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尽管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里,63岁的周吉宜就开始通过各方努力去阻止祖父的手稿被拍卖,但最终还是失败。5月12日,由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简称手稿)以184万元的高价落槌。
作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周作人的作品常出现在各类拍卖市场,然而,这次的手稿显得有些不同。周作人之孙、中国现代文学馆原副馆长周吉宜表示,这份手稿在“文革”抄家时遗失,而“文革”结束后,国家几次归还抄家物资,却并没有这部手稿,自此,它便下落不明。
5月23日,记者在周吉宜的家中见到周时,他正在收拾整理一摞材料。“既然未能阻止拍卖,接下来我打算好好准备准备,诉诸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周吉宜始终认为,手稿是属于包括他在内的周作人的子孙后人的。
“卯字号”里的名人篇章
《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为周作人于1918年7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著名演讲,后全文刊登于《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后来在1930年代收入中华书局等两个版本的《艺术与生活》一书中,如今此文仍旧可见于十月文艺出版社的周作人所著《艺术与生活》等书中。
已被拍卖的这份手稿,内多批校修改。末页周作人记“此稿经过鲁迅修改,文中添注涂改的字,都是他的手笔(也有几个例外)”。知其为周氏兄弟合璧之作。
这份被拍得184万元的近百年手稿,除了其历史价值外,其背后映射着周作人一段时期的重要经历。
1917年9月4日,张勋复辟事件结束后不到两个月,周作人收到了北京大学的正式聘书,上面写着“敬聘周作人先生为文科教授,兼国史编纂处纂辑员”,并言定教授月薪二百四十元,随后可以加到二百八十元为止。
根据公开资料记载,北大那时于文科以外,还设立了研究所。于1917年12月开始,凡分哲学、中文及英文三门,由教员拟定题目,分教员共同研究及学生研究两种。周作人参加了“改良文字问题”与“小说研究”两组,前者名单上有钱玄同、马裕藻、刘文典等人,却一直没有开过会。后者有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他们都作过报告。胡适讲题为《论短篇小说》,刘半农讲题是《论下等人小说》,周作人的讲题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
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曾评价说,周作人的讲演,具有某种纲领性:周作人这一代人在拒绝与否定他们的前辈——梁启超、林纾们“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道路同时,作出了自己时代的新的战略选择:从全面、充分地翻译、介绍与研究外国著作入手,摆脱历史的因袭思想,“放开度量,大胆地,无畏地,将新文化尽量地吸收”,以此作为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的突破口。
可以说,这份报告正式发表后,在学术界与创作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周作人通过自己的学术与教学活动,终于为北京大学所承认,周作人也因此成为“卯字号的名人”。
所谓“卯字号”,是北大文科教员的预备室,一排平房,一个人一间。蔡元培主持校政后,除聘李大钊为图书馆馆长、陈独秀为文科学长外,还聘请了一大批新、旧派名人任文科教员,“卯字号”也就成了群贤会集的场所,留下了许多为文学史家津津乐道的逸事。
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讲稿,也便成为了“卯字号”里的名人篇章。
书稿遗失46年后再现
“祖父很细致,是个挑剔的人,要保存的手稿,总习惯自己亲手装订,然后整整齐齐地摆放。”周吉宜回忆说,他幼时曾听家里大人们谈论过这份手稿,“因为有鲁迅的批改,而鲁迅的风格跟祖父的有区别,大人们在一起有时候会讨论他们两人风格的不同”。
周吉宜说,1966年8月2日,他祖父的和他的家被红卫兵查封。他清晰地记得抄家那天,在“革命来了”的时风下,早两个月前学生们就早已停课,他正好在家。当时他正在自己房间里主动“破四旧”,整理书架。突然,从外面闯入几个红卫兵。因为早有预感,只有17岁的周吉宜显得特别淡定,当红卫兵搜到周吉宜的屋子时,看着正在收拾整理书架的他,不知以为他也是红卫兵还是什么原因,竟什么话没说,就到别的房间“扫荡”去了。
