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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政办发[2017]12号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7年2月28日台州市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