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站三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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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文,互联网资深人士,先后在中公网及其所属联众游戏网站、互联网实验室等知名企业担任董事、CE0等职务,曾任和讯网CE0、雅虎中国总裁。
  曾会明,曾从事视频网站行业,现为中广互联网站CE0,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醒客,知名互联网评论人。
  
  几乎每个视频网站的CEO都坚信自己能笑到最后,但盈利的艰难、监管部门“全方位”的严厉审核、投资人的质疑乃至媒体的讽刺,都令人不得不在其前景之上打一个“?”。多方因素作用下,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众多视频网站尤其是曾经火爆一时的分享类网站纷纷开始寻找变通之路,或向正版点播模式靠拢,或向新闻门户转身。视频网站的二次出发究竟胜算几何?国外成功模式能否在中国克隆成功?广电新规又将对视频网站产生什么影响?《传媒》约请三位互联网业内人士就以上话题进行了探讨。
  
  叩问广电新规
  
  《传媒》:3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包含移动互联网的视听节目内容管理提出要求,比如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及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这个《通知》在网络视频行业和网民中反响强烈,尤其是在网民中间,有不少不认可的声音。三位对此怎么看?
  曾会明:这次颁布的新规我认为主要是针对内容规范和节目审批的,并不是专门针对视频网站的。广电总局是电影、电视内容的监管机构,因此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少限制性的政策。对于限制性政策,“不认可之声”很正常,尤其是在互联网这样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上。这些声音有些是理性的探讨,值得管理机构参考借鉴。当然也有些意见属于是“凡监管必反对”,并无建设性,这些意见及情绪对行业只有破坏而没有帮助。破坏一个东西远比建设一个东西容易得多。
  之前广电总局关于黄金时段禁播境外动画片的规定同样遭受了一些诟病,其实这可以视为对国内影视制作业的保护,当然如果在规定后面加上暂行、截止日或许更有利于让大家理解,也有利于让国内的影视制作机构加强紧迫感及危机意识。
  此外,视频新规既然颁布了,就一定要严格执行,否则,将导致守法者反而吃亏的不合理局面:网上管理的同时应该加强网下的盗版光盘管理,网络视频的发展大大压缩了盗版光盘的空间,如果打击了网上的非法视频而对网下盗版的管理没有配套措施的话,反而有可能使街头带着小孩贩卖盗版光盘的妇女再度增加,网下比网上有更多的社会危害,甚至会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
  谢文:要建立游戏规则、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点当然不能否认。最怕的是你花了1OO万买了版权,他不花照样播,这样就变成劣币驱逐良币,老实人吃亏。所以版权管理是必要的,但应该谁来管?我认为不应该用行政力量管,凡是行政力量要管的都必须先变成“法”,一旦有了纠纷,法官那里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推动有关法规的健全而不是单单用行政力量去管。
  另外,即便是行政力量来管,权力也不能无限延伸,必须明确到底管的是什么,也就是首先必须对“视听节目”进行清晰地界定。作为通讯工具的视频,不是视听节目,播客等用户互动的别管内容是什么也不应算作“视听节目”,都不应该由广电部门监管。再一个就是灰色地带,它是商业制作、专业制作的,也曾经想往商业渠道里放但没放进去,比如中国一年生产14000多集电视剧,电视台只能播4000集,那些没有机会在电视台播出但同样有许可证的电视剧是否属于广电部门的监管范围,这部分是可以讨论的。可以不管,因为它没有通过广播、电视的平台传播,不跟现有的电视市场竞争。这些电视剧在大众市场不受欢迎,放在互联网小众市场上说不定还有出路。网络文学有先例,一些不被出版社看好的作品在网络文学火了,回过头来主流市场从中吸收。这是一种开放的眼光,可以培育一种有层次的市场。但反过来也可以说视同在电视台播出一样管理,必须拿到有关许可证。但这样等于增加了网络视频的成本,行业就不容易繁荣。再往下就是核心的部分——商业的专业制作单位制作的在电视台播出的内容,这才是广电部门应该管理的“视频节目”。
