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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房价收入比是目前国际上常用来衡量城市房价水平、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指标。文章在房价收入相关理论基础上,以保定市房地产市场为例,采用按各收入阶层房价收入比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得出了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并以此客观认识和正确评价保定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房价收入比;房价;房地产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2-0146-03
自2004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价格迅猛增长,2006年在北京、深圳等中国一些大城市中房价的每月涨幅都在10%以上。2008年,由于国家政策的实施,房价得到了一定控制,甚至上海、广州深圳一些大城市房价开始下降。房价问题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研究的热点,如何客观评价房价水平的高低,进而衡量城市居民购房的承受能力,房价收入比成为讨论的焦点。房价收入比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衡量房价合理性和城镇居民的购房能力的指标,对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制定相关住房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国内外房价收入比指标定义及计算
1.1国际上房价收入比计算
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Ratio)是一个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指标。根据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对房价收入比的定义,可以总结为:房价收入比是指居住单元的中等自由市场价格与中等家庭年收入之比。中等住房价格是指该地区内的所有住房的中位数价格;中等住宅面积规定以一套或一个居住单元作为计算单位,由各国明确规定“一个居住单元”的面积数值;中等家庭收入是指一个家庭所有来源的总收入,包括工资、薪水、业务活动或非正式行业活动的收入、投资收入以及在能够获得有关信息的情况下,还包括诸如消费本可以出售的农产品这类的隐含收入。
1.2国内房价收入比计算
1998年6月15日至17日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房价收入比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这是我国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有关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现阶段,国内学者对房价收入比的计算公式:房价收入比=住宅平均价格/居民平均年收入。不同学者对住房价格和收入的取值范围各不相同。对住宅平均价格的计算,有人直接估算住宅的总价,有人用住宅的平均销售价格乘以住宅面积;对住宅面积的计算,有人取一套住宅的平均面积为60m2、70m2或其他;对收入的计算,有人用家庭总收入,有人用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规模数确定收入。
1.3现有房价收入比计算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房价收入比计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房价收入比的经济意义了解不够深入,没能从其微观意义与宏观意义上制定出正确的计算方法;二是对公式中的取值均缺乏充足的理论依据,基本按照个人的经验确定数值,不同学者对住房价格和收入的取值范围各不相同,导致计算结果差别甚远。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对这一指标的具体数值争议颇多,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数值供参考。所以,设计一个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三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在计算房价收入比指标时必须考虑不同收入阶层的经济状况。四是国际计算时所采用的是房价和收入指标的平均数,而国际上使用的是中位数。现在的问题就是:用平均数计算得到的国内房价收入比和用中位数计算的国际房价收入比是否具有可比性。从统计学角度,数据分布比较集中,偏态比较小的情况下,可以用平均数代替中位数。保定市地理范围较小,不同区域的房价和居民收入差距不大,所以,本文对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研究采用平均数。
2.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的修正
2.1房价收入比的基本计算公式
房价收入比=单位住宅总价格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房屋单价×户均建筑人均可支配收入×户均人数
2.2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的修正
2.2.1房屋单价的修正
过去我国计算房价收入比时,房价采用的数据是统计公布的相对较高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人们在计算房价收入比的时候都是按照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计算。保定市的二手房市场十分发达,近几年来二手房成交比例已经大幅度上升。因此,在计算保定市的房价收入比时必须将二手房成交情况纳入房价的计算当中。一手房的总成交金额与二手房总成交金额之和除以两个市场的总成面积得出房屋的平均单价。
房屋平均单价=一手住房平均价×一手住房交易量+二手住房平均价×二手住房交易量住房交易总量
2.2.2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的修正
我国城镇家庭收入是以职工工资为标准进行统计核算的,实际上一个家庭的收入不仅仅是工资,还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居民收入多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城市相当比例的家庭具有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其收入政府目前还无法全面统计。所以,在计算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时,要考虑到工资之外的其他收入。具体做法就是计算各阶层的家庭收入时在原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乘以不同的扩大系数。
