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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质量保障模式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维持和提升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功用。但是。与该体系的“理想模型”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我国高校的传统质量保障模式不仅在结构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损,而且其功能失效现象也相当严重。科学地分析这两方面的缺陷,是我国高校在新世纪之初重建高效、合理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
关键词:高校质量保障模武 结构性缺损 功能失效 适应性困难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LO)09-143-02
我国高校一直就存在着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维持和提升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功用的质量保障模式。但是,与该体系的“理想模型”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我国高校的传统质量保障模式不仅在结构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损,而且其功能失效现象也相当严重。科学地分析这两方面的缺陷,是我国高校在新世纪之初重建高效、合理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
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的结构性缺陷损主要表征为如下方面。
1、从传统质量保障模式的整体结构看,体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相当欠缺
自先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而人才培养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高等学校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完成,其次,高校质量保障模式的建构和改革是为不断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目标的实现率服务的。因此,体系化是高等学校建构综合性的质量保障模式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从我国高校质量保障的现实看,其模式构建和改革还相当分散和零碎,不同职能部门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解读相当模糊和混乱,歧异纷呈,受部门和个人利益和权力要求的操纵,它们对本部门在高校人才培养操作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的认识亦有自我放大和本位化的现象,这些都致使了高校不同功能部门在质量保障的构建上相互独立、评价标准和保障方式甚至彼此冲突,不仅难以实现高校构建质量保障模式的初衷,甚至反过来推动着高校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分化和瓦解。
2、从保障模式的指标设置看,指标设置的随意性、片面性等从根本上妨碍了其对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取向和质量要求的表征能力
(1)没有真正认识到质量保障所肩负的功能期待,对指标设计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至关紧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质量到数量,其中都固有着不同程度的不可通约性。换句话说,彼此存在着一定的不可表征性。因此,对于从人才培养的抽象目标和质量观向具体评价指标的转化,需要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和求证,惟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偏差和不可表征性。但是,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所选择的评价指标,很多都是凭模式设计者的主观体验、个人爱好而随意设置的,绝少经过精细的科学论证,更说不上有适当的质量文化的指导,因此,其表征能力是大可质疑的。同时,还有些指标的纯数字化特征过于明显,片面强调用数字来表征质量要求,而不顾及其中蕴涵的巨大的跳跃性,“使得评价结果主要由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指标决定,在实践中导致评价对象只追求数量上达标,不顾质量的不良倾向”。
(2)对于可表征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处理欠妥。可表征性和可操作性是质量指标设置中必须面对的两难困境,妥善处理好这种矛盾关系是科学设置质量指标的基本前提,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在这方面往往表现得举棋不定,畸左畸右。为求表征的准确性,往往“直接把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作为指标”,。抽象的目标和质量观还没来得及进行具体性转化和分解就用来作为测量指标,可操作性低;为求取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要么片面追求“质量的数量表征”,要么“只注重具体事实,忽视对评价目的、功能和评价对象属性的研究,忽视了评价对象内在素质和整体水平的提高。把是否可测作为能否列入指标体系的唯一标准,对比较抽象,一时找不到典型价值事实的方面能省就省,不能省的,则笼而统之,尽量简化。固这种畸重畸轻现象,要么忽略了质量保障活动的内在目标要求,要么忽略了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观的本质内涵,都严重地损害了高校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
(3)片面追求标准化和唯一性,指标设置刚性过强,弹性不足。统观我国高校传统的质量保障模式和活动,在指标设置上有的在科学光环笼罩下片面追求数量化,追求“质量的数量表征”,追求“唯一科学性”,却忽视了数学研究中的致命弱点,即参数设置的非科学性,致使“刚性标准不标准”现象:有的“简单追求指标的统一性,忽略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使很多在理论上看似很完善的指标体系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3、从保障的队伍建设上看,队伍组建混乱,素质普遍偏低
既不能科学理解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质量观,又不懂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内在结构和运行特质,对质量保障模式的科学操作也知之甚少。