  所以我首先要阐明一个观点,就是视频不特殊。视频首先是一种技术进步,本身只是互联网传播形式的一种,与文字、图片、语音相比没有什么特别,技术上也没有什么挑战。我写博客没有人审,为什么变成视像就要审?这在法理上就不成立。所以,一定要承认视频就是一种互联网的技术形式,没有特殊性,不需要单独发牌照,应该采取跟其他传播形式一样的管理方式。而一旦形成商品,说到底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还有版权管理部门和《著作权法》管着呢。
  曾会明:的确,尤其是数字化之后,视频与文字、图片一样都是“0101”了,没什么区别,只是字节数大小不同而已。但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而广之,万事万物都是分子、原子、元素构成的,是否也没有本质区别呢?如此解构显然是不妥当的。媒体与媒介有所区别亦有所关联,视频与文字、图片从内容制作、传输、呈现及用户的体验等方面,都各有特点,因此也遵从不同的规律,包括管理。
  另外,我想视频也不能说是传播的一种方式,或许说是被传播的一种方式更准确些。
  醒客:我想,老谢的说法是针对个人视频内容的,即个人在表达言论的时候,不应该受具体介质的限制,也就是说,能够用文字写东西,也应该同样可以通过视频来说话。
  文字和视频,我想都需要区分两类主体,一类是媒体机构,一类是个人。对于文字来说,媒体机构内容是报纸、杂志等,对于视频来说,媒体机构是电视台。政府管理部门对电视台节目在互联网上二次传播采取许可制度,与现行的媒体管理思路是相符的;而对于个人的视频,与媒体机构视频作为公共信息传播不同,只是满足个人之间的交流需要,按照博客或者论坛方式来管理比较适合。目前在网络视听节目上没有细化这两种区别,但从“视听节目”这个词来看,应该可以解读成是区分媒体机构与个人的,个人视频很难叫“视听节目”。
  其实关于许可证,2004年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就有这样的要求,这次又提出来,我感觉更多地应该是对前一段时间打击网络低俗活动的总结,不能算是新要求。当然这也传达出一个意思,就是政府希望网络视频处在一个可控的状态下,互联网不能成为有害信息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的信息传播的通道。
  《传媒》:那么广电部门这次发布的《通知》会对整个网络视频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醒客:说到影响,首先要看是否有可操作性。目前来看,这个《通 知》可操作性不强。因为新规定出台需要很多手段来配合,而具体的实施方案管理部门尚未明了,所以执行起来我想会有问题。
  《传媒》:这让我想起了去年广电总局发布的视频“国资令”。从开始时的“一棍子打死”到网开一面,体现了监管的成熟与进步。那么这次的《通知》出台后,很多视频网站告诉我们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引进剧的播出。这些网站的流量都主要来自引进剧,尽管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盗播,但视频网站确实在引进方面没有政策优势。因为每年引进剧的数量广电总局是有固定配额的,但时下普通的视频网站并没有引进剧配额。
  曾会明:尺度的松紧或许可以斟酌。首先,随着互联网传输及接入技术、音视频压缩技术的提升,网络视频与传统广播电视在受众范围、收视形式(比如多种电视机及机顶盒已经可以使电视接入互联网)、信号清晰度等方面与传统电视越来越接近,因此,对网络视频采用与传统电视类似的管理就成为一个必然,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的竞争。当然,网络视频作为新媒体的一种形态,与传统电视相比还是有不同的特点的,从支持新媒体发展的角度出发,是否可以在监管政策方面略松一些?但这里的所谓“松”,并不可能放松对电影、电视剧的审批标准,而是在节目引进方面是否可以适当放宽原来的配额。
  
