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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因为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中国传统生态观来看,主要包括道家生态观、墨家生态观、儒家生态观以及宋明理学生态观,它们都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都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后期出现了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的关于生态观的理论,使人们能够全面和重新地认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古代的生态观,然后分析了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生态观,在一定程度上扬弃了中国传统的生态观,不仅仅使人们能够重新认识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同时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地发展。
关键词: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中国传统生态观;扬弃
1引言
现代社会和人们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为虽然人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但是不可能完全改变自然的发展规律,同时大自然是人们发展的空间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需要尊重自然中生物的存在,并且尽力保护它们,而不是毁坏和践踏环境中存在的资源,这样很容易造成双方均受到伤害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人们的行为活动已经开始考虑环境的因素,例如现代企业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环保型产品,这都是基于保护环境理念的角度出发的,有利于现代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中国的传统生态观中,道家比较主张自然,反对认为,墨家主张认为,反对自然,儒家则主张“自然”与“人为”这两种极端观点的“中道”,而宋明理学中积淀了大量的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征,是人与自然价值和天人合一理论的统一。从此可以看出传统的生态观,主张的层面和角度有所不同,而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提出的相关观点更加全面,使人们能够得到重新地认识,这样更加有利于現代自然环境的发展。因此,通过本文对冯友兰人生境界说对中国传统生态观的扬弃进行了详细地分析,能够使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加有利于现代经济的发展。
2中国古代的生态观
2.1道家的生态观
道家主张“自然”,反对“人为”。道家教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复归自然”。全能的“道”给予万物以及自己的自然,在其自然中万物得到自己的满足。在老子思想中,“无为”是比较关键的命题,深刻影响了我国民族的行为与思维方式,在老子的思想中以自然境界作为最崇高的境界,想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首先以“无为”作为基础,认为自然往往会受到人为的干扰与破坏。但是这种“无为”所指的内容不是让人们消极和无所作为,其中反对的是对于违背自然规律的一些过分行为,防止人们按照个人意愿和欲望来损害自然的发展,因此,将“无为”与“自然”进行密切联合,就会形成“自然无为”。道家支持的是天人一体论,主要提出了顺应天道的主张,将山水之美作为主要核心内容,保持一定的生态平衡,使美学与哲学都会散发出浓郁的自然气味。
在道家的观点中,主张人们需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作为关键准则,将人与自然进行密切地融合,而想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发展趋势。在世间的万事万物想要长久的生存,都需要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在其中进行产生与发展,最终也会复归大自然,这就体现出一些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大自然,人们需要顺应自然,而不是主宰自居,真正实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2.2墨家的生态观
墨家主张“人为”,反对“自然”。墨家的基本观念是功利。鉴定道德,不在于它是自然的,而在于它是有用的。在墨家的思想中,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互利性关系,需要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全面地考虑,而在这个有机的整体中,人是重要的构成部分,因此,应该重视人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利,然后再将这种情感传递到大自然中。墨家支持人和自然的协同进化理论,摆脱了已有的生态学面临的危机,该理论认为各个生物体都需要相互依存,不可能独立存在,这是正确处理人和大自然之间关系的重要理论支撑,重新认识到人和自然之间这种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联系,使人们能够能动地协调这种和谐的关系。墨家比较重视人类的价值和作用,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可以随意践踏自然中的生物,这种价值应该发挥更加长久的作用,这也是道家反复进行强调的内容。在人类的发展中,大自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我们能够创造出价值的根基,所以在进行人为活动时,应该尊重自然,维持生物的稳定性和多样性,这样才能够促进人类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墨家的生态观中,主要坚持的是以人为本,视天下之利为主要责任,从而建设出稳定发展的生态体系。在墨家的思想体系中主要以“顺天应人”为核心,主要为了造福人类和实现天下之利为主要目标,根据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联系,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自然的发展,尤其在生产时也要考虑环境因素,这样大自然才会可持续发展,为人类提高无限的资源。
