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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是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此,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