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11版课标在"课程性质"的表述上,作了如下修改:"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突出了"语言文字运用"这一核心目标.这样的界定,向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语文教学再也不能仅仅"纠缠"于内容,"缠绵"于理解,"沉迷"于意义了;要挖掘文本语用价值,依据语言表达的规律和学生学习语言的规律,让学生在听、说、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