2.2.3分收入阶层计算房价收入比
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的差别很大,房价收入比差距也很大。如2005年,我国房价收入比平均是6.77,但社会差距较大:最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平均是22.69,最高收入户平均是2.45,前者是后者的9.3倍。所以在计算房价收入比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城镇居民划分为不同收入阶层,先计算出各个收入阶层家庭年平均收入,再根据各个阶层购房的面积标准以及购房的单位价格的差别,分别计算出各个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在此基础上对各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进行加权,计算出全体居民家庭不分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将每一个收入阶层家庭户数占家庭总户数的比例作为房价收入比的权重,计算公式为:
某地区房价收入比=∑各收入阶层房价收入比×各收入阶层人数占总人数比例
3.房价收入比指标的合理范围
微观上讲房价收入比是考察居民在当前的收入水平下对当前的房价的承受能力;宏观上讲通过对房价收入比数值各个时期的纵向比较,判断居民收入对房价承受能力的变化情况。而要考察城镇居民是否具备购买能力,这就需要衡量标准,即确定其合理区间。只有确定了合理区间的范围,才可以用它作为标准来判断居民是否具备购买能力。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在3~6之间。但这个范围无法全部概括世界上所有发展中国家不同房价的现实。经国内外多名专家考证,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中,这一房价收入比合理范围应在2~6之间。国内研究人员陈颖、王幼松等人对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真实性进行分析时,提出适用于西方国家的房价收入比3~6区间,在我国应调整为4~9。
4.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实证分析
4.1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保定位于河北省中西部,与京津呈三足鼎立之势,随着建设“大北京经济圈”战略构想的提出,逐渐形成中国北方目前最具实力的、潜力最大的、辐射面最广的消费市场。对于保定来说,历史房价水平偏低,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对应,造成近几年的“补涨”,这当中自然有所有商品住宅所涉及的成本上涨问题,但同时越来越多的北京人来保定买房,尤其是在涿州,涿州成为仅次于燕郊的“不是北京的北京”。保定郊县人口基数很大,工作、户口等因素促使他们在保定市买房也使得保定房价大幅上升。
保定市2006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3612亿元,增长25.3%,商品房竣工面积53019万平方米,下降0.6%。商品房销售额20510亿元,其中,期房销售额为14366亿元,所占比重为70.0%。表1是河北省主要城市2006年基本经济情况,通过表1可以看出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状况及在河北省所处的地位。
4.2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计算
根据修正公式,从保定市2006年统计年鉴查得保定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及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并将所查数据代入公式即可求得保定市2006年房价收入比值。
保定市2006年现房价格(包括二手房)为每平方米2074元,所占销售额比重为30%,期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262元,所占销售额比重为70%,表2中住房单价是依此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即2074×30%+2262×70%=2205.6元/m2。由于在统计家庭年收入的数据中,除了工资之外的类似奖金、回扣、福利,还有第二职业等占有很大比例的灰色收入没有得到统计,因此在研究保定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时要考虑到居民的灰色收入,计算各阶层的家庭收入时在原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乘以不同的扩大系数。由于较低收入群体的灰色收入较少,且不如较高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强,因此在七等份分组计算时,假定最低收入阶层和低收入户家庭可支配收入分别扩大1.1倍、1.2倍,中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三个中等阶层家庭可支配收入扩大系数分别为1.5、1.6、1.7,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的扩大系数分别为1.9、2.2倍,通过这样的计算,各阶层得到收入更贴近实际情况。计算2006年房价收入比的数据来源及计算过程,详见表2。
表2保定市2006年各收入阶层房价收入比的计算
项目人均建筑面积(m2/人)平均每户人口(人)户均建筑面积(m2)房屋单价(元/m2)单位住宅总价格(元/套)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扩大系数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元)房价收入比
4.3计算结果分析
4.3.1保定市整体房价收入比分析
通过表2的房价收入比值,可以看出:2006年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处于合理区间,说明2006年保定市房屋价格比较合理,城镇居民具有一定购房能力。
4.3.2保定市不同收入群体房价收入比分析
