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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马秀红宣布,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国家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和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属于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或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此外,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费及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国家也将实行一定的减税政策。为了缓解现有外商企业增资时中方股金不足的问题,国家将设立专项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