多年入港动力煤的检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入港煤的检验过程采样、制样、化验三个环节,其中采样环节最为重要,现有两种采样方式,机械采样、人工采样,其中人工采样工作强度大,需要大量的人力。一般对采样队伍的要求是按国标GB 475进行操作,但工作量巨大,通过实际工作情况举一个例子,如果要对一船50000吨标称最大粒度为50mm的动力煤出一份验质报告的话,按国标基本采样方案质量基连续采样,需要的子样个数为N=[605]=424,子样的最小质量为0.06×50=3Kg,那么整个总样的质量为424×3=1272Kg,如果50000吨煤是用卡车(20t/车)运送到船舶边上的话需要50000/20=2500台次的卡车,采样人需要2500/424≈6,也就是说每6辆车取一个3Kg的子样,采样过程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
笔者认为对于大批量的煤,采样毫无疑问是采样单元越多,子样个数越多结果精密度越高。但为减轻采样人员劳动强度,如果一船煤的来源比较稳定,可以尝试依据国标GB 475来设计专用采样方案以减少采样人员的工作强度。首先采样精密度P,煤的初级子样方差VI,采样单元方差Vm,制样化验方差VPT,标准上都有详细的操作计算方法,这里不再逐一实际操作计算。主要探讨采样单元和子样个数,先用假设预期值代入看看是否能减轻劳动强度。现以干燥基灰为20%的原煤为例,假设精密度为2%,初级子样方差VI=20,采样单元方差Vm=5,制样和化验方差VPT=0.2,对大批量的煤最重的是确定采样单元数和子样个数依据国标GB475第5.3.2.4条举例如下:同样是50000吨煤先计算起始采样单元数m,m=[M/M0]:M为50000吨M0可设5000吨,m=[10]=3.16,每个采样单元的子样各数n=4VI/(mPL2-4VPT),代如以上预期值m=3.16时n=6.75,取值为10,需要的子样个数为3.16×10≈32个,总样质量为32×3=96Kg,此总样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对于标称最大粒度50mm总样最小质量为170Kg的要求,需要调整子样个数n到60个,总样质量为60×3=180Kg,满足标准要求。由此可见以上专用抽样方法,需要的子样数量和总样质量远远小于国标基本抽样方法,减轻了采样的时间和劳动强度,如果实际操作达不到精密度要求,可适当增加采样单元m和子样个数n,直到达到精密度要求为止。
那么把上面的思路进一步提升一下,假设一船煤由不同品质的煤组成,那么对一船煤进行验质是否可以用专用抽样方案,还是以50000吨煤举例,假设其由A、B、C三种不同的煤组成,分别为x、y、z吨加一起50000吨,在实际的工作中3种煤装船后是要对一船煤的品质进行验质,装船的过程中要对3种煤进行混配。很多采样工作都是在混配完装船前进行采样(例如一车一个子样),工作量很大,结果又不一定准确。笔者认为此种情况要想检验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必须在混配前完成煤的采样工作,因为混配很难达到绝对均匀(大多数用铲车混配),混配完既便严格按照国标进行采样,也很难准确检验出整船煤的品质。混配前采样可以有两种方法,方法一将A、B、C三种煤分为x、y、z三个采样单元,按照公式n=[4VI/(P2L-4VPT)][M/M0]计算每个采样元的子样个数,根据标称最大粒度计算总样质量,当然总样最小质量需符合国标要求,不够需增加子样个数直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然后将A、B、C三种煤分别进行制样和化验,得出实验数据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船煤的质量指标。方法二将一船煤假设为一种煤按以上分析的方法先得出总的子样个数n,分别用nx/50000、ny/50000、nz/50000,计算出A、B、C三种煤应分配的子样个数,最终合成一个总样。如果A、B、C三种煤的标称最大粒度不一样,那么分配到每种煤的子样个数不变,每个子样的质量要按国标采取,但在合并子样时要按3种煤标称粒度最小的煤的子样质量进行破碎缩分,达到每个子样质量一致后,进行子样合并总样,然后再进行制样化验。以上两种方法笔者认为方法一准确度要高于方法二。
煤炭采样在整个检验过程是最为关键也是造成检验误差最大的一个环节,对于大批量煤炭检验更是如此,对于人工采样要求更高,笔者希望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对标准的理解,能够在不影响精密度的条件下减轻采样人员的工作量,想法不当之处希望同行批评指正。