首先,从不同收入群体对住宅销售均价承受能力角度分析。经过计算,可以发现,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平均值为6.1,在房价收入比合理范围之内。但各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差距较大,最低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12.8,而最高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2.4,前者是后者的5.3倍。2006年保定市最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已远超过其合理区间的上限,而低收入户和中等偏下收入户由于近年房价快速上涨,其房价收入比也接近合理区间的上限。只有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尤其是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有较大能力承受住宅价格的上涨。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整体水平能处于合理区间,正是由于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的承受能力提高了整体购房能力。综上述,保定市不同收入群体对房价的承受能力有很大的区别,在分析城镇居民购房能力问题上,应从收入的不同层次出发,具体分析每一收入层次居民对房价的承受能力,而不能片面地以整体水平为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可行的住房政策,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结论
通过对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实证分析,表明保定市居民整体上具备了购买住房的能力,但不同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并不均衡,最低收入户对任何类型的住房都无承受能力。各收入阶层差距是比较大的,且房价收入比与居民的收入是逆相关的,收入越低,房价收入比越高,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相对高收入户高。保定市作为河北省经济较发达的区级市,住宅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城镇居民购房能力的不均衡问题也同样会在河北省甚至全国城镇范围内存在。因此,在应用房价收入比指标对城镇居民购房能力进行评价时,应从不同收入群体的角度出发,做出准确的评价,进而制定适时的住房政策来解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促进我国住宅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如应加大市场上中小户型结构的增加,改善住房的供应结构。同时,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户,政府应采用不同的住房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房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对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来满足其合理的居住和投资需求;对于中等收入家庭,则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金三林.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J].经济纵横,2007,(62).
[2]杨晓冬.哈尔滨市房价收入比理论与实证分析[J].低温建筑技术,2008,(1).
[3]朱建君.房价收入比的计算及应用研究——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08).
[4]张金清.房价收入比公式的修正及在上海房价的应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1).
[5]杨永华.论房价和房价收入比[J].经济学家,2006,(2).
[6]司武飞.论房价收入比指标[J].建筑经济,2007,(11).
[作者简介]张会敏(1971—),女,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
[收稿日期]2009-01-25(责任编辑:一丁)
关键词:房价收入比;房价;房地产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2-0146-03
自2004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价格迅猛增长,2006年在北京、深圳等中国一些大城市中房价的每月涨幅都在10%以上。2008年,由于国家政策的实施,房价得到了一定控制,甚至上海、广州深圳一些大城市房价开始下降。房价问题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研究的热点,如何客观评价房价水平的高低,进而衡量城市居民购房的承受能力,房价收入比成为讨论的焦点。房价收入比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衡量房价合理性和城镇居民的购房能力的指标,对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制定相关住房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国内外房价收入比指标定义及计算
1.1国际上房价收入比计算
房价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Ratio)是一个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指标。根据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对房价收入比的定义,可以总结为:房价收入比是指居住单元的中等自由市场价格与中等家庭年收入之比。中等住房价格是指该地区内的所有住房的中位数价格;中等住宅面积规定以一套或一个居住单元作为计算单位,由各国明确规定“一个居住单元”的面积数值;中等家庭收入是指一个家庭所有来源的总收入,包括工资、薪水、业务活动或非正式行业活动的收入、投资收入以及在能够获得有关信息的情况下,还包括诸如消费本可以出售的农产品这类的隐含收入。
1.2国内房价收入比计算
1998年6月15日至17日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房价收入比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这是我国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有关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现阶段,国内学者对房价收入比的计算公式:房价收入比=住宅平均价格/居民平均年收入。不同学者对住房价格和收入的取值范围各不相同。对住宅平均价格的计算,有人直接估算住宅的总价,有人用住宅的平均销售价格乘以住宅面积;对住宅面积的计算,有人取一套住宅的平均面积为60m2、70m2或其他;对收入的计算,有人用家庭总收入,有人用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规模数确定收入。
