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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家族制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向现代公司转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这样并非说所有的家族制企业都必须改制成现代公司制,也并非说家族制企业都必须尽早尽快改制成现代化司制.民营企业自愿锁定在这种企业制定中的原因在于,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北景下,家族制存在有其合理性的明显优势.我国家族制企业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