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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于2001年颁发并试行的<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办法>明确规定了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测算采用全成本法.这是医疗服务成本概念的一次改革,也为国家制定医疗收费指导价格及有关卫生方针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笔者根据近期以来对某些医院的调查,认为倘若在医疗服务成本中引进制造成本的观点,以服务项目的制造成本来测算社会平均成本将比目前的"全成本"法核算会更被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