1.3现有房价收入比计算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房价收入比计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房价收入比的经济意义了解不够深入,没能从其微观意义与宏观意义上制定出正确的计算方法;二是对公式中的取值均缺乏充足的理论依据,基本按照个人的经验确定数值,不同学者对住房价格和收入的取值范围各不相同,导致计算结果差别甚远。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对这一指标的具体数值争议颇多,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数值供参考。所以,设计一个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三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在计算房价收入比指标时必须考虑不同收入阶层的经济状况。四是国际计算时所采用的是房价和收入指标的平均数,而国际上使用的是中位数。现在的问题就是:用平均数计算得到的国内房价收入比和用中位数计算的国际房价收入比是否具有可比性。从统计学角度,数据分布比较集中,偏态比较小的情况下,可以用平均数代替中位数。保定市地理范围较小,不同区域的房价和居民收入差距不大,所以,本文对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研究采用平均数。
2.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的修正
2.1房价收入比的基本计算公式
房价收入比=单位住宅总价格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房屋单价×户均建筑人均可支配收入×户均人数
2.2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的修正
2.2.1房屋单价的修正
过去我国计算房价收入比时,房价采用的数据是统计公布的相对较高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人们在计算房价收入比的时候都是按照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计算。保定市的二手房市场十分发达,近几年来二手房成交比例已经大幅度上升。因此,在计算保定市的房价收入比时必须将二手房成交情况纳入房价的计算当中。一手房的总成交金额与二手房总成交金额之和除以两个市场的总成面积得出房屋的平均单价。
房屋平均单价=一手住房平均价×一手住房交易量+二手住房平均价×二手住房交易量住房交易总量
2.2.2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的修正
我国城镇家庭收入是以职工工资为标准进行统计核算的,实际上一个家庭的收入不仅仅是工资,还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居民收入多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城市相当比例的家庭具有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其收入政府目前还无法全面统计。所以,在计算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时,要考虑到工资之外的其他收入。具体做法就是计算各阶层的家庭收入时在原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乘以不同的扩大系数。
2.2.3分收入阶层计算房价收入比
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的差别很大,房价收入比差距也很大。如2005年,我国房价收入比平均是6.77,但社会差距较大:最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平均是22.69,最高收入户平均是2.45,前者是后者的9.3倍。所以在计算房价收入比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城镇居民划分为不同收入阶层,先计算出各个收入阶层家庭年平均收入,再根据各个阶层购房的面积标准以及购房的单位价格的差别,分别计算出各个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在此基础上对各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进行加权,计算出全体居民家庭不分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将每一个收入阶层家庭户数占家庭总户数的比例作为房价收入比的权重,计算公式为:
某地区房价收入比=∑各收入阶层房价收入比×各收入阶层人数占总人数比例
3.房价收入比指标的合理范围
微观上讲房价收入比是考察居民在当前的收入水平下对当前的房价的承受能力;宏观上讲通过对房价收入比数值各个时期的纵向比较,判断居民收入对房价承受能力的变化情况。而要考察城镇居民是否具备购买能力,这就需要衡量标准,即确定其合理区间。只有确定了合理区间的范围,才可以用它作为标准来判断居民是否具备购买能力。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在3~6之间。但这个范围无法全部概括世界上所有发展中国家不同房价的现实。经国内外多名专家考证,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中,这一房价收入比合理范围应在2~6之间。国内研究人员陈颖、王幼松等人对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真实性进行分析时,提出适用于西方国家的房价收入比3~6区间,在我国应调整为4~9。
4.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实证分析
4.1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保定位于河北省中西部,与京津呈三足鼎立之势,随着建设“大北京经济圈”战略构想的提出,逐渐形成中国北方目前最具实力的、潜力最大的、辐射面最广的消费市场。对于保定来说,历史房价水平偏低,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对应,造成近几年的“补涨”,这当中自然有所有商品住宅所涉及的成本上涨问题,但同时越来越多的北京人来保定买房,尤其是在涿州,涿州成为仅次于燕郊的“不是北京的北京”。保定郊县人口基数很大,工作、户口等因素促使他们在保定市买房也使得保定房价大幅上升。
保定市2006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3612亿元,增长25.3%,商品房竣工面积53019万平方米,下降0.6%。商品房销售额20510亿元,其中,期房销售额为14366亿元,所占比重为70.0%。表1是河北省主要城市2006年基本经济情况,通过表1可以看出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居民收入状况及在河北省所处的地位。
4.2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计算