2.3儒家的生态观
儒家则主张“自然”与“人为”这两种极端观点的“中道”。在儒家的思想中,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提出人和大自然中的万物都拥有着同样的本性和来源,从根本上来看是相对平等的。儒家的生态观不仅仅比较重视人,同时也认为自然中的万物都应该按照各自的方式进行生存和发展,这是大自然的发展规律,而人与自然虽然有着共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可以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具有个体性的差异,所以人需要遵循人类的普遍生存方式,而物也有其自己的存在原则和规律,这就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在大自然的发展中,人类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处于主导的地位,但是这种作用必须建立在全面尊重自然的基础上,不能够随意的毁坏大自然,人们不能够将自己的地位高于万事万物,应该平等对待这些个体,将人类应有的责任都需要付诸于实际的行动,给予同等的尊重和关心,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人和自然能够和谐发展,需要尊重大自然,不应该过于追求人类的私欲,全面认识自然,并且合理地对待自然,这样才能够使大自然更愿意付出资源,使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不能够过分和不合理的干扰大自然。从自然生态的角度来看,不能只以为人为核心,充分协调和互补,使生态观达到和谐。 2.4宋明理学的生态观
秦朝之后,中国思想的“人为”路线几乎再也没有出现了。不久来了佛教,又是属于极端“自然”型的哲学。在很长时间内,中国人的心灵徘徊于儒、释、道之间。直到公元十世纪,一批新的天才人物相继地将儒、释、道三者合一,成为新的教义,输入中华民族的心灵,至于今日。这种新的教义,我们称之为“新儒家”,即宋明理学。宋明理学的理想是“存天理,灭人欲”。它认为,为了“损”去人欲,恢复天理,人并不需要保持一种完全否定生活的状态。他所需要的是按照天理来生活,而且只有在生活中天理才能够充分实现。
宋明理学中积淀了大量的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征,是人与自然价值和天人合一理论的统一。人类的存在依靠着天地万物,而大自然中的生物也会因为人的存在发挥出一定的价值,体现出人和万物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人应该将自己看作天地之间的重要组成,与万物也是不可分割,无论是人类还是除人类之外的生物均是整体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形成的人道与天道都是统一的,因此,人在进行活动时需要顺应天道,同时也应该将实现天道视为一定的人生目标,从而实现天地一体和物我合一的崇高境界。人在社会中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也需要肩负一定的生态责任,虽然人拥有主导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人可以拥有主宰自然和天地的权利,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人相对比较渺小的,生命和人心都是有限的,应该拥有博大的心胸对待天地和自然。
3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生态观
3.1敬畏自然
在冯友兰看来,处于天地境界中的人是同天的,他已有对宇宙、天或“大全”的极深觉解,他不但觉解他是大全的一部分,而且自同于大全。大全是不可思议的,同于大全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議的。可见,同天的境界本是所谓神秘主义的,是不可言说的。维特根斯坦也觉解到了确实存在不可言说的东西,但是他认为应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保持沉默。而冯友兰却不这么认为,在冯友兰看来,努力去思那不可思议的东西,去说那不可言说的东西,恰是哲学的本己任务。一种哲学若根本未触及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东西,那便未达到哲学应有的深度,只是“不够哲学底哲学”。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重视运用中国传统佛、道哲学的“负的方法”觉解不可言说的神秘的“大全”,使人们由此敬畏无限和自然。
在敬畏自然中,首要前提就是倾听天命,孔子曾说过:“五十而知天命”,而对于所谓的“命”,在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说法,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文化。有人认为“知天命”主要指的是命定、命运,这是一个不可违背和更改的必然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这种命定的传统思想具有较深的渊源,这也是我国民族具有的较大的忍耐精神;还有人认为,在命定的范畴中,人们能够自由地进行各自的活动,使价值得到进一步实现。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敬畏自然,而不是想一味的改造甚至索取自然中的资源,对自然心怀同情和感恩之心,因为自然中的生物都拥有着一种情感,对自然存在的价值应该给予相应的认可,这是一种内在的价值,已经超越了事物本身具有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因此,冯友兰认为人们应该学会敬畏自然,科学和合理的处理自然中存在的问题,使人们能够充分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2对自然承担责任
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继承了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态观。它认为“大全的自然具有最高的主体性”,主张人应“事天”,他不仅为社会利益做各种事,且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也就是说,他不仅认为自己应对人类社会负责,而且应对宇宙负责。在道德境界中,要求人与自然相处需要有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责任,每个人拥有着各自的价值,同时也是社会团体中的重要成员,体现出社会与个人之见是相对统一的,人们为了社会应该做出一定的贡献,也应该对自然负有一定的责任。在履行对大自然的责任时,应该对存在的弱者进行关怀,使自然中的各种个体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大价值,根据生物各自的特点,显示出其具有的固有利益,保障他们存在的价值。