“抄家不止一次,来了好几拨红卫兵,最后,手稿(《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连同我家的和我祖父所有的物品都被抄走。”周吉宜告诉《方圆》记者,文革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向他们分批归还了其祖父的部分物品,但上述作品的手稿未在其列,下落不明。
直到今年五一期间,周吉宜在订阅的《文汇读书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春拍推出“唐弢珍藏”专场,鲁迅修改周作人手稿现场拍卖。拍卖的作品正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看到遗失的祖父手稿时隔46年后再出现,周吉宜有些激动。
据悉,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手稿,是嘉德2012春拍推出的“唐弢先生藏珍”中二十余件之一。唐弢是当代著名的杂文作家、中国现代文学史和鲁迅研究的专家。“唐弢先生藏珍”最重要的有两件,一是沈尹默《忆鲁迅》手稿(沈尹默后人亦已质疑手稿来源),另一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
周吉宜肯定地告诉记者,此手稿被查抄之前没有外传过。那么,手稿何以落入他人之手,又为何拿出来拍卖,仍是一个谜。
力阻书稿被拍卖未果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缘由,周作人的其他后人张菼芳、周美和、周美瑜、周美瑞等均委托周吉宜全权处理此事。
5月2日,周吉宜第一次联系中国嘉德公司,以手稿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口头交涉,要求拍卖行提供拍品所有者合法持有的证明,否则要求停止拍卖、返还手稿。随后,嘉德要求周吉宜提供相关抄家清单或确权证明。
“当时那种情况,哪有可能留什么清单和证明,我目前也拿不出确权证明,我问嘉德公司为什么不要求拍卖者提供合法性证明,得到的回答是这是行业惯例,这真让人难以理解。”周吉宜说。
5月8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京开始预展。按照原计划,11日预展结束后,12日至15日正式开始拍卖活动。预展开始第一天,周吉宜再次跟嘉德交涉,但最终嘉德表示,由于周吉宜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拍卖会照常进行。
之后,周吉宜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嘉德拍卖行停止拍卖、返还上述手稿并提供该手稿来源。律师函中指出,手稿是周作人在“文革抄家”时丢失的物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周吉宜等周作人后人,为周作人的法定继承人,是该手稿的所有权人,未经其同意,拍卖上述手稿是侵权违法行为。
作为回应,嘉德公司于5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作了关于争议手稿的情况说明。嘉德公司表示,针对周先生提出的异议,其公司法务人员已请周先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其对该拍品享有所有权,但是,周先生回复没有任何材料。我公司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拍卖机构,不能仅凭异议人提出异议,却没有任何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就否认该拍品委托人对其享有的所有权,而予以撤拍。
至于拍卖公司是如何判断拍品的合法性,嘉德公司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在艺术品市场上,并不是按“作品的原作者”来确定所有权人,很多藏家均收藏了各名家之作,不会仅以“原作者”来判断是否为合法委托人。
对于媒体关于该拍品的著作权仍然在法定保护期内的质疑。嘉德公司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作品的所有权与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同的权利主体可以分别拥有同一作品的所有权或著作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拍卖是对该拍品的所有权进行处分,并不涉及处分著作权。
在嘉德公司关于情况说明的当天,周吉宜报警,称发现丢失的手稿出现在拍卖公司即将被拍卖,请求立案并予保全。110立即通知海淀派出所和周吉宜取得了联系,但经警方研究,因涉及“文革”抄家,所以没有为周吉宜立案,并告诉他可到法院起诉。