根据修正公式,从保定市2006年统计年鉴查得保定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及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并将所查数据代入公式即可求得保定市2006年房价收入比值。
保定市2006年现房价格(包括二手房)为每平方米2074元,所占销售额比重为30%,期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262元,所占销售额比重为70%,表2中住房单价是依此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即2074×30%+2262×70%=2205.6元/m2。由于在统计家庭年收入的数据中,除了工资之外的类似奖金、回扣、福利,还有第二职业等占有很大比例的灰色收入没有得到统计,因此在研究保定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时要考虑到居民的灰色收入,计算各阶层的家庭收入时在原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乘以不同的扩大系数。由于较低收入群体的灰色收入较少,且不如较高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强,因此在七等份分组计算时,假定最低收入阶层和低收入户家庭可支配收入分别扩大1.1倍、1.2倍,中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三个中等阶层家庭可支配收入扩大系数分别为1.5、1.6、1.7,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的扩大系数分别为1.9、2.2倍,通过这样的计算,各阶层得到收入更贴近实际情况。计算2006年房价收入比的数据来源及计算过程,详见表2。
表2保定市2006年各收入阶层房价收入比的计算
项目人均建筑面积(m2/人)平均每户人口(人)户均建筑面积(m2)房屋单价(元/m2)单位住宅总价格(元/套)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扩大系数家庭户均可支配收入(元)房价收入比
4.3计算结果分析
4.3.1保定市整体房价收入比分析
通过表2的房价收入比值,可以看出:2006年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处于合理区间,说明2006年保定市房屋价格比较合理,城镇居民具有一定购房能力。
4.3.2保定市不同收入群体房价收入比分析
首先,从不同收入群体对住宅销售均价承受能力角度分析。经过计算,可以发现,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平均值为6.1,在房价收入比合理范围之内。但各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差距较大,最低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12.8,而最高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2.4,前者是后者的5.3倍。2006年保定市最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已远超过其合理区间的上限,而低收入户和中等偏下收入户由于近年房价快速上涨,其房价收入比也接近合理区间的上限。只有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尤其是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有较大能力承受住宅价格的上涨。保定市房价收入比的整体水平能处于合理区间,正是由于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的承受能力提高了整体购房能力。综上述,保定市不同收入群体对房价的承受能力有很大的区别,在分析城镇居民购房能力问题上,应从收入的不同层次出发,具体分析每一收入层次居民对房价的承受能力,而不能片面地以整体水平为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可行的住房政策,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结论
通过对保定市房价收入比实证分析,表明保定市居民整体上具备了购买住房的能力,但不同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并不均衡,最低收入户对任何类型的住房都无承受能力。各收入阶层差距是比较大的,且房价收入比与居民的收入是逆相关的,收入越低,房价收入比越高,低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相对高收入户高。保定市作为河北省经济较发达的区级市,住宅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城镇居民购房能力的不均衡问题也同样会在河北省甚至全国城镇范围内存在。因此,在应用房价收入比指标对城镇居民购房能力进行评价时,应从不同收入群体的角度出发,做出准确的评价,进而制定适时的住房政策来解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促进我国住宅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如应加大市场上中小户型结构的增加,改善住房的供应结构。同时,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户,政府应采用不同的住房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房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对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来满足其合理的居住和投资需求;对于中等收入家庭,则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金三林.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J].经济纵横,2007,(62).
[2]杨晓冬.哈尔滨市房价收入比理论与实证分析[J].低温建筑技术,2008,(1).
[3]朱建君.房价收入比的计算及应用研究——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08).
[4]张金清.房价收入比公式的修正及在上海房价的应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1).
[5]杨永华.论房价和房价收入比[J].经济学家,2006,(2).
[6]司武飞.论房价收入比指标[J].建筑经济,2007,(11).
[作者简介]张会敏(1971—),女,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
[收稿日期]2009-01-25(责任编辑: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