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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鲁甸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各村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村务公开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离鲁甸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还有一些差距,尤其是不适应广大村民对民主自治的要求;不适应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的要求;不适应广大村民维护自身基本权益的要求;不适应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程序不规范,重形式而轻实效,这不但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村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鲁甸县辖12个乡(镇),80个村委会,4个社区。目前84个村委会(社区)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75个,占村(社区)总数的89%,共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425人。各村都已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目前村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大多数村的村务公开应付敷衍,工作不深入、不规范。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公开时间间隔太长;有的村干部随心所欲,什么时候想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地点不适中。村务公开的形式仅限于公开栏的形式出现,大多制作简单,流于形式,形式单一,不便于让大多数村民了解知晓村务。有的把公开栏建在不便于群众光顾的地方,群众难以看到;有的村务公开栏缺乏管护,风吹日晒雨淋及人为损坏严重,难以使用;有的没有公开栏,只是在开会或干其他事时顺便公布;有的公开地点不确定,村干部想在哪里公开就在哪里公开。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村建项目,预算不公开、决算不公开,仅仅公开向村民筹资的名单,而筹资方案又不公开,有的只公开不痛不痒的内容,对热点、重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只公布办事结果,缺乏法定程序,有的公开由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查,使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五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有的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往往脱离本村实际,制度上墙也成了摆设。
2.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多数村级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一是有的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按自己的意愿指定而非村民选举产生,其资格不合法;二是有的村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不通知其参与,不与其商量,执行决议随心所欲,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不执行,监督作用流于形式;三是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相关的制度不完善,该建立的不建立,该落实的不落实,致使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3.村务公开的管理不到位
村务公开工作,多个职能部门都在管,基层无所适从,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问题)与监督主体(村民)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
4.轻视反馈意见,达不到村务公开应有的目标
有的村有公开无落实。没有认真收集村民的反馈意见,更谈不上落实,认为公开后就万事大吉。对村民的意见建议,该正确答复的不答复,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解决。
三、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
(1)部份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是怕麻烦、怕揭短、怕引发矛盾导致村民上访从而不想公开或不敢公开。
(2)部份村民对村务公开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仅是走过场、搞形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对参与决策和监督缺乏必要热情,对村干部的村务公开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使村务公开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3)受利益驱动,怕公开后损害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从而对村务公开采取应付的态度。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受制于村干部,无法或无力独立行使职权,丧失了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作用。
(5)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的督促不力。一是有的领导只注重抓政绩工程,抓看得见、摸得着的工程项目,对村务公开不关心、不过问;二是有的乡镇干部到村里接受了村里的招待,公开后自己不好说;三是村干部尤其是村主任基本上都是乡镇的人大代表,有的乡镇领导怕换届选举时不投自己的票,怕民主评议时对自己不利。因此不愿或不敢得罪村干部。
(6)一些規章制度让村务难以公开,按有关规定,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用,这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难做到,村干部出差办事,各色人员到村里视察、检查、参观,难免会发生一些吃喝,发生了就违背了一些规章制度,这种情况怎么公开。
四、做好村务公开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村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树立乡村干部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法制观念,让乡村干部充分认识到村务公开是缓解紧张的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让广大村民真正意识到村务公开是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有效途径之一,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敢于参与、善于参与、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村务公开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乡村干部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具体操作程序,具备良好的工作方法。
(2)抓好组织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抓好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主任的选举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不预先指定人选,完全由村民自由选举产生,乡镇党委政府应把注意力放在对危害公正、自由选举的宗教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及贿选的打击上,让选举充分体现民意,让村干部的政治生命掌握在广大村民手中,这样村干部就会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二是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广大村民根据有关法规自由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成员对广大村民负责,不受制于村委员,独立行使职权,其工作经费(包括误工补助)应有相应的保障;三是村级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3)纪检监察、民政、经管、组织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4)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包括村财务(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惠农补贴、农村低保、项目建设、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以及其他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规范公开程序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完善后公布。三是规范公开时间,村财务收支等内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民比较关心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四是规范公开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分别采用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民主听证会制度,民主听证会应定期召开,村委班子必须在民主听证会上接受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质询,民主听证会的内容及质询的问题应在公开栏上向村民公开。