  转型胜算几何
  
  《传媒》:金融危机使投资方变得更为谨慎,不少风险投资者收缩了对互联网的投资。对于现在还在“烧钱”的视频网站来说,是不是更为困难?
  醒客:总体说来,视频网站的困难还是两个老大难的问题:成本居高不下和盈利能力有限,收入支出间巨大的剪刀差导致运营遭遇困难。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这个矛盾变得更加突出。据我了解,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视频网站,只有不到1O家。
  一开始视频分享网站的流量确实占优势,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形势发生了逆转,流量降得比较厉害。因为门户开始发力,还有迅雷这种公司,加上一批传统媒体网站,比如央视网、新华网这些“官媒”都在花大价钱做视频,而视频网站又赶上体力不支,市场格局肯定会变化。
  《传媒》:您说的“体力不支”是指资金方面?
  醒客:是的。视频网站经过过去几年肉搏式的发展,资金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一个互联网公司完成三四轮融资后想再得到风投很难,再加上金融危机,基本没有再融资的可能性。从最近半年开始很多专业视频网站已经没有钱推广了,而流量来自于推广,推广不力流量自然就下去了。
  另外,视频网站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信仰的动摇。去年9月,土豆网推出“黑豆”时,CEO王微说“视频分享流量是废水”。刚刚还理直气壮要在视频分享上实现盈利,转眼间,做了几年、号称业内第一的东西竟然被自己说成是“废水”!所以如果说2007年视频网站的“滑铁卢”是资本对于视频网站的信任发生了危机,资本不再相信视频网站能够给他们想要的利润回报,那么今天,视频网站正在经历自己对自己的信任危机。
  《传媒》: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确实有很多视频网站尤其是分享类网站开始转型,正版点播、视频新闻门户、高清都是视频网站新的卖点。
  醒客:网站的转型,更多地是为应对困难做出的。相比于那些为了拓展新业务而进行的转型,应对困境而做出的各种变化或者转型,更多是出于无奈,属于危机驱动,风险非常大,又不得不实施。
  现在这些视频网站都说要做媒体,但说不说不重要,没说之前他们也是在做媒体的事,包括土豆、六间房都建了社区,却一直在利用社区做媒体的事情。而社区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需要长时间才能见到效果,但现在视频网站已经把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在一两年之内它必须挣钱,否则活不下去,这个时候他只能利用现在已经证明可以挣钱的方式。互联网现在只有两种挣钱方式,一是类似腾讯的收费社区模式,二是广告,所以广告是他唯一的选择。但要依靠广告赚钱必须得有品牌,所以他提“媒体”,因为媒体是价值最高的一部分公共传播工具,这样他把自己的个体价值借助这个概念提升,才有活路。但他能不能做成呢?这跟他的人员储备、资源储备都有关系。比如说转做视频新闻,如果他的队伍建设不具备新闻平衡能力,那他怎么跟其它有能力的新闻网站拼,接下来怎么走?现在大的门户网站都跟几千家传统媒体合作,这些传统媒体网站的内容他们拿过来就可以用。而优酷去年使劲签,才有20多家。20多家能把新闻都覆盖住吗?所以喊什么跟你有没有这个资源,做不做得到是另外一回事。
  《传媒》:照您这么说,现在这些视频网站即便转型也会很艰难,因为已经有一些大的门户网站抢占资源在先了?
  醒客:它转型也得向其他方向转,不能向媒体转。
  《传媒》:那他们应该向哪里转?
  醒客:社区,真正走社区。但说实话,他们已经错过了做社区的机会了。就好像它本来是具有理科素质的人却一直在念文科,而且已经到了高三,这时再转方向已经没有时间了。
  谢文:我早在2O03年就写过文章,观点就是视频作为互联网一个独立的盈利模式在目前的中国可能成功。这不是反对管理部门,而是反对投了巨资、花了大力气做视频网站的人。有这么几个理由:一,现在阻碍视频发展的无非三件事,第一是行政管制,这不是某一个部门能解决的,必须依靠全面的改革、逐步的发展来解决;第二是知识产权、版权,以中国目前的收入水平正经八百地买美国的版权,再靠广告收回成本是不可能的;第三是商业模式没有解决,没有找到新的用户需求,没有形成新市场。头两件事其实已经决定了视频网站没出路,只能赔本赚吆喝。即使不考虑这两点,单独说第三条,做一个公司,必须知道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哪?视频网站现在论证不出核心竞争力,视频本身只是互联网传播形式的一种,没有什么特别,技术上也没有什么挑战。没有技术门槛,内容门槛也没有,就是一个钱的门槛,那有钱的多了。现在金融危机,带宽便宜了,门户、搜索等也开始做视频了。他们有品牌和市场,比视频网站从头做要省事多了,所以从道理上讲,视频网站没有机会,当然也不排除有市场天才出现。
  醒客:从这个角度讲,我也认为视频网站没有机会,或者说转型成功的几率太低了。互联网新业务想要在既有网络大佬的身边崛起,要么必须具有与网络大佬们不一样的用户使用特征,比如别人是集中访问的媒体形式,你是分散的社区形式,使得已经具有巨大用户入口的大佬无法简单实现用户的迁移;要么具有技术难度,其他的网站即便具有相似的用户使用特征,短期内也难以复制业务。现在这些门槛视频网站都不具备,那机会一定属于已经站起来的那些传媒公司。
  
