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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是一种特殊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会直接影响特定公众的重大利益。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行政规划必须解决好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与权衡,关键是要确立起以规划区域内所有相对人的生命健康利益为本的法价值指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突出反映了我国以往的行政规划在此价值取向方面发生了重大偏差,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表达机制,坚持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原则,切实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法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