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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工程是关于社会发展的实践活动,社会工程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构新的社会关系和结构模式去促进社会发展。本文从社会工程的分类来浅析社会工程的内涵。
【关键词】社会工程;哲学;分类
中圖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53-01
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呈现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格局,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承载及人类生存繁衍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呈现全球性、复杂性和不可调和性的发展态势。从国内情况来看,六十多年来我们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经历了艰辛和曲折,也取得了令世人举目的成绩。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改革发展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改革策略的弊端日益凸显。为了更好的解决实践问题,在学界掀起了一股工程哲学研究的热潮,为解决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脱节问题提供了新视角。
一、社会工程的哲学定义
社会工程是人们综合运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并将这些知识和技术进行重构与整合,以社会问题的解决为指向,以选择和建构政策、制度和具体的社会关系模式为内容,研究和探索社会发展模式的一般理论和方法。通过社会工程的模式设计、建构和选择,积极寻找社会合作方式,开发解决社会冲突的方案,从而提高社会行为和社会活动的效率和效益,解除社会发展的约束,使社会运行具有稳定性,社会变革具有进步性,社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社会工程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题中之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规律制约,其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在推进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经济、社会日益呈现一体化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社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在这一发展链条中,工程作为一种重要的人类实践活动载体,是连接科学和技术与产业和社会的桥梁,也就是说人类社会正是通过工程这个桥梁和实践载体而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既有改造自然世界的自然工程实践活动,也有改造社会世界的社会工程实践活动,这样社会工程就内在地包含于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之中。马克思曾鲜明指出,“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说,“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这样,马克思不仅阐明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或人的科学的统一性问题,而且突出了人在改造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问题,这样也就预示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方法的同一性。
二、社会工程的基本分类
一般而言,社会工程可以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来进行划分,根据政府是否参与工程实施过程,可以将社会工程分为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和非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并组织实施,这类社会工程具有强烈的政策目标导向性、行为规范性和社会公益性。这类社会工程既可能是涉及事关社会发展全局,如近年来我们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工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工程,也可能是专门解决某个领域的社会问题,如我们国家推行的旨在农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上学问题的希望工程。非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一般由社会组织或人民团体来主导并组织实施,这类社会工程主要以公益性社会宣传与行为引导为主,是对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的有益补充。这类社会工程也有自身的优点,它直接面向相关的社会群体,以服务社区或解决具体困难为目标,有效吸引和组织基层群众自愿参加,具有较好的群众基层,工程实施的效果也相对明显。
社会工程根据所作用的不同社会对象以及需要解决的具体社会问题而呈现出不同的工程形态,比如政治改革工程、经济改革工程、科技创新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社会管理工程等。这种社会工程划分主要决定于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工程作用客体,但很多时候解决某个社会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我们所谈的社会工程基本上都是以工程实施客体对象为划分依据的,比较典型的有我们国家在经济领域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实施的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工程如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在政治领域实施的反腐倡廉工程、党的建设工程,在社会领域实施的扶贫发工程、义务教育推进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等。
社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覆盖范围和活动规模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根据工程的实施规模情况,一般可分为小型社会工程和大型社会工程。小型社会工程仅涉及某个具体的社会问题或局部区域,社会工程的覆盖面小,组织实施相对比较容易,一般由地方政府或区域性社会组织在某个范围内或就解决某个具体社会问题组织实施,对人们的思想及其社会行为的影响的比较直接,对全局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其次,根据某项社会工程活动实施的性质,可以分为激进社会工程和渐进社会工程。激进社会工程往往出现在集权主义或者专制主义的政府上台统治初期,目的在于通过实施综合性社会改造运动来清除原有政权或社会架构,重新塑造全新的社会管理及文化观念。渐进社会工程的概念由波普尔提出,这种社会工程反对从上至下的大规模的社会改造运动,不同意破坏现有社会制度的稳定性,主张围绕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而釆取改良的方法逐步推进实施,属于一种改良主义思潮。
此外,根据社会工程的实施效果和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分为积极社会工程和消极社会工程。目前,我们看到的大多数社会工程都属于积极的建设性社会工程。有些社会工程虽然制定了一定的工程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人的因素、社会环境的因素以及管理的因素的影响,或者由于工程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工程活动不仅不能实现事先制定的目标,反而有时候还产生较大的负面效果,成为对社会造成破坏作用的消极的社会工程。
参考文献:
[1]王宏波.社会工程的概念和方法[J].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2000(1):45-5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
【关键词】社会工程;哲学;分类
中圖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253-01
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呈现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格局,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承载及人类生存繁衍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呈现全球性、复杂性和不可调和性的发展态势。从国内情况来看,六十多年来我们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经历了艰辛和曲折,也取得了令世人举目的成绩。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改革发展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改革策略的弊端日益凸显。为了更好的解决实践问题,在学界掀起了一股工程哲学研究的热潮,为解决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脱节问题提供了新视角。
一、社会工程的哲学定义
社会工程是人们综合运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并将这些知识和技术进行重构与整合,以社会问题的解决为指向,以选择和建构政策、制度和具体的社会关系模式为内容,研究和探索社会发展模式的一般理论和方法。通过社会工程的模式设计、建构和选择,积极寻找社会合作方式,开发解决社会冲突的方案,从而提高社会行为和社会活动的效率和效益,解除社会发展的约束,使社会运行具有稳定性,社会变革具有进步性,社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社会工程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题中之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规律制约,其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在推进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经济、社会日益呈现一体化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社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在这一发展链条中,工程作为一种重要的人类实践活动载体,是连接科学和技术与产业和社会的桥梁,也就是说人类社会正是通过工程这个桥梁和实践载体而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既有改造自然世界的自然工程实践活动,也有改造社会世界的社会工程实践活动,这样社会工程就内在地包含于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之中。马克思曾鲜明指出,“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说,“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这样,马克思不仅阐明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或人的科学的统一性问题,而且突出了人在改造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问题,这样也就预示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方法的同一性。
二、社会工程的基本分类
一般而言,社会工程可以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来进行划分,根据政府是否参与工程实施过程,可以将社会工程分为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和非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并组织实施,这类社会工程具有强烈的政策目标导向性、行为规范性和社会公益性。这类社会工程既可能是涉及事关社会发展全局,如近年来我们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工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工程,也可能是专门解决某个领域的社会问题,如我们国家推行的旨在农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上学问题的希望工程。非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一般由社会组织或人民团体来主导并组织实施,这类社会工程主要以公益性社会宣传与行为引导为主,是对政府主导型社会工程的有益补充。这类社会工程也有自身的优点,它直接面向相关的社会群体,以服务社区或解决具体困难为目标,有效吸引和组织基层群众自愿参加,具有较好的群众基层,工程实施的效果也相对明显。
社会工程根据所作用的不同社会对象以及需要解决的具体社会问题而呈现出不同的工程形态,比如政治改革工程、经济改革工程、科技创新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社会管理工程等。这种社会工程划分主要决定于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工程作用客体,但很多时候解决某个社会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我们所谈的社会工程基本上都是以工程实施客体对象为划分依据的,比较典型的有我们国家在经济领域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实施的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工程如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在政治领域实施的反腐倡廉工程、党的建设工程,在社会领域实施的扶贫发工程、义务教育推进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等。
社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覆盖范围和活动规模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根据工程的实施规模情况,一般可分为小型社会工程和大型社会工程。小型社会工程仅涉及某个具体的社会问题或局部区域,社会工程的覆盖面小,组织实施相对比较容易,一般由地方政府或区域性社会组织在某个范围内或就解决某个具体社会问题组织实施,对人们的思想及其社会行为的影响的比较直接,对全局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其次,根据某项社会工程活动实施的性质,可以分为激进社会工程和渐进社会工程。激进社会工程往往出现在集权主义或者专制主义的政府上台统治初期,目的在于通过实施综合性社会改造运动来清除原有政权或社会架构,重新塑造全新的社会管理及文化观念。渐进社会工程的概念由波普尔提出,这种社会工程反对从上至下的大规模的社会改造运动,不同意破坏现有社会制度的稳定性,主张围绕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而釆取改良的方法逐步推进实施,属于一种改良主义思潮。
此外,根据社会工程的实施效果和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分为积极社会工程和消极社会工程。目前,我们看到的大多数社会工程都属于积极的建设性社会工程。有些社会工程虽然制定了一定的工程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人的因素、社会环境的因素以及管理的因素的影响,或者由于工程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工程活动不仅不能实现事先制定的目标,反而有时候还产生较大的负面效果,成为对社会造成破坏作用的消极的社会工程。
参考文献:
[1]王宏波.社会工程的概念和方法[J].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2000(1):45-5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