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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我从黄埔江边的一所大学毕业,在朋友的帮助下进入外滩一家外国银行上班。学了4年的国际贸易,最后不过是坐在一个四面玻璃的小格子里面,对着电脑忙忙碌碌。刚开始的时候,嫩青的我当然不服气,觉得凭自己的能力应该被委以更重要的差事。但是随着时间缓缓流逝,看着那些连自己的英文名字都发不纯正的前辈做了比我更多的工作却没有我拿的薪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也就慢慢接受了这种生活。安稳,米米虽然不多,但也足够糊口。那时的我,大概可以少挥霍一些薪水存些钱去买一个LV的包来奢侈一下。
42岁的欧洲男子
我认识Elliott是工作的原因。那时我不到24岁,他42岁。他是英国一家大公司亚洲区的总管,有白人特有的魁梧身材和温和眼神。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神在我PORTS职业装下隆起的胸部停了几秒钟,然后微笑,说他是Elliott,要在上海做一些投资,希望我能给他一些建议。我的视线顺着他的视线滑到自己的胸前,发现衬衣胸口的扣子掉了,从我的角度能隐隐约约看到黑色的文胸。我有点尴尬地笑笑,示意他坐下,尽量职业化地给他分析了几个投资方向的风险和收益。然后他问我:“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和工作没有关系。”
与老外共进晚餐,那是很多上海女子的梦想。与一位有钱的外国男人发生艳遇,光是简单的一夜情就够她们吹嘘好一阵子。在大学的时候,因为专业的缘故,周围有些同学做着这样的事情。刚来的时候,我远没有上海女孩开放,虽然不至于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做爱,但也绝不允许自己和一个丁点儿感情都没有的男人上床。我不会吴侬软语,有点胖,看到周围的人们都迫不及待地赶超着国际时尚,美其名曰自己要为了学业而接触欧美文化,我只是穿着牛仔裤坐在宿舍的床上听Beatles。
4年的磨炼,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换了几个男朋友,多学了几种体位,努力减掉了那多余的几小堆肉,买了各种颜色的化妆品,留长了头发。没有烫,没有染,那是我最后的底线。
我笑着点头,他问我什么时候去接我比较方便。我告诉他我下午五点下班,我需要两个小时回家整理一下。然后是很常规地留下电话,告诉他在哪里接我。
第一天晚上很顺利。他告诉我,他来中国是因为和妻子离婚,不想留在那个伤心的地方。儿子今年7岁,由他抚养,现在在上海的国际学校念书。我还记得的,就只有他开一辆大红色的别克,君威之前的那种老款,很有气势的感觉,内敛而不张扬。他很绅士地送我到家门口,下车,给我开车门,轻轻地拥抱,在我的两边脸颊上亲吻一下,说:“晚安,我会给你打电话的。”没有接吻,没有做爱,我自己上的楼。
两个人的周末
工作还是照旧,Elliott两周来一次,来的前一天都会打电话给我,偶尔我第二天没有时间,他就会很礼貌地问,能不能改后天。很周全的西方礼节,非常职业化,但是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这样大概三四个月,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也几乎被我淡忘的时候,他在一次预约快结束的时候,笑着问我,能不能哪天晚上请我吃饭。
但是我拒绝了。那是一个星期五,我请了几天假,我打算回长沙探望母亲。
我很诚实地告诉他,我要回长沙探望母亲,我已经有半年没见到她了。他说,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带儿子去中国著名的娱乐城市玩玩。一个在地球的另一边生活了40多年的男人,居然知道我的家乡是个娱乐之都。不得不承认,那一刻他让我有点心动,于是我答应了。
周末很顺利,Elliott带着儿子住在酒店,我在家里陪母亲聊天遛狗,我们彼此过着各不相干的生活。几天里他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让我告诉出租车司机他要去韶山,毛主席的故居。
回到上海以后,我们的联系越来越私人化。又出去吃了两次饭,我们正式上床了,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于来了。然后这种生活慢慢成了习惯,周末他来我的小公寓,因为我不会做饭,他做西式的晚餐,两个人吃。然后看电视,聊天,做爱。他会带很昂贵的礼物来,Longines的手表和Hermes的丝巾,而我也从来不拒绝。没有什么好装清高的,我的确不需要依赖他生活,但这不是因为所谓的“精神独立”,而是我有工作。我不独立,否则不需要找个男人周末粘在一起。
我们都不是太看重责任的人。小心翼翼地,我们从来不谈及两个人的关系。或者是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算什么吧。他有新的女朋友,我们依旧一两个礼拜见一次,吃饭,做爱。我不和他喝酒,不泡吧。上海的夏天虽然闷热,但是我不喜欢他车里的空调吹出的汽车香水味,宁愿穿着人字拖啪嗒啪嗒地走出去。
一场朋友的婚礼
27岁那年的秋天,好朋友兼10年的同学银月结婚。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她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银月是典型的南方女子,很瘦,四肢纤细,皮肤白得总让人觉得好像生了病。高三毕业的暑假,我和她光着腿坐在中学校园的草坪上,她说她以后要去丽江或者凤凰这样的古城开一家民宿式的客栈,竹楼,推开窗户就能看见干净的溪水。每天晚上和住店的客人一起打打麻将,或者和上了年纪的婆婆学刺绣。大学4年,节假日我回长沙,看到她,依然是那灿烂的样子,没有陌生。
