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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对宝安区孕产妇死亡主要发生在流动人群这一特殊性,进行干预措施前后分析,为进一步减少孕产妇死亡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针对导致特殊人群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对宝安区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发生死亡的孕产妇进行分析。结果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常住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发生率6年平均分别为:流动人口90,19/10万、常住人口15.17/10万。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前5位顺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等.前四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