人类对自然具有的责任是不可或缺的,面对大自然与人的关系,人们应该学会维护这种关系,从道德角度出发保护生物的发展与生存,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行使自己的生存权利。现代自然的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人们需要尽力维护这种生态平衡,善待身边的生物,不仅仅成为发现自然价值的使者,同时也成为保护自然的守护者。人类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需要尊重自然,在利用自然界中的资源时也需要遵循自然的规律,使自然中存在的力量能够发展成为人们可利用的内在动力。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尊重是一种责任,同时保护自然也是一种重要的责任,而且需要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人付出了自己的责任和力量,自然也会反作用于人类,为人类提供可持续的资源。
3.3顺应自然
宋明理学可以分为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还继承了宋明理学的生态观,而在宋明理学中,又特别强调程朱理学。处于天地境界的人,顺应自然。冯友兰以程朱理学说明了这种顺应的人生态度。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拥有一定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人类试图去改变这种规律往往是很难实现的,甚至在改造过程中会毁坏环境的发展,造成得不偿失的结果,这往往不利于大自然和人类的共同发展。当然人们具有一定的主导地位,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合理地改造,有利于自然能够良好地发展,但是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在某些方面应该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的发展,这样更有利于人与自然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人们在顾全个人利益和自身问题的同时,也需要设身处地的考虑自然界的现状和发展,做出正确且合理的行为活动,这样才能够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相处,互相促进。
4结论
冯友兰人生境界说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传统生态观进行了扬弃,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尤其重视人对自然的态度,同时需要促进人与自然能够共同发展和进步。通过本文的研究,不仅仅为现代学术界提供更多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邱丁楠.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伦理意蕴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3.
[2]张克政.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之伦理学分析[D].西北师范大学,2006.
[3]冒艳妮.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之伦理价值探析[D].东南大学,2015.
[4]陆建华,颜莉.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析论——兼及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儒道墨法之源[J].中州学刊,2017,01:93-102.
[5]程林.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内涵及演变[J].江西社会科学,2012,04:32-36.
作者简介:
李美琪(1993—),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生。
关键词: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中国传统生态观;扬弃
1引言
现代社会和人们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为虽然人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但是不可能完全改变自然的发展规律,同时大自然是人们发展的空间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需要尊重自然中生物的存在,并且尽力保护它们,而不是毁坏和践踏环境中存在的资源,这样很容易造成双方均受到伤害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人们的行为活动已经开始考虑环境的因素,例如现代企业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环保型产品,这都是基于保护环境理念的角度出发的,有利于现代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中国的传统生态观中,道家比较主张自然,反对认为,墨家主张认为,反对自然,儒家则主张“自然”与“人为”这两种极端观点的“中道”,而宋明理学中积淀了大量的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征,是人与自然价值和天人合一理论的统一。从此可以看出传统的生态观,主张的层面和角度有所不同,而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提出的相关观点更加全面,使人们能够得到重新地认识,这样更加有利于現代自然环境的发展。因此,通过本文对冯友兰人生境界说对中国传统生态观的扬弃进行了详细地分析,能够使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加有利于现代经济的发展。
2中国古代的生态观
2.1道家的生态观
道家主张“自然”,反对“人为”。道家教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复归自然”。全能的“道”给予万物以及自己的自然,在其自然中万物得到自己的满足。在老子思想中,“无为”是比较关键的命题,深刻影响了我国民族的行为与思维方式,在老子的思想中以自然境界作为最崇高的境界,想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首先以“无为”作为基础,认为自然往往会受到人为的干扰与破坏。但是这种“无为”所指的内容不是让人们消极和无所作为,其中反对的是对于违背自然规律的一些过分行为,防止人们按照个人意愿和欲望来损害自然的发展,因此,将“无为”与“自然”进行密切联合,就会形成“自然无为”。道家支持的是天人一体论,主要提出了顺应天道的主张,将山水之美作为主要核心内容,保持一定的生态平衡,使美学与哲学都会散发出浓郁的自然气味。
