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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法发展阶段的划分,并不与国际关系的发展进程完全一致。国际法从17世纪初到19世纪中叶在欧洲产生并形成初步体系;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晚期从欧洲扩展到全球,并逐步形成较完整的体系;从冷战后至今直至未来。处于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成熟体系的阶段。新世纪在国际法“当代化”的进程中。应当为形成一个完善与成熟的国际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