  未来何去何从
  
  《传媒》:各位不看好目前国 内的视频网站,那么国外视频网站YouTube、Hulu的模式呢?特别是后者,国内的视频网站是不是可以有所借鉴?
  谢文:YouTube和Hulu是现在视频领域的两大品牌,YouTube是C2C模式,Hulu是B2C模式。这两个模式在中国都不行。C2C模式,YouTube自己还没搞明白呢,C2C的商业模式怎幺突破其实跟博客、Web2.0的模式突破是一个道理,就是要主动推送智能化,不要让大家漫山遍野去找信息,但一直没有寻找到突破的方式。B2C就是要有版权保护,要独家。Hulu为什么能成?美国四大电视台中两大电视台福克斯、NBC的电视剧资源它独家拥有。但以国内目前的模式,要么不播,要么家家都有,利益摊薄,之后谁都活不了。有人不信,愿意拿钱来烧,以为中国能出YouTube、Hulu,只能是撞墙。
  曾会明:相对于YouTube,我个人更加看好Hulu的模式。后者是由传媒巨头新闻集团和NBC创办的,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得到了很好的补充,并且保留了各自独立的发展空间。
  最近美国的康卡斯特(comcast)、时代华纳有线电视、考克斯通信(Cox Communications)、Cablevision、NBC环球、时代华纳的HBO、维亚康姆的MTV、CNN、TBS、TNT、Food Network、HGTV、发现探索频道、TLC、Animal Planet等多家有线巨头及媒体频道巨头联手,将推出视频网站服务。加拿大有线电视网络巨头罗杰斯也计划推出“加拿大版”Hulu网站。这些信息都充分表明传统媒体将不再一直传统下去,向互联网的拓展及转型将成为必然;新媒体不可能是空中楼阁,传统媒体是坚实的基础。而目前国内众多的视频网站是以技术为先导,内容规范和版权问题是其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一环。
  醒客:我认为YouTube是模式创新,长期向好,而Hulu是资源优势,不能产生互联网创新的高额增值,所以我个人更看好youTube。中国出不了“Hulu”,这个我和老谢的看法相同。因为尽管国内很多网站创建之初都以YouTube或者HuIu为样板,但是由于中国与美国法制与文化等方面环境不一样,如果不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做适应性调整,仅仅克隆他们的模式注定是不能成功的。而现在很多创业者心态比较急躁,很少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这也是最近几年来国内鲜有互联网创业成功案例的原因。
  《传媒》:如此说来,您对视频网站的未来完全不抱希望了?
  醒客:这个问题最好能分解成两个部分,视频有未来吗?现在那些较大的视频网站有未来吗?视频作为一个新兴的互联网应用方式,它的未来毋庸置疑。但对于当前这些视频网站来说,未来是个沉重的话题。
  如果说现在的视频网站都会关闭,这似乎有些极端了,但视频网站过度消耗了未来发展的空间却是事实,很多新兴的视频网站成立还不到4年时间已经显得老态龙钟,4年时间对于一个新网络应用来说,时间还短,正处在商业模式培养期,但很多网站的管理者都希望立即赚钱,这种速成式急功近利的想法对于视频网站的发展非常不利。
  谢文:我认为视频网站活不了,但视频网站死掉不等于视频市场死掉,视频只是一种形式,谁都可以做。
  《传媒》:那么未来的网络视频市场将是什么样的格局?
  醒客:现在,视频领域的竞争形势越来越激烈,门户网站、传统媒体比如很多电视台也都加入网络视频大战。新兴视频网站已经非常困难,大部分视频网站会被迫做非常大的调整,合并、出售甚至关门都是可能的。这个事情肯定会往下走,但怎么走,现在确实到了不太好估计的阶段。门户肯定机会最大,但能不能把握住也很难说,因为投入产出比还是偏低,成熟网站难以做过于超前的事。电视台可能对网络视频了解不多,但这几年视频行业已经培养了一批人,他们完全可能从现有视频网站向这些地方流入,所以传统电视台里面可能会有一两个做得好,但到底能成长到什么程度,目前还不好断定。
  《传媒》:2月19日,广电总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显示,央视目前正在筹备建立“国家网络电视台”,而且这个网络电视台将是与央视网络传播中心平级的机构。国家网络电视台如果成真是否会对未来的网络视频格局发生影响?
  谢文:这个网络国家电视台就是“植物人”,靠着央视的资源和实力,它能活,但肯定没活力。正局级,体制弊病在那儿摆着呢。另外,电视台的人做网络,观念的转变也是个问题。
  曾会明:国家网络电视台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在于庞大的内容资源,劣势主要是商业运营模式及运营经验。此外,在内容定位方面,既然冠以“国家”字样,虽有权威性但同时也导致很难放下身段。
  国家网络电视台对视频网站格局的影响将是深远的,首先是内容规范及版权管理将进一步加强,这对于一些视频网站的“擦边球”打法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其次,国家网络电视台的组建,将带动所谓的传统电视媒体进入互联网领域,对于原来的视频网站而言,竞争对手将增加,内容合作的门槛将提高,大家将面临新的市场格局。
  醒客:我不这么认为。从总体来看,国家网络电视台即便成立,对于视频格局也应该不会有根本性的影响,但由于资本对于这种变化可能存在顾虑,会对视频行业资金运作追成负面影响。
  互联网出现之前,我国媒体是一元制的,媒体都是国家的;有了互联网之后,出现了非国有的网络媒体,媒体呈现二元制方式,这是我国新闻制度非常大的进步。而从目前来看,商业网站与国有媒体还是有区别的,国有媒体更多是起到党和政府喉舌的作用,商业媒体更多地侧重于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二者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传播方式上,虽然有一定的共通性,但区别还是很明显。因此,二元制中的“官媒”与“商业网媒”,并没有太多的排斥性。国家网络电视台,我想应该是“官媒”的延伸,体现了政府对网络这个宣传阵地的重视,就像新华社也建立新华网一样。但在已经有了央视网的情况下,国家网络电视台与央视网如何处理关系等具体问题也说明,国家网络电视台真正成立还有很多论证工作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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