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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控股的上市公司由于其市场化的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强烈的利润最大化动机,在我国证券政策和证券法律都有待完善的大背景下,使其比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大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甚至为利润最大化不惜违反法律,从而破坏我国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损害国家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文从三个方面谈这个问题:1,我国证券市场上非流通股股东对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剥夺不应该继续下去。2.自然人控股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导致的问题。3.自然人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私有非流通股问题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