11日上午,周吉宜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准备起诉嘉德公司,但上午的排队号已经停发,下午法院又不接受立案,当天未能立案。
几经联系无果,周吉宜于11日下午找到主管拍卖行业的商务部反映情况,希望能制止拍卖。周吉宜认为,按照2005年开始施行之《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禁止拍卖”,据此规定,商务部足以能制止这场拍卖。
不过,周吉宜的希望再一次落空。商务部认为,嘉德公司是合法注册和运营的公司,商务部虽然有监管之责,但不负责执法。
手稿所有权归属说法不一
手稿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周吉宜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新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作人先生为手稿的所有权人,其逝世后手稿所有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截至目前,周吉宜先生及周作人先生的其他后人是手稿的所有权人,未经周吉宜先生及周作人先生的其他后人同意,任何对上述手稿处分的行为均为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但是,按照嘉德的说法,周吉宜需要证明手稿是当年被抄走的东西。在周作人研究专家止庵看来,周作人家被抄是事实,但是被抄走的东西是没法证明的,如果当时没有没收收条的话。
止庵联系到自己的亲身经历,“文革”中他家也被抄过,但是后来“百不退一”,退还回来的很少。即便是抄家时有了“收条”也未必有用,止庵的邻居家发生过这样的的事情:抄走了一把镶着珍珠的宝刀,但是按照收条上写的“刀一把”,只退还了一把市场上随处可见的菜刀。
显然,无法确定此手稿是不是“文革”被抄走的,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关于手稿的所有权人的问题,已经存在争议。
有网友认为,既然存在争议,那就应该先妥善解决,再决定手稿的处置问题。在拍卖委托人出示手稿合法来源证明之前,这件手稿是属于在当事双方存在争议的物品,按照惯例,此时嘉德公司大可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立刻停拍该物品,也可暂时代为保管,待手稿拍卖委托人或周家确定手稿的归属问题之后,再续拍或返还物品,而不是继续拍卖。
致力于文物法研究的律师刘洋对《方圆》记者表示,在手稿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周吉宜要想阻止嘉德公司继续拍卖手稿,应该到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批准申请后,嘉德公司才有义务停止拍卖。否则,嘉德公司停拍,就是违反其与手稿委托人之间的拍卖合同。
刘洋认为,拍卖公司在这起争议中承担责任较少,只需提供有人委托证据即可,而周作人手稿的合法继承人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周吉宜:我为什么要追回手稿?
《方圆》:关于手稿的所有权问题,众人说法不一,争论纷纷。最后,手稿还是被拍卖了,您当时是什么感受?
周吉宜:我的感觉是,40多年前“文革”中我家被抢了一次,现在又被抢了一次。手稿被拍卖前我努力想阻止拍卖,没能成功,接下来,我要诉诸法律手段,追究拍卖人、嘉德公司和商务部的法律责任。最近正在精心准备证据材料。
《方圆》:以前遇到过这类纠纷吗?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周吉宜:以前我们遇到过很多侵权纠纷,大都调解解决。这次起诉后,将是我们第三次诉诸法律为我祖父作品维权。1993年,我们起诉广电出版社侵犯著作权并胜诉,2005年,我们也曾起诉河南大学出版社、北京国林风图书公司两家单位侵犯著作权,最终也是胜诉。
《方圆》:为什么一定要追回手稿,是因为它现在的经济价值吗,它值180多万呢。
周吉宜:经济价值我们也很重视,但首先是因为它是我祖父的东西,本该属于他的后人。再者,现在关于我祖父可研究的资料很少,此份手稿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从这部手稿中可以看出周作人原来是怎样写的,鲁迅又是怎样修改的,二人的文风如何不同,这对他们的研究者来说,是很有价值的。这些可供研究的东西一旦成为私藏,就很难再为研究者所用。
《方圆》:您印象中的祖父是怎样的?
周吉宜:我祖父很安静、慈祥,说话声音不大,非常爱整洁,头发、指甲等总是干干净净。我的祖母是日本人,所以祖父的卧房是日式的,我记得小时候,还是幼儿园之前,我总爱到祖父的卧室里玩。每次祖父都会拿张老黄历的那种纸叠几下,粘点糨糊,递给我说“给,这是小水牛”。他没有架子,书架也对子女开放。
《方圆》:那一定有机会接触到您祖父的书稿吧,您也从事文学?您祖父对您的教育有何特别之处吗?