在道家的观点中,主张人们需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作为关键准则,将人与自然进行密切地融合,而想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发展趋势。在世间的万事万物想要长久的生存,都需要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在其中进行产生与发展,最终也会复归大自然,这就体现出一些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大自然,人们需要顺应自然,而不是主宰自居,真正实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2.2墨家的生态观
墨家主张“人为”,反对“自然”。墨家的基本观念是功利。鉴定道德,不在于它是自然的,而在于它是有用的。在墨家的思想中,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互利性关系,需要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全面地考虑,而在这个有机的整体中,人是重要的构成部分,因此,应该重视人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利,然后再将这种情感传递到大自然中。墨家支持人和自然的协同进化理论,摆脱了已有的生态学面临的危机,该理论认为各个生物体都需要相互依存,不可能独立存在,这是正确处理人和大自然之间关系的重要理论支撑,重新认识到人和自然之间这种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联系,使人们能够能动地协调这种和谐的关系。墨家比较重视人类的价值和作用,但这并不代表人们可以随意践踏自然中的生物,这种价值应该发挥更加长久的作用,这也是道家反复进行强调的内容。在人类的发展中,大自然是重要的基础,也是我们能够创造出价值的根基,所以在进行人为活动时,应该尊重自然,维持生物的稳定性和多样性,这样才能够促进人类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墨家的生态观中,主要坚持的是以人为本,视天下之利为主要责任,从而建设出稳定发展的生态体系。在墨家的思想体系中主要以“顺天应人”为核心,主要为了造福人类和实现天下之利为主要目标,根据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联系,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自然的发展,尤其在生产时也要考虑环境因素,这样大自然才会可持续发展,为人类提高无限的资源。
2.3儒家的生态观
儒家则主张“自然”与“人为”这两种极端观点的“中道”。在儒家的思想中,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提出人和大自然中的万物都拥有着同样的本性和来源,从根本上来看是相对平等的。儒家的生态观不仅仅比较重视人,同时也认为自然中的万物都应该按照各自的方式进行生存和发展,这是大自然的发展规律,而人与自然虽然有着共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可以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具有个体性的差异,所以人需要遵循人类的普遍生存方式,而物也有其自己的存在原则和规律,这就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在大自然的发展中,人类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处于主导的地位,但是这种作用必须建立在全面尊重自然的基础上,不能够随意的毁坏大自然,人们不能够将自己的地位高于万事万物,应该平等对待这些个体,将人类应有的责任都需要付诸于实际的行动,给予同等的尊重和关心,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人和自然能够和谐发展,需要尊重大自然,不应该过于追求人类的私欲,全面认识自然,并且合理地对待自然,这样才能够使大自然更愿意付出资源,使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不能够过分和不合理的干扰大自然。从自然生态的角度来看,不能只以为人为核心,充分协调和互补,使生态观达到和谐。 2.4宋明理学的生态观
秦朝之后,中国思想的“人为”路线几乎再也没有出现了。不久来了佛教,又是属于极端“自然”型的哲学。在很长时间内,中国人的心灵徘徊于儒、释、道之间。直到公元十世纪,一批新的天才人物相继地将儒、释、道三者合一,成为新的教义,输入中华民族的心灵,至于今日。这种新的教义,我们称之为“新儒家”,即宋明理学。宋明理学的理想是“存天理,灭人欲”。它认为,为了“损”去人欲,恢复天理,人并不需要保持一种完全否定生活的状态。他所需要的是按照天理来生活,而且只有在生活中天理才能够充分实现。
宋明理学中积淀了大量的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特征,是人与自然价值和天人合一理论的统一。人类的存在依靠着天地万物,而大自然中的生物也会因为人的存在发挥出一定的价值,体现出人和万物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人应该将自己看作天地之间的重要组成,与万物也是不可分割,无论是人类还是除人类之外的生物均是整体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形成的人道与天道都是统一的,因此,人在进行活动时需要顺应天道,同时也应该将实现天道视为一定的人生目标,从而实现天地一体和物我合一的崇高境界。人在社会中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也需要肩负一定的生态责任,虽然人拥有主导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人可以拥有主宰自然和天地的权利,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人相对比较渺小的,生命和人心都是有限的,应该拥有博大的心胸对待天地和自然。
3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生态观
3.1敬畏自然