(5)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罢免制度,应一定人数的村民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村主任进行信任投票,若通过不信任案,应提前选举村委会成员。这样就加强了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制约。二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议案制度。由村民代表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议案,村民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办理和答复,对合理议案,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是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收集、整理村民的反馈意见,并认真解释答复,定期将监督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村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鲁甸县辖12个乡(镇),80个村委会,4个社区。目前84个村委会(社区)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75个,占村(社区)总数的89%,共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425人。各村都已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目前村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大多数村的村务公开应付敷衍,工作不深入、不规范。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公开时间间隔太长;有的村干部随心所欲,什么时候想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地点不适中。村务公开的形式仅限于公开栏的形式出现,大多制作简单,流于形式,形式单一,不便于让大多数村民了解知晓村务。有的把公开栏建在不便于群众光顾的地方,群众难以看到;有的村务公开栏缺乏管护,风吹日晒雨淋及人为损坏严重,难以使用;有的没有公开栏,只是在开会或干其他事时顺便公布;有的公开地点不确定,村干部想在哪里公开就在哪里公开。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村建项目,预算不公开、决算不公开,仅仅公开向村民筹资的名单,而筹资方案又不公开,有的只公开不痛不痒的内容,对热点、重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只公布办事结果,缺乏法定程序,有的公开由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查,使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五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有的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往往脱离本村实际,制度上墙也成了摆设。
2.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多数村级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一是有的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按自己的意愿指定而非村民选举产生,其资格不合法;二是有的村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不通知其参与,不与其商量,执行决议随心所欲,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不执行,监督作用流于形式;三是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相关的制度不完善,该建立的不建立,该落实的不落实,致使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3.村务公开的管理不到位
村务公开工作,多个职能部门都在管,基层无所适从,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问题)与监督主体(村民)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
4.轻视反馈意见,达不到村务公开应有的目标
有的村有公开无落实。没有认真收集村民的反馈意见,更谈不上落实,认为公开后就万事大吉。对村民的意见建议,该正确答复的不答复,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解决。
三、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
(1)部份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是怕麻烦、怕揭短、怕引发矛盾导致村民上访从而不想公开或不敢公开。
(2)部份村民对村务公开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仅是走过场、搞形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对参与决策和监督缺乏必要热情,对村干部的村务公开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使村务公开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3)受利益驱动,怕公开后损害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从而对村务公开采取应付的态度。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受制于村干部,无法或无力独立行使职权,丧失了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作用。
(5)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的督促不力。一是有的领导只注重抓政绩工程,抓看得见、摸得着的工程项目,对村务公开不关心、不过问;二是有的乡镇干部到村里接受了村里的招待,公开后自己不好说;三是村干部尤其是村主任基本上都是乡镇的人大代表,有的乡镇领导怕换届选举时不投自己的票,怕民主评议时对自己不利。因此不愿或不敢得罪村干部。
(6)一些規章制度让村务难以公开,按有关规定,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用,这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难做到,村干部出差办事,各色人员到村里视察、检查、参观,难免会发生一些吃喝,发生了就违背了一些规章制度,这种情况怎么公开。
四、做好村务公开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村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树立乡村干部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法制观念,让乡村干部充分认识到村务公开是缓解紧张的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让广大村民真正意识到村务公开是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有效途径之一,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敢于参与、善于参与、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村务公开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乡村干部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具体操作程序,具备良好的工作方法。
(2)抓好组织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抓好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主任的选举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不预先指定人选,完全由村民自由选举产生,乡镇党委政府应把注意力放在对危害公正、自由选举的宗教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及贿选的打击上,让选举充分体现民意,让村干部的政治生命掌握在广大村民手中,这样村干部就会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二是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广大村民根据有关法规自由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成员对广大村民负责,不受制于村委员,独立行使职权,其工作经费(包括误工补助)应有相应的保障;三是村级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3)纪检监察、民政、经管、组织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以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4)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包括村财务(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惠农补贴、农村低保、项目建设、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以及其他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规范公开程序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完善后公布。三是规范公开时间,村财务收支等内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民比较关心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四是规范公开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分别采用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民主听证会制度,民主听证会应定期召开,村委班子必须在民主听证会上接受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质询,民主听证会的内容及质询的问题应在公开栏上向村民公开。
(5)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罢免制度,应一定人数的村民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村主任进行信任投票,若通过不信任案,应提前选举村委会成员。这样就加强了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制约。二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议案制度。由村民代表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议案,村民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办理和答复,对合理议案,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是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收集、整理村民的反馈意见,并认真解释答复,定期将监督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