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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必須真实,对这一点,我們新聞工作者是誰都承认的。但是在实践中,有时候还做得不是那样令人满意。例如在一部分通訊員和个別記者的来稿中,特別是写人物的通訊、特写中,就仍然可以发現情节上失实和分寸上夸大的現象。而有的同志竟认为这是可以允許的。这就向我們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新聞真实性的标准是什么?能不能在事实的基础上对細节有某些“合理的想像”?怎样理解在通訊、特写中运用文艺技巧和文学語言?新聞报道中的典型能不能比实际事物写得更高,更理想? 下面就这些問題談談我个人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