高校质量保障模式和体系的建构和实际运行是一项非常复杂、精深的科学事业。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高校普遍缺乏这支队伍。要说有,充其量也只是由一些相关部门的行政领导和少数教学人员组成,他们之中的多数人虽然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或所在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教学经验,但对高校质量保障理论及其“所依托的各相关学科领域的理论缺乏了解或了解不深入”,对教育质量保障所“涉及到的教育哲学、教育价值论、认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各种基本理论的研究则较少,一涉及到隐藏在评价对象背后的深层次、带规律性的东西,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研究工作就难以深入下去了。”这种情况的普遍存续,必然致使高校质量保障模式带有浓厚的经验论和个性化色彩,而很少具有科学性和普遍性。
再看质量保障模式的操作和执行队伍,主要是由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辅人员组成。在我国高校,这些员中一般都有很大一部分本身就未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不仅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逻辑和方式缺少直接的感受和体悟,更无力掌握评价指标后所蕴含的教育理念和质量观。因此他们在保障模式操作过程中,要么只会机械地执行即定标准,难以适应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化和“有组织无政府”的存在样态,要么只会将操作流于形式和表面,而无力把握人才培养的实质和深刻内涵。
4、在质量保障的过程上,如对象选择、教师和学生在其中的地位和功用、方式选择等诸方面存有弊端。妨碍了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的作用的正常发挥
(1)没能有效区分和认识到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各个体系,如校园文化体系、后勤体系、学生工作体系等之间存在的明显的异质性,特别是忽视了高等教育系统的“学术自由”的逻辑要求,用简单的、原始的、同一的方式如企业管理模式来评价、监控高校人才培养过程。
(2)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输入和产出缺少评估和监控,如以反对应试教育为由忽视了考试在结果性质量监控方面的重要功能,致使高校人才培养结果得不到科学的分析和评判。对不同操作体系的过程性保障亦没有区别对待,可能造成该管 的不管,不该管的多管的现象出现。
(3)一方面只注重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和监控,对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和监控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根本不存在;另一方面只注重由职能部门来实施质量评价和监控,完全无视教师在其中的专家地位和学生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学术质量评价和监控的行政化色彩过于浓厚,单向主从型特征十分明显。
5、在功能结构上重评轻控,激励机制缺损,激励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当前,我国高校的质量评价还没有同高校各种利益分配制度完全地和有效地结合起来,如职称评定中,教学能力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承认。评价结果作为一项客观性指标往往受到各种个人主观性因素的严重干扰和排挤,难以作为利益分配的基本杠杆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所谓的质量保障的应有功能流于形式,使建立和操作质量保障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虽然我国高校传统的质量保障模式在结构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缺损和弊端,对其功能释放产生了诸多的阻滞和歪曲作用,但其实然功能还是在一定程度满足了当时历史环境下高校发展与提升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价值需求,具有较强的积极功用。可是,随着世纪之交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环境的根本改变和高等教育系统自身的巨大转型,不仅高校传统质量保障体系的结构性弊端渐次全部暴露。而且,其只适应于特定情势的功能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显得力不从心,从根本上开始失效了。这种功能失效的具体原因主要表现在:
(1)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型,高等教育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层次的变革。通过改革,高等学校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高校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独立地位与高等教育系统的竞争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在这种背景下,高等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功能过弱和失效性开始全面出现,难以适应“高校依法自主办学、面向社会自我竞争发展的改革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自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就将“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作为其基本目标取向之一。与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增强和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实体地位逐渐确立的趋势一致,高等教育系统的竞争发展格局在事实上也正在形成。招生、分配市场、师资、经费等各方面的激烈竞争已经在各高校之间全面展开。
(2)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张,推动着高等学校管理模式的全面变革,对高校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功能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具有如下方面特点:1)它是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或者说,它的实现是以后者为前提和基础的,从而与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相比较,高等学校已经不能“通过政府对高校办学的严格监督和控制”来保证其办学质量,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强有力的质量保障体系:2)与精英高等教育相比较,“因此,难以用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衡量。”3)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意味着高校活动的复杂化和系统的高度分化,也即高等学校质量保障所涉及的对象的繁杂性,从而向高校质量保障体系提出的功能要求更加复杂。
高等教育系统与其生存发展环境的上述变化,使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在功能上出现了严重的适应性困难:
(1)其评价标准和方式的单一性和标准化,难以适应高校内部的高度分化的特质;
(2)其评价体系和监控体系之间的脱节,暴露出其评价功能无以置用和监控、激励功能过弱的现实,无力适应高等学校自我发展、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功能要求:
(3)也是最为根本的,该类模式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保障方式已无法适应和表征新的历史时期高等学校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观,使其面临着功能根去失效的窘困。这就需要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决策者对我国高校质量保障理想模式进行重新构建以期使我国的高等教育达到最佳效果。
关键词:高校质量保障模武 结构性缺损 功能失效 适应性困难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LO)09-143-02
我国高校一直就存在着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维持和提升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功用的质量保障模式。但是,与该体系的“理想模型”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我国高校的传统质量保障模式不仅在结构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损,而且其功能失效现象也相当严重。科学地分析这两方面的缺陷,是我国高校在新世纪之初重建高效、合理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
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的结构性缺陷损主要表征为如下方面。
1、从传统质量保障模式的整体结构看,体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相当欠缺
自先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而人才培养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高等学校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完成,其次,高校质量保障模式的建构和改革是为不断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目标的实现率服务的。因此,体系化是高等学校建构综合性的质量保障模式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从我国高校质量保障的现实看,其模式构建和改革还相当分散和零碎,不同职能部门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解读相当模糊和混乱,歧异纷呈,受部门和个人利益和权力要求的操纵,它们对本部门在高校人才培养操作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的认识亦有自我放大和本位化的现象,这些都致使了高校不同功能部门在质量保障的构建上相互独立、评价标准和保障方式甚至彼此冲突,不仅难以实现高校构建质量保障模式的初衷,甚至反过来推动着高校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分化和瓦解。
2、从保障模式的指标设置看,指标设置的随意性、片面性等从根本上妨碍了其对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取向和质量要求的表征能力
(1)没有真正认识到质量保障所肩负的功能期待,对指标设计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至关紧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质量到数量,其中都固有着不同程度的不可通约性。换句话说,彼此存在着一定的不可表征性。因此,对于从人才培养的抽象目标和质量观向具体评价指标的转化,需要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和求证,惟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偏差和不可表征性。但是,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所选择的评价指标,很多都是凭模式设计者的主观体验、个人爱好而随意设置的,绝少经过精细的科学论证,更说不上有适当的质量文化的指导,因此,其表征能力是大可质疑的。同时,还有些指标的纯数字化特征过于明显,片面强调用数字来表征质量要求,而不顾及其中蕴涵的巨大的跳跃性,“使得评价结果主要由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指标决定,在实践中导致评价对象只追求数量上达标,不顾质量的不良倾向”。
(2)对于可表征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处理欠妥。可表征性和可操作性是质量指标设置中必须面对的两难困境,妥善处理好这种矛盾关系是科学设置质量指标的基本前提,我国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在这方面往往表现得举棋不定,畸左畸右。为求表征的准确性,往往“直接把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作为指标”,。抽象的目标和质量观还没来得及进行具体性转化和分解就用来作为测量指标,可操作性低;为求取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要么片面追求“质量的数量表征”,要么“只注重具体事实,忽视对评价目的、功能和评价对象属性的研究,忽视了评价对象内在素质和整体水平的提高。把是否可测作为能否列入指标体系的唯一标准,对比较抽象,一时找不到典型价值事实的方面能省就省,不能省的,则笼而统之,尽量简化。固这种畸重畸轻现象,要么忽略了质量保障活动的内在目标要求,要么忽略了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观的本质内涵,都严重地损害了高校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
(3)片面追求标准化和唯一性,指标设置刚性过强,弹性不足。统观我国高校传统的质量保障模式和活动,在指标设置上有的在科学光环笼罩下片面追求数量化,追求“质量的数量表征”,追求“唯一科学性”,却忽视了数学研究中的致命弱点,即参数设置的非科学性,致使“刚性标准不标准”现象:有的“简单追求指标的统一性,忽略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使很多在理论上看似很完善的指标体系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3、从保障的队伍建设上看,队伍组建混乱,素质普遍偏低
既不能科学理解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质量观,又不懂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内在结构和运行特质,对质量保障模式的科学操作也知之甚少。
高校质量保障模式和体系的建构和实际运行是一项非常复杂、精深的科学事业。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高校普遍缺乏这支队伍。要说有,充其量也只是由一些相关部门的行政领导和少数教学人员组成,他们之中的多数人虽然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或所在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教学经验,但对高校质量保障理论及其“所依托的各相关学科领域的理论缺乏了解或了解不深入”,对教育质量保障所“涉及到的教育哲学、教育价值论、认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各种基本理论的研究则较少,一涉及到隐藏在评价对象背后的深层次、带规律性的东西,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研究工作就难以深入下去了。”这种情况的普遍存续,必然致使高校质量保障模式带有浓厚的经验论和个性化色彩,而很少具有科学性和普遍性。