周吉宜:虽说祖父的书籍等都对我们开放,但我们还是不敢造次,他写的文稿我是绝对不敢擅自翻看的,只是有了问题就向他请教。祖父对我影响很大,他营造了一种文化气氛,但不束缚我们,让我们自由发展。我小学二年级对写作有兴趣,对于我写的东西,祖父总是看看不说什么,从不说教,即使后来,我爱上体育,打冰球受伤,再到后来着迷航模、射击,祖父也不会制止,给了我自由发展的空间。最终我没有走祖父的路子,干了理工科的活儿。
《方圆》:现在您及周作人的其他子孙手里,一定有很多您祖父的手稿?都是怎么处理的?
周吉宜:我们曾捐献了一部分,当然首先还是要回归社会,其实现在也在这么做,上海人民文学出版社刚刚出版了11本周作人译文全集。以前的一些相关书籍收录的我祖父的文章都是删减过的,一些精华的内容比如注解中的,都未曾面世,这次出版的文集通过补漏,把我祖父手稿上没有修改的信息都体现出来了。以后我们还打算出版祖父的日记、书信等。遗憾的是,家里保存的日记终是不全了,1935年以前的日记,祖父在文革前的六十年代因为生活困难卖给了文化部。另外,因为各种原因也丢失了一些。
《方圆》:这些手稿、日记,甚至是书信,除了文学方面的研究,还有哪些价值?
周吉宜:我祖父82岁去世,跨越了好几个历史年段,经历了多种思潮的洗礼和变革,通过他的思想的变化,也可折射社会某些层面的变化。另外,我祖父的日记还有某些意外的研究价值,说来也有趣,比如从清末开始,祖父天天记日记,其中记录了每日的天气变化,听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说,国家气象局曾将我祖父的日记作为气象资料来收集,以弥补长期战乱造成的气象历史资料缺乏。据说这份资料在业界学界的可信度很高。可以说,祖父的日记平实、真实,具有史实性。
作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周作人的作品常出现在各类拍卖市场,然而,这次的手稿显得有些不同。周作人之孙、中国现代文学馆原副馆长周吉宜表示,这份手稿在“文革”抄家时遗失,而“文革”结束后,国家几次归还抄家物资,却并没有这部手稿,自此,它便下落不明。
5月23日,记者在周吉宜的家中见到周时,他正在收拾整理一摞材料。“既然未能阻止拍卖,接下来我打算好好准备准备,诉诸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周吉宜始终认为,手稿是属于包括他在内的周作人的子孙后人的。
“卯字号”里的名人篇章
《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为周作人于1918年7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著名演讲,后全文刊登于《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后来在1930年代收入中华书局等两个版本的《艺术与生活》一书中,如今此文仍旧可见于十月文艺出版社的周作人所著《艺术与生活》等书中。
已被拍卖的这份手稿,内多批校修改。末页周作人记“此稿经过鲁迅修改,文中添注涂改的字,都是他的手笔(也有几个例外)”。知其为周氏兄弟合璧之作。
这份被拍得184万元的近百年手稿,除了其历史价值外,其背后映射着周作人一段时期的重要经历。
1917年9月4日,张勋复辟事件结束后不到两个月,周作人收到了北京大学的正式聘书,上面写着“敬聘周作人先生为文科教授,兼国史编纂处纂辑员”,并言定教授月薪二百四十元,随后可以加到二百八十元为止。
根据公开资料记载,北大那时于文科以外,还设立了研究所。于1917年12月开始,凡分哲学、中文及英文三门,由教员拟定题目,分教员共同研究及学生研究两种。周作人参加了“改良文字问题”与“小说研究”两组,前者名单上有钱玄同、马裕藻、刘文典等人,却一直没有开过会。后者有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他们都作过报告。胡适讲题为《论短篇小说》,刘半农讲题是《论下等人小说》,周作人的讲题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
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曾评价说,周作人的讲演,具有某种纲领性:周作人这一代人在拒绝与否定他们的前辈——梁启超、林纾们“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道路同时,作出了自己时代的新的战略选择:从全面、充分地翻译、介绍与研究外国著作入手,摆脱历史的因袭思想,“放开度量,大胆地,无畏地,将新文化尽量地吸收”,以此作为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的突破口。
