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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解决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城乡养老并轨是当前热议的话题,此项政策的切实执行,将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城乡一体化打下基础。本文通过分析辽宁省养老保险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法相关数据调查对辽宁省养老保险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提出一些对实行养老并轨的可行性方案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并轨;可行性
一.研究背景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问题突出。退休金双轨制是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过低,如今工资的涨幅也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退休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而制度之间又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途离职只能‘净身出户’,阻碍了人才合理流动。
养老保险并轨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随着双轨制的弊端逐渐暴露,进行养老保险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改革在各地陆续展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对策,本文针对辽宁省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辽宁省人们对于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的态度,从而得到其现实的可行度。
二.养老保险并轨的理论阐述
(一)养老保险双轨运行制度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差距。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業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二)养老保险并轨运行机制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养老保险并轨制通过全国统筹、财政埋单、延迟退休三种解决方案来对应对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 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财政埋单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三)养老保险并轨的必要性
(1)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所传达精神不一致。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明显侵犯了养老公平权。现行双轨制企业缴费,机关不缴费;缴费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费的反而比缴费的高出几倍,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显不在一个平台上。
(2)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退休双轨制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对同类人员执行双重标准,使退休金差距相差巨大。这无异于是为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加油添薪。照此发展下去,极有可能会形成退休养老待遇的两极分化,出现退休金畸高畸低的不合理状况。其结果只能实现少部分人的小康而不是全面小康,改革发展成果就会仅被少数人分享而与大多数人无缘,这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完全相背离的。
(3)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和社会稳定。
双轨制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其实质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部门分配,按等级分配。企业职工作为国家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这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对此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威胁。 三.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分析
原有的养老保险双轨政策,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需求,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今天,难以解决当前在社会保障上的一些突出问题,因此我国必须对原有的双轨制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在开展了多地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试点后,已全面进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结合深圳进行改革以来所面临的问题,对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所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以针对性进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各地保险制度改革情况不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几经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并未随着其他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进行相应的改革完善,长期依靠着国家财政的支持,使得公务员与企业员工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双轨偏离越来越大。在不断地的改革中,各地进行了相关的改革试点,但是由于之前未进行系统的改革和相关的规定,因此各地的改革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各自进行,未进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十分混乱。
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标,各个部门制定的政策会出现一些相互矛盾、制约的情况。
(二)政府财政压力大、未来资金存在缺口
近五年来,全国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都超过百万,这当中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前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大学生就业难度大,还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公务员普遍被人们认为是有着工作稳定性好、福利待遇好的“铁饭碗”。这种情况,导致了大学生和其他优秀人才都争相想要通过考编制成为公务员,当无法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才考虑进入企业单位。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导致了每年有大量公务员退休,相较于我国目前的平均年龄,55岁的退休年龄依然偏早。在这种情况下,并轨制度实施后仍需由财政支付相当大部分的资金,而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多,未来财政资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
(三)改革后前后福利待遇差别较大、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改革前后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了原本工资相对较低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不再对公务员本身的福利待遇抱有期冀而出现辞职更换到企业单位的情况,这不利于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及发展,而且在吸引人才时相对以前缺乏吸引力。
四、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政策实施的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改革应遵循国情,设置过渡期
在改变费用承担结构的同时,也更多地体现出人性化和合理化的特征,根據各地区、各人员的不同,在根据中央政策文件的实质要求下,可以指定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做一套方案,因地制宜,促进最终政策实施和制度改革的成功改革目标明确,建立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为了避免改革前后差距过大,设置一个过渡期,让改革平稳进行。具体说来,就是要保证改革前后职工待遇水平的衔接,不能造成了前后过大差距,使得社会矛盾突出。这种改革,需要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过度,逐渐进行完善,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二)采取渐进式退休方式并构建多层次模式以解决资金缺口
通过渐进式退休的方式,能够逐年减少退休人员,缓解财政压力。同时采取渐进式的方式,避免突然一下子将退休年龄延后太多,影响到单位的人员结构安排。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虽然处于收大于支的情况,但是支出金额的年增长率大于收入的年增长率,通过渐进式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可以逐步解决未来几十年的养老资金问题。
(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筹资机制是这次改革的亮点和重点,把改革的动力和可持续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职业年金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福利待遇,可以避免改革前后职工待遇差别过大而影响到其生活差距过大;二是能够通过这种与企业单位的一定程度区别来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避免因福利待遇交叉而造成的人才流失。
(四)建立多元养老机制,大力加强社会基本养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多元养老机制。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的成分也可以进一步细化。我国可以结合自身国情,确立不同比例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提供基本保障、个人账户为主体、“企业年金、公务员职业年金、集体经济的分红和土地保障”为增益、个人积蓄和家庭互助为补充的养老资金体系。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养老金的资金安全和资金来源,以充分发挥多元养老机制保障来源、优化渠道、增益基础、促进和谐的作用。