再看质量保障模式的操作和执行队伍,主要是由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辅人员组成。在我国高校,这些员中一般都有很大一部分本身就未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不仅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逻辑和方式缺少直接的感受和体悟,更无力掌握评价指标后所蕴含的教育理念和质量观。因此他们在保障模式操作过程中,要么只会机械地执行即定标准,难以适应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化和“有组织无政府”的存在样态,要么只会将操作流于形式和表面,而无力把握人才培养的实质和深刻内涵。
4、在质量保障的过程上,如对象选择、教师和学生在其中的地位和功用、方式选择等诸方面存有弊端。妨碍了教育质量保障模式的作用的正常发挥
(1)没能有效区分和认识到人才培养操作系统的各个体系,如校园文化体系、后勤体系、学生工作体系等之间存在的明显的异质性,特别是忽视了高等教育系统的“学术自由”的逻辑要求,用简单的、原始的、同一的方式如企业管理模式来评价、监控高校人才培养过程。
(2)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输入和产出缺少评估和监控,如以反对应试教育为由忽视了考试在结果性质量监控方面的重要功能,致使高校人才培养结果得不到科学的分析和评判。对不同操作体系的过程性保障亦没有区别对待,可能造成该管 的不管,不该管的多管的现象出现。
(3)一方面只注重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和监控,对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和监控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根本不存在;另一方面只注重由职能部门来实施质量评价和监控,完全无视教师在其中的专家地位和学生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学术质量评价和监控的行政化色彩过于浓厚,单向主从型特征十分明显。
5、在功能结构上重评轻控,激励机制缺损,激励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当前,我国高校的质量评价还没有同高校各种利益分配制度完全地和有效地结合起来,如职称评定中,教学能力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承认。评价结果作为一项客观性指标往往受到各种个人主观性因素的严重干扰和排挤,难以作为利益分配的基本杠杆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所谓的质量保障的应有功能流于形式,使建立和操作质量保障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虽然我国高校传统的质量保障模式在结构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缺损和弊端,对其功能释放产生了诸多的阻滞和歪曲作用,但其实然功能还是在一定程度满足了当时历史环境下高校发展与提升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价值需求,具有较强的积极功用。可是,随着世纪之交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环境的根本改变和高等教育系统自身的巨大转型,不仅高校传统质量保障体系的结构性弊端渐次全部暴露。而且,其只适应于特定情势的功能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显得力不从心,从根本上开始失效了。这种功能失效的具体原因主要表现在:
(1)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型,高等教育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层次的变革。通过改革,高等学校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高校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独立地位与高等教育系统的竞争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在这种背景下,高等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功能过弱和失效性开始全面出现,难以适应“高校依法自主办学、面向社会自我竞争发展的改革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自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就将“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作为其基本目标取向之一。与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增强和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实体地位逐渐确立的趋势一致,高等教育系统的竞争发展格局在事实上也正在形成。招生、分配市场、师资、经费等各方面的激烈竞争已经在各高校之间全面展开。
(2)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张,推动着高等学校管理模式的全面变革,对高校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功能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具有如下方面特点:1)它是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或者说,它的实现是以后者为前提和基础的,从而与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相比较,高等学校已经不能“通过政府对高校办学的严格监督和控制”来保证其办学质量,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强有力的质量保障体系:2)与精英高等教育相比较,“因此,难以用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衡量。”3)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意味着高校活动的复杂化和系统的高度分化,也即高等学校质量保障所涉及的对象的繁杂性,从而向高校质量保障体系提出的功能要求更加复杂。
高等教育系统与其生存发展环境的上述变化,使高校传统质量保障模式在功能上出现了严重的适应性困难:
(1)其评价标准和方式的单一性和标准化,难以适应高校内部的高度分化的特质;
(2)其评价体系和监控体系之间的脱节,暴露出其评价功能无以置用和监控、激励功能过弱的现实,无力适应高等学校自我发展、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功能要求:
(3)也是最为根本的,该类模式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保障方式已无法适应和表征新的历史时期高等学校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观,使其面临着功能根去失效的窘困。这就需要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决策者对我国高校质量保障理想模式进行重新构建以期使我国的高等教育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