她的婚礼预定在那年的10月。我想多些时间陪着她,也好好让自己清静一下,所以请了长期休假。我给她买了Dior的Addict,还有一家不知名的西洋小店里印上我们俩的名字的皮质书签。挑了Jimmy Choo的高跟鞋和D
42岁的欧洲男子
我认识Elliott是工作的原因。那时我不到24岁,他42岁。他是英国一家大公司亚洲区的总管,有白人特有的魁梧身材和温和眼神。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神在我PORTS职业装下隆起的胸部停了几秒钟,然后微笑,说他是Elliott,要在上海做一些投资,希望我能给他一些建议。我的视线顺着他的视线滑到自己的胸前,发现衬衣胸口的扣子掉了,从我的角度能隐隐约约看到黑色的文胸。我有点尴尬地笑笑,示意他坐下,尽量职业化地给他分析了几个投资方向的风险和收益。然后他问我:“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和工作没有关系。”
与老外共进晚餐,那是很多上海女子的梦想。与一位有钱的外国男人发生艳遇,光是简单的一夜情就够她们吹嘘好一阵子。在大学的时候,因为专业的缘故,周围有些同学做着这样的事情。刚来的时候,我远没有上海女孩开放,虽然不至于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做爱,但也绝不允许自己和一个丁点儿感情都没有的男人上床。我不会吴侬软语,有点胖,看到周围的人们都迫不及待地赶超着国际时尚,美其名曰自己要为了学业而接触欧美文化,我只是穿着牛仔裤坐在宿舍的床上听Beatles。
4年的磨炼,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换了几个男朋友,多学了几种体位,努力减掉了那多余的几小堆肉,买了各种颜色的化妆品,留长了头发。没有烫,没有染,那是我最后的底线。
我笑着点头,他问我什么时候去接我比较方便。我告诉他我下午五点下班,我需要两个小时回家整理一下。然后是很常规地留下电话,告诉他在哪里接我。
第一天晚上很顺利。他告诉我,他来中国是因为和妻子离婚,不想留在那个伤心的地方。儿子今年7岁,由他抚养,现在在上海的国际学校念书。我还记得的,就只有他开一辆大红色的别克,君威之前的那种老款,很有气势的感觉,内敛而不张扬。他很绅士地送我到家门口,下车,给我开车门,轻轻地拥抱,在我的两边脸颊上亲吻一下,说:“晚安,我会给你打电话的。”没有接吻,没有做爱,我自己上的楼。
两个人的周末
工作还是照旧,Elliott两周来一次,来的前一天都会打电话给我,偶尔我第二天没有时间,他就会很礼貌地问,能不能改后天。很周全的西方礼节,非常职业化,但是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这样大概三四个月,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也几乎被我淡忘的时候,他在一次预约快结束的时候,笑着问我,能不能哪天晚上请我吃饭。
但是我拒绝了。那是一个星期五,我请了几天假,我打算回长沙探望母亲。
我很诚实地告诉他,我要回长沙探望母亲,我已经有半年没见到她了。他说,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带儿子去中国著名的娱乐城市玩玩。一个在地球的另一边生活了40多年的男人,居然知道我的家乡是个娱乐之都。不得不承认,那一刻他让我有点心动,于是我答应了。
周末很顺利,Elliott带着儿子住在酒店,我在家里陪母亲聊天遛狗,我们彼此过着各不相干的生活。几天里他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让我告诉出租车司机他要去韶山,毛主席的故居。
回到上海以后,我们的联系越来越私人化。又出去吃了两次饭,我们正式上床了,我松了一口气,该来的终于来了。然后这种生活慢慢成了习惯,周末他来我的小公寓,因为我不会做饭,他做西式的晚餐,两个人吃。然后看电视,聊天,做爱。他会带很昂贵的礼物来,Longines的手表和Hermes的丝巾,而我也从来不拒绝。没有什么好装清高的,我的确不需要依赖他生活,但这不是因为所谓的“精神独立”,而是我有工作。我不独立,否则不需要找个男人周末粘在一起。
我们都不是太看重责任的人。小心翼翼地,我们从来不谈及两个人的关系。或者是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算什么吧。他有新的女朋友,我们依旧一两个礼拜见一次,吃饭,做爱。我不和他喝酒,不泡吧。上海的夏天虽然闷热,但是我不喜欢他车里的空调吹出的汽车香水味,宁愿穿着人字拖啪嗒啪嗒地走出去。
一场朋友的婚礼
27岁那年的秋天,好朋友兼10年的同学银月结婚。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她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银月是典型的南方女子,很瘦,四肢纤细,皮肤白得总让人觉得好像生了病。高三毕业的暑假,我和她光着腿坐在中学校园的草坪上,她说她以后要去丽江或者凤凰这样的古城开一家民宿式的客栈,竹楼,推开窗户就能看见干净的溪水。每天晚上和住店的客人一起打打麻将,或者和上了年纪的婆婆学刺绣。大学4年,节假日我回长沙,看到她,依然是那灿烂的样子,没有陌生。
她的婚礼预定在那年的10月。我想多些时间陪着她,也好好让自己清静一下,所以请了长期休假。我给她买了Dior的Addict,还有一家不知名的西洋小店里印上我们俩的名字的皮质书签。挑了Jimmy Choo的高跟鞋和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