可以说,这份报告正式发表后,在学术界与创作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周作人通过自己的学术与教学活动,终于为北京大学所承认,周作人也因此成为“卯字号的名人”。
所谓“卯字号”,是北大文科教员的预备室,一排平房,一个人一间。蔡元培主持校政后,除聘李大钊为图书馆馆长、陈独秀为文科学长外,还聘请了一大批新、旧派名人任文科教员,“卯字号”也就成了群贤会集的场所,留下了许多为文学史家津津乐道的逸事。
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讲稿,也便成为了“卯字号”里的名人篇章。
书稿遗失46年后再现
“祖父很细致,是个挑剔的人,要保存的手稿,总习惯自己亲手装订,然后整整齐齐地摆放。”周吉宜回忆说,他幼时曾听家里大人们谈论过这份手稿,“因为有鲁迅的批改,而鲁迅的风格跟祖父的有区别,大人们在一起有时候会讨论他们两人风格的不同”。
周吉宜说,1966年8月2日,他祖父的和他的家被红卫兵查封。他清晰地记得抄家那天,在“革命来了”的时风下,早两个月前学生们就早已停课,他正好在家。当时他正在自己房间里主动“破四旧”,整理书架。突然,从外面闯入几个红卫兵。因为早有预感,只有17岁的周吉宜显得特别淡定,当红卫兵搜到周吉宜的屋子时,看着正在收拾整理书架的他,不知以为他也是红卫兵还是什么原因,竟什么话没说,就到别的房间“扫荡”去了。
“抄家不止一次,来了好几拨红卫兵,最后,手稿(《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连同我家的和我祖父所有的物品都被抄走。”周吉宜告诉《方圆》记者,文革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向他们分批归还了其祖父的部分物品,但上述作品的手稿未在其列,下落不明。
直到今年五一期间,周吉宜在订阅的《文汇读书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春拍推出“唐弢珍藏”专场,鲁迅修改周作人手稿现场拍卖。拍卖的作品正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看到遗失的祖父手稿时隔46年后再出现,周吉宜有些激动。
据悉,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的手稿,是嘉德2012春拍推出的“唐弢先生藏珍”中二十余件之一。唐弢是当代著名的杂文作家、中国现代文学史和鲁迅研究的专家。“唐弢先生藏珍”最重要的有两件,一是沈尹默《忆鲁迅》手稿(沈尹默后人亦已质疑手稿来源),另一是《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
周吉宜肯定地告诉记者,此手稿被查抄之前没有外传过。那么,手稿何以落入他人之手,又为何拿出来拍卖,仍是一个谜。
力阻书稿被拍卖未果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缘由,周作人的其他后人张菼芳、周美和、周美瑜、周美瑞等均委托周吉宜全权处理此事。
5月2日,周吉宜第一次联系中国嘉德公司,以手稿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口头交涉,要求拍卖行提供拍品所有者合法持有的证明,否则要求停止拍卖、返还手稿。随后,嘉德要求周吉宜提供相关抄家清单或确权证明。
“当时那种情况,哪有可能留什么清单和证明,我目前也拿不出确权证明,我问嘉德公司为什么不要求拍卖者提供合法性证明,得到的回答是这是行业惯例,这真让人难以理解。”周吉宜说。
5月8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京开始预展。按照原计划,11日预展结束后,12日至15日正式开始拍卖活动。预展开始第一天,周吉宜再次跟嘉德交涉,但最终嘉德表示,由于周吉宜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拍卖会照常进行。
之后,周吉宜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嘉德拍卖行停止拍卖、返还上述手稿并提供该手稿来源。律师函中指出,手稿是周作人在“文革抄家”时丢失的物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周吉宜等周作人后人,为周作人的法定继承人,是该手稿的所有权人,未经其同意,拍卖上述手稿是侵权违法行为。