笔者从事多年入港动力煤的检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入港煤的检验过程采样、制样、化验三个环节,其中采样环节最为重要,现有两种采样方式,机械采样、人工采样,其中人工采样工作强度大,需要大量的人力。一般对采样队伍的要求是按国标GB 475进行操作,但工作量巨大,通过实际工作情况举一个例子,如果要对一船50000吨标称最大粒度为50mm的动力煤出一份验质报告的话,按国标基本采样方案质量基连续采样,需要的子样个数为N=[605]=424,子样的最小质量为0.06×50=3Kg,那么整个总样的质量为424×3=1272Kg,如果50000吨煤是用卡车(20t/车)运送到船舶边上的话需要50000/20=2500台次的卡车,采样人需要2500/424≈6,也就是说每6辆车取一个3Kg的子样,采样过程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
笔者认为对于大批量的煤,采样毫无疑问是采样单元越多,子样个数越多结果精密度越高。但为减轻采样人员劳动强度,如果一船煤的来源比较稳定,可以尝试依据国标GB 475来设计专用采样方案以减少采样人员的工作强度。首先采样精密度P,煤的初级子样方差VI,采样单元方差Vm,制样化验方差VPT,标准上都有详细的操作计算方法,这里不再逐一实际操作计算。主要探讨采样单元和子样个数,先用假设预期值代入看看是否能减轻劳动强度。现以干燥基灰为20%的原煤为例,假设精密度为2%,初级子样方差VI=20,采样单元方差Vm=5,制样和化验方差VPT=0.2,对大批量的煤最重的是确定采样单元数和子样个数依据国标GB475第5.3.2.4条举例如下:同样是50000吨煤先计算起始采样单元数m,m=[M/M0]:M为50000吨M0可设5000吨,m=[10]=3.16,每个采样单元的子样各数n=4VI/(mPL2-4VPT),代如以上预期值m=3.16时n=6.75,取值为10,需要的子样个数为3.16×10≈32个,总样质量为32×3=96Kg,此总样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对于标称最大粒度50mm总样最小质量为170Kg的要求,需要调整子样个数n到60个,总样质量为60×3=180Kg,满足标准要求。由此可见以上专用抽样方法,需要的子样数量和总样质量远远小于国标基本抽样方法,减轻了采样的时间和劳动强度,如果实际操作达不到精密度要求,可适当增加采样单元m和子样个数n,直到达到精密度要求为止。
那么把上面的思路进一步提升一下,假设一船煤由不同品质的煤组成,那么对一船煤进行验质是否可以用专用抽样方案,还是以50000吨煤举例,假设其由A、B、C三种不同的煤组成,分别为x、y、z吨加一起50000吨,在实际的工作中3种煤装船后是要对一船煤的品质进行验质,装船的过程中要对3种煤进行混配。很多采样工作都是在混配完装船前进行采样(例如一车一个子样),工作量很大,结果又不一定准确。笔者认为此种情况要想检验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必须在混配前完成煤的采样工作,因为混配很难达到绝对均匀(大多数用铲车混配),混配完既便严格按照国标进行采样,也很难准确检验出整船煤的品质。混配前采样可以有两种方法,方法一将A、B、C三种煤分为x、y、z三个采样单元,按照公式n=[4VI/(P2L-4VPT)][M/M0]计算每个采样元的子样个数,根据标称最大粒度计算总样质量,当然总样最小质量需符合国标要求,不够需增加子样个数直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然后将A、B、C三种煤分别进行制样和化验,得出实验数据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船煤的质量指标。方法二将一船煤假设为一种煤按以上分析的方法先得出总的子样个数n,分别用nx/50000、ny/50000、nz/50000,计算出A、B、C三种煤应分配的子样个数,最终合成一个总样。如果A、B、C三种煤的标称最大粒度不一样,那么分配到每种煤的子样个数不变,每个子样的质量要按国标采取,但在合并子样时要按3种煤标称粒度最小的煤的子样质量进行破碎缩分,达到每个子样质量一致后,进行子样合并总样,然后再进行制样化验。以上两种方法笔者认为方法一准确度要高于方法二。
煤炭采样在整个检验过程是最为关键也是造成检验误差最大的一个环节,对于大批量煤炭检验更是如此,对于人工采样要求更高,笔者希望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对标准的理解,能够在不影响精密度的条件下减轻采样人员的工作量,想法不当之处希望同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