作者简介
彭程(1993—),性别:女,名族:汉,籍贯:山东,职务/职称:无,学历:研究生,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人文社科)。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关键词:养老保险并轨;可行性
一.研究背景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问题突出。退休金双轨制是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过低,如今工资的涨幅也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退休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而制度之间又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途离职只能‘净身出户’,阻碍了人才合理流动。
养老保险并轨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随着双轨制的弊端逐渐暴露,进行养老保险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改革在各地陆续展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对策,本文针对辽宁省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辽宁省人们对于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的态度,从而得到其现实的可行度。
二.养老保险并轨的理论阐述
(一)养老保险双轨运行制度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差距。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業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二)养老保险并轨运行机制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养老保险并轨制通过全国统筹、财政埋单、延迟退休三种解决方案来对应对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 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财政埋单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三)养老保险并轨的必要性
(1)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所传达精神不一致。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明显侵犯了养老公平权。现行双轨制企业缴费,机关不缴费;缴费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费的反而比缴费的高出几倍,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显不在一个平台上。
(2)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退休双轨制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对同类人员执行双重标准,使退休金差距相差巨大。这无异于是为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加油添薪。照此发展下去,极有可能会形成退休养老待遇的两极分化,出现退休金畸高畸低的不合理状况。其结果只能实现少部分人的小康而不是全面小康,改革发展成果就会仅被少数人分享而与大多数人无缘,这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完全相背离的。
(3)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和社会稳定。
双轨制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其实质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部门分配,按等级分配。企业职工作为国家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这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对此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威胁。 三.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分析
原有的养老保险双轨政策,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需求,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今天,难以解决当前在社会保障上的一些突出问题,因此我国必须对原有的双轨制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在开展了多地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试点后,已全面进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结合深圳进行改革以来所面临的问题,对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所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以针对性进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各地保险制度改革情况不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几经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并未随着其他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进行相应的改革完善,长期依靠着国家财政的支持,使得公务员与企业员工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双轨偏离越来越大。在不断地的改革中,各地进行了相关的改革试点,但是由于之前未进行系统的改革和相关的规定,因此各地的改革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各自进行,未进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十分混乱。
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标,各个部门制定的政策会出现一些相互矛盾、制约的情况。
(二)政府财政压力大、未来资金存在缺口
近五年来,全国报考公务员的人数都超过百万,这当中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前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大学生就业难度大,还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公务员普遍被人们认为是有着工作稳定性好、福利待遇好的“铁饭碗”。这种情况,导致了大学生和其他优秀人才都争相想要通过考编制成为公务员,当无法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后才考虑进入企业单位。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导致了每年有大量公务员退休,相较于我国目前的平均年龄,55岁的退休年龄依然偏早。在这种情况下,并轨制度实施后仍需由财政支付相当大部分的资金,而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多,未来财政资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
(三)改革后前后福利待遇差别较大、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改革前后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了原本工资相对较低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不再对公务员本身的福利待遇抱有期冀而出现辞职更换到企业单位的情况,这不利于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及发展,而且在吸引人才时相对以前缺乏吸引力。
四、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政策实施的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改革应遵循国情,设置过渡期
在改变费用承担结构的同时,也更多地体现出人性化和合理化的特征,根據各地区、各人员的不同,在根据中央政策文件的实质要求下,可以指定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做一套方案,因地制宜,促进最终政策实施和制度改革的成功改革目标明确,建立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为了避免改革前后差距过大,设置一个过渡期,让改革平稳进行。具体说来,就是要保证改革前后职工待遇水平的衔接,不能造成了前后过大差距,使得社会矛盾突出。这种改革,需要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过度,逐渐进行完善,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国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二)采取渐进式退休方式并构建多层次模式以解决资金缺口
通过渐进式退休的方式,能够逐年减少退休人员,缓解财政压力。同时采取渐进式的方式,避免突然一下子将退休年龄延后太多,影响到单位的人员结构安排。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虽然处于收大于支的情况,但是支出金额的年增长率大于收入的年增长率,通过渐进式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可以逐步解决未来几十年的养老资金问题。
(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筹资机制是这次改革的亮点和重点,把改革的动力和可持续性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职业年金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两大问题:一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福利待遇,可以避免改革前后职工待遇差别过大而影响到其生活差距过大;二是能够通过这种与企业单位的一定程度区别来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避免因福利待遇交叉而造成的人才流失。
(四)建立多元养老机制,大力加强社会基本养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多元养老机制。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的成分也可以进一步细化。我国可以结合自身国情,确立不同比例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提供基本保障、个人账户为主体、“企业年金、公务员职业年金、集体经济的分红和土地保障”为增益、个人积蓄和家庭互助为补充的养老资金体系。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养老金的资金安全和资金来源,以充分发挥多元养老机制保障来源、优化渠道、增益基础、促进和谐的作用。
作者简介
彭程(1993—),性别:女,名族:汉,籍贯:山东,职务/职称:无,学历:研究生,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人文社科)。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