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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初创于20世纪的美国,它不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还有助于激发其学习热情。然而,该模式移植入我国后,产生了案源不足、经费缺少保障、师资很难达标、学生出庭存在障碍等"水土不服"的现象。对此,我们不应彷徨、怀疑,而应多措并举对其予以积极克服,以使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各项优势在我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