在冯友兰看来,处于天地境界中的人是同天的,他已有对宇宙、天或“大全”的极深觉解,他不但觉解他是大全的一部分,而且自同于大全。大全是不可思议的,同于大全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議的。可见,同天的境界本是所谓神秘主义的,是不可言说的。维特根斯坦也觉解到了确实存在不可言说的东西,但是他认为应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保持沉默。而冯友兰却不这么认为,在冯友兰看来,努力去思那不可思议的东西,去说那不可言说的东西,恰是哲学的本己任务。一种哲学若根本未触及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东西,那便未达到哲学应有的深度,只是“不够哲学底哲学”。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重视运用中国传统佛、道哲学的“负的方法”觉解不可言说的神秘的“大全”,使人们由此敬畏无限和自然。
在敬畏自然中,首要前提就是倾听天命,孔子曾说过:“五十而知天命”,而对于所谓的“命”,在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说法,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文化。有人认为“知天命”主要指的是命定、命运,这是一个不可违背和更改的必然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这种命定的传统思想具有较深的渊源,这也是我国民族具有的较大的忍耐精神;还有人认为,在命定的范畴中,人们能够自由地进行各自的活动,使价值得到进一步实现。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敬畏自然,而不是想一味的改造甚至索取自然中的资源,对自然心怀同情和感恩之心,因为自然中的生物都拥有着一种情感,对自然存在的价值应该给予相应的认可,这是一种内在的价值,已经超越了事物本身具有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因此,冯友兰认为人们应该学会敬畏自然,科学和合理的处理自然中存在的问题,使人们能够充分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2对自然承担责任
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继承了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态观。它认为“大全的自然具有最高的主体性”,主张人应“事天”,他不仅为社会利益做各种事,且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也就是说,他不仅认为自己应对人类社会负责,而且应对宇宙负责。在道德境界中,要求人与自然相处需要有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责任,每个人拥有着各自的价值,同时也是社会团体中的重要成员,体现出社会与个人之见是相对统一的,人们为了社会应该做出一定的贡献,也应该对自然负有一定的责任。在履行对大自然的责任时,应该对存在的弱者进行关怀,使自然中的各种个体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大价值,根据生物各自的特点,显示出其具有的固有利益,保障他们存在的价值。
人类对自然具有的责任是不可或缺的,面对大自然与人的关系,人们应该学会维护这种关系,从道德角度出发保护生物的发展与生存,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行使自己的生存权利。现代自然的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人们需要尽力维护这种生态平衡,善待身边的生物,不仅仅成为发现自然价值的使者,同时也成为保护自然的守护者。人类在保护自然的同时,也需要尊重自然,在利用自然界中的资源时也需要遵循自然的规律,使自然中存在的力量能够发展成为人们可利用的内在动力。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尊重是一种责任,同时保护自然也是一种重要的责任,而且需要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人付出了自己的责任和力量,自然也会反作用于人类,为人类提供可持续的资源。
3.3顺应自然
宋明理学可以分为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还继承了宋明理学的生态观,而在宋明理学中,又特别强调程朱理学。处于天地境界的人,顺应自然。冯友兰以程朱理学说明了这种顺应的人生态度。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拥有一定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人类试图去改变这种规律往往是很难实现的,甚至在改造过程中会毁坏环境的发展,造成得不偿失的结果,这往往不利于大自然和人类的共同发展。当然人们具有一定的主导地位,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合理地改造,有利于自然能够良好地发展,但是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在某些方面应该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的发展,这样更有利于人与自然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人们在顾全个人利益和自身问题的同时,也需要设身处地的考虑自然界的现状和发展,做出正确且合理的行为活动,这样才能够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相处,互相促进。
4结论
冯友兰人生境界说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传统生态观进行了扬弃,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尤其重视人对自然的态度,同时需要促进人与自然能够共同发展和进步。通过本文的研究,不仅仅为现代学术界提供更多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邱丁楠.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伦理意蕴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3.
[2]张克政.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之伦理学分析[D].西北师范大学,2006.
[3]冒艳妮.冯友兰人生境界说之伦理价值探析[D].东南大学,2015.
[4]陆建华,颜莉.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析论——兼及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儒道墨法之源[J].中州学刊,2017,01:93-102.
[5]程林.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内涵及演变[J].江西社会科学,2012,04:32-36.
作者简介:
李美琪(1993—),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