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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原是某公司的工程师.因一次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2007年12月底公司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当时我想过一段时间找机会再回去工作.因此没好意思提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今年5月初我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获取经济补偿金?申请仲裁是否要交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