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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有力度,“有力度”应体现在力度大小适宜、力度结构合理、力度漏损较小三个方面。当前,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的扩张力度仍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但须以财政风险可控为上限。在总量扩张受限的情况下,优化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结构具有突出重要性,为此,要合理确定财政政策的发力重点并选择适当的政策工具组合。而要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力度漏损,关键举措在于消除中间环节梗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财政法治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