作为回应,嘉德公司于5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作了关于争议手稿的情况说明。嘉德公司表示,针对周先生提出的异议,其公司法务人员已请周先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其对该拍品享有所有权,但是,周先生回复没有任何材料。我公司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拍卖机构,不能仅凭异议人提出异议,却没有任何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就否认该拍品委托人对其享有的所有权,而予以撤拍。
至于拍卖公司是如何判断拍品的合法性,嘉德公司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在艺术品市场上,并不是按“作品的原作者”来确定所有权人,很多藏家均收藏了各名家之作,不会仅以“原作者”来判断是否为合法委托人。
对于媒体关于该拍品的著作权仍然在法定保护期内的质疑。嘉德公司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作品的所有权与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同的权利主体可以分别拥有同一作品的所有权或著作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拍卖是对该拍品的所有权进行处分,并不涉及处分著作权。
在嘉德公司关于情况说明的当天,周吉宜报警,称发现丢失的手稿出现在拍卖公司即将被拍卖,请求立案并予保全。110立即通知海淀派出所和周吉宜取得了联系,但经警方研究,因涉及“文革”抄家,所以没有为周吉宜立案,并告诉他可到法院起诉。
11日上午,周吉宜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准备起诉嘉德公司,但上午的排队号已经停发,下午法院又不接受立案,当天未能立案。
几经联系无果,周吉宜于11日下午找到主管拍卖行业的商务部反映情况,希望能制止拍卖。周吉宜认为,按照2005年开始施行之《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禁止拍卖”,据此规定,商务部足以能制止这场拍卖。
不过,周吉宜的希望再一次落空。商务部认为,嘉德公司是合法注册和运营的公司,商务部虽然有监管之责,但不负责执法。
手稿所有权归属说法不一
手稿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周吉宜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新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作人先生为手稿的所有权人,其逝世后手稿所有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截至目前,周吉宜先生及周作人先生的其他后人是手稿的所有权人,未经周吉宜先生及周作人先生的其他后人同意,任何对上述手稿处分的行为均为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但是,按照嘉德的说法,周吉宜需要证明手稿是当年被抄走的东西。在周作人研究专家止庵看来,周作人家被抄是事实,但是被抄走的东西是没法证明的,如果当时没有没收收条的话。
止庵联系到自己的亲身经历,“文革”中他家也被抄过,但是后来“百不退一”,退还回来的很少。即便是抄家时有了“收条”也未必有用,止庵的邻居家发生过这样的的事情:抄走了一把镶着珍珠的宝刀,但是按照收条上写的“刀一把”,只退还了一把市场上随处可见的菜刀。
显然,无法确定此手稿是不是“文革”被抄走的,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关于手稿的所有权人的问题,已经存在争议。
有网友认为,既然存在争议,那就应该先妥善解决,再决定手稿的处置问题。在拍卖委托人出示手稿合法来源证明之前,这件手稿是属于在当事双方存在争议的物品,按照惯例,此时嘉德公司大可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立刻停拍该物品,也可暂时代为保管,待手稿拍卖委托人或周家确定手稿的归属问题之后,再续拍或返还物品,而不是继续拍卖。
致力于文物法研究的律师刘洋对《方圆》记者表示,在手稿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周吉宜要想阻止嘉德公司继续拍卖手稿,应该到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批准申请后,嘉德公司才有义务停止拍卖。否则,嘉德公司停拍,就是违反其与手稿委托人之间的拍卖合同。
刘洋认为,拍卖公司在这起争议中承担责任较少,只需提供有人委托证据即可,而周作人手稿的合法继承人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周吉宜:我为什么要追回手稿?
