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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虽然诞生于西方,但是在我国的适用有着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与我国传统的“和合思想”相契合,还与我国的现实法制基础相符合.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大力提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理念,在政策层面上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与实行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轻刑化、非刑罚化处理的成功做法以及目前我国试行的对犯罪人的社区矫正计划的实施推广,都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实施提供了相应的司法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