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小产权房是否具有合理性,其基础就在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进入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的自由流转。在反哺农业达到城乡和谐发展的新经济形势下,土地使用权的二元结构应有所改变。不过房地产企业直接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的可行性有欠缺,而农民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则具有可行性。所以应占据道德制高点,即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为基点,积极解决小产权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