《方圆》:关于手稿的所有权问题,众人说法不一,争论纷纷。最后,手稿还是被拍卖了,您当时是什么感受?
周吉宜:我的感觉是,40多年前“文革”中我家被抢了一次,现在又被抢了一次。手稿被拍卖前我努力想阻止拍卖,没能成功,接下来,我要诉诸法律手段,追究拍卖人、嘉德公司和商务部的法律责任。最近正在精心准备证据材料。
《方圆》:以前遇到过这类纠纷吗?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周吉宜:以前我们遇到过很多侵权纠纷,大都调解解决。这次起诉后,将是我们第三次诉诸法律为我祖父作品维权。1993年,我们起诉广电出版社侵犯著作权并胜诉,2005年,我们也曾起诉河南大学出版社、北京国林风图书公司两家单位侵犯著作权,最终也是胜诉。
《方圆》:为什么一定要追回手稿,是因为它现在的经济价值吗,它值180多万呢。
周吉宜:经济价值我们也很重视,但首先是因为它是我祖父的东西,本该属于他的后人。再者,现在关于我祖父可研究的资料很少,此份手稿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从这部手稿中可以看出周作人原来是怎样写的,鲁迅又是怎样修改的,二人的文风如何不同,这对他们的研究者来说,是很有价值的。这些可供研究的东西一旦成为私藏,就很难再为研究者所用。
《方圆》:您印象中的祖父是怎样的?
周吉宜:我祖父很安静、慈祥,说话声音不大,非常爱整洁,头发、指甲等总是干干净净。我的祖母是日本人,所以祖父的卧房是日式的,我记得小时候,还是幼儿园之前,我总爱到祖父的卧室里玩。每次祖父都会拿张老黄历的那种纸叠几下,粘点糨糊,递给我说“给,这是小水牛”。他没有架子,书架也对子女开放。
《方圆》:那一定有机会接触到您祖父的书稿吧,您也从事文学?您祖父对您的教育有何特别之处吗?
周吉宜:虽说祖父的书籍等都对我们开放,但我们还是不敢造次,他写的文稿我是绝对不敢擅自翻看的,只是有了问题就向他请教。祖父对我影响很大,他营造了一种文化气氛,但不束缚我们,让我们自由发展。我小学二年级对写作有兴趣,对于我写的东西,祖父总是看看不说什么,从不说教,即使后来,我爱上体育,打冰球受伤,再到后来着迷航模、射击,祖父也不会制止,给了我自由发展的空间。最终我没有走祖父的路子,干了理工科的活儿。
《方圆》:现在您及周作人的其他子孙手里,一定有很多您祖父的手稿?都是怎么处理的?
周吉宜:我们曾捐献了一部分,当然首先还是要回归社会,其实现在也在这么做,上海人民文学出版社刚刚出版了11本周作人译文全集。以前的一些相关书籍收录的我祖父的文章都是删减过的,一些精华的内容比如注解中的,都未曾面世,这次出版的文集通过补漏,把我祖父手稿上没有修改的信息都体现出来了。以后我们还打算出版祖父的日记、书信等。遗憾的是,家里保存的日记终是不全了,1935年以前的日记,祖父在文革前的六十年代因为生活困难卖给了文化部。另外,因为各种原因也丢失了一些。
《方圆》:这些手稿、日记,甚至是书信,除了文学方面的研究,还有哪些价值?
周吉宜:我祖父82岁去世,跨越了好几个历史年段,经历了多种思潮的洗礼和变革,通过他的思想的变化,也可折射社会某些层面的变化。另外,我祖父的日记还有某些意外的研究价值,说来也有趣,比如从清末开始,祖父天天记日记,其中记录了每日的天气变化,听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说,国家气象局曾将我祖父的日记作为气象资料来收集,以弥补长期战乱造成的气象历史资料缺乏。据说这份资料在业界学界的可信度很高。可以说,祖父的日记平实、真实,具有史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