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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体育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学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不仅使学生合法的人身权益受到伤害,而且也会给体育教育工作者本身造成影响,甚至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文论述了在体育教学中学校和体育教师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及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处理与预防.旨在使学校体育在面对学生伤害事故时,有法可依,也是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在学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中,更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师生双方的权益.
关键词:体育教学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前言
体育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合格人才的重担。体育教学有其特殊性,教师要进行动作示范,学生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身体活动,有大量的身体接触,激烈的竞争和肌肉用力。体育教学的独特形式难免导致运动损伤和发生伤害事故,这是一个现实性、社会性很强的问题。因此,从法律上了解责任事故及其范围,明确法律责任,正确处理和预防伤害事故发生,对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实施课程改革,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非常迫切的。
1 学校责任
体育教学中的伤害事故,是指体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对人的身体、健康构成损害并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或事件。[1]在审判实践中,学校在事故中应承担何种性质的民事责任是法院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的核心问题。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事故发生基本上只有侵权行为法调整,关于学校对体育课中体育伤害事故案件应承担责任性质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
2 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因学校在人员构成上有群体性,在教育活动按派上具有多样性,在教育时间上具有相对持久性,在教育群体构成上具有复杂性“学校教育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不可避免性”根据民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体育教学过程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大体有以下3种:
2.1 学校责任事故学校的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对于这类事故,学校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1)學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致使运动场馆、房屋倒塌;(2)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校未能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教学常规;(3)体育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4)学校体育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或处置使用不当;(5)在正常体育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撤离工作岗位; (6)在正常的体育教学时间内,教师随意让学生中途离开。
2.2 学校无责任事故
学校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教学过程中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2)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校事先又未得到家长和学生的通知;(3)教师的教育方法完全正确合理,学生却在课堂内自伤、自杀;(4)事故尽管发生在课堂,但纯属学生违反纪律引起,并在此事件中学校能证明没任何过失;(5) 事故尽管发生在课堂,但纯属校外人员私自闯入寻衅闹事,扰乱正常教学事故。
2.3混合过错责任
混合过错责任:(1)除了学校有过错之外,受害学生或第三者也存在过错的,各方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学生被兜里的钩针扎伤,因此具有过错。(2)双方都无过错的意外伤害事故,也同样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相应的责任。体育教学中学生在踢足球或打篮球时,如果两名学生同时为了争球,就很容易撞伤或摔伤。
3 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与预防
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应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并以健康为基本价值贯穿于《课标》的全部过程。如果体育伤害事故不断发生,就无“健康”可言,课改就失去它的价值。做好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预防,处理好体育教学伤害事故,是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工作、实施课改的重要举措。
3.1 提高防范意识,重视安全教育
加大对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防范的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列入教学计划之中。体育教师也要教会学生一些常用的自我保护的方法,技巧以及医疗保健知识和急救方法等。学校可以利用讲座、板报知识等多渠道开展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
3.2 加强体育工作管理,预防伤害事故发生
加强体育基本常规的要求。教师要在活动前对学生做出严格的常规要求,因为体育活动和教学是在较大空间范围和动态中进行的,其扰动因素多,这是防范伤害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一种职责的体现。如:上下课前的整队报告人数,既是一种纪律形式和对学生的考勤,也是对某种责任的明确,如果有同学未到或早退,是什么原因,教师就可以了解和处理。
3.3 妥善的处理伤害事故
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被完全杜绝,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教师要及时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并组织护送医院抢救。学校要及时调查和认定责任,使学生伤害抢救快速化和科学化。学校在处理伤害事故时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的处理” 使伤害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已经发生的伤害事故,应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加以解决,依法分清各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做到公平、公正、避免矛盾激化。
4 结论
目前,我国学校管理者和体育教师的法律责任还不高,依法治教的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在学校体育法制建设问题上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具体,相关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体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广大体育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以高度责任心,科学地组织体育活动。作为家长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看待体育课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保证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学生快乐地活动,健康地成长。
参考文献:
[1]许召怀.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言论﹒管理2003,(4):7
[2]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68
[3]谭晓玉.美国法院如何认定校园伤害事故[N].人民法院报.2001
关键词:体育教学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前言
体育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合格人才的重担。体育教学有其特殊性,教师要进行动作示范,学生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身体活动,有大量的身体接触,激烈的竞争和肌肉用力。体育教学的独特形式难免导致运动损伤和发生伤害事故,这是一个现实性、社会性很强的问题。因此,从法律上了解责任事故及其范围,明确法律责任,正确处理和预防伤害事故发生,对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实施课程改革,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非常迫切的。
1 学校责任
体育教学中的伤害事故,是指体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对人的身体、健康构成损害并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或事件。[1]在审判实践中,学校在事故中应承担何种性质的民事责任是法院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的核心问题。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事故发生基本上只有侵权行为法调整,关于学校对体育课中体育伤害事故案件应承担责任性质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
2 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因学校在人员构成上有群体性,在教育活动按派上具有多样性,在教育时间上具有相对持久性,在教育群体构成上具有复杂性“学校教育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不可避免性”根据民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体育教学过程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大体有以下3种:
2.1 学校责任事故学校的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对于这类事故,学校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1)學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致使运动场馆、房屋倒塌;(2)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校未能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教学常规;(3)体育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4)学校体育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或处置使用不当;(5)在正常体育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撤离工作岗位; (6)在正常的体育教学时间内,教师随意让学生中途离开。
2.2 学校无责任事故
学校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教学过程中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2)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校事先又未得到家长和学生的通知;(3)教师的教育方法完全正确合理,学生却在课堂内自伤、自杀;(4)事故尽管发生在课堂,但纯属学生违反纪律引起,并在此事件中学校能证明没任何过失;(5) 事故尽管发生在课堂,但纯属校外人员私自闯入寻衅闹事,扰乱正常教学事故。
2.3混合过错责任
混合过错责任:(1)除了学校有过错之外,受害学生或第三者也存在过错的,各方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学生被兜里的钩针扎伤,因此具有过错。(2)双方都无过错的意外伤害事故,也同样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相应的责任。体育教学中学生在踢足球或打篮球时,如果两名学生同时为了争球,就很容易撞伤或摔伤。
3 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与预防
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应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并以健康为基本价值贯穿于《课标》的全部过程。如果体育伤害事故不断发生,就无“健康”可言,课改就失去它的价值。做好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预防,处理好体育教学伤害事故,是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工作、实施课改的重要举措。
3.1 提高防范意识,重视安全教育
加大对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防范的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列入教学计划之中。体育教师也要教会学生一些常用的自我保护的方法,技巧以及医疗保健知识和急救方法等。学校可以利用讲座、板报知识等多渠道开展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
3.2 加强体育工作管理,预防伤害事故发生
加强体育基本常规的要求。教师要在活动前对学生做出严格的常规要求,因为体育活动和教学是在较大空间范围和动态中进行的,其扰动因素多,这是防范伤害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一种职责的体现。如:上下课前的整队报告人数,既是一种纪律形式和对学生的考勤,也是对某种责任的明确,如果有同学未到或早退,是什么原因,教师就可以了解和处理。
3.3 妥善的处理伤害事故
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被完全杜绝,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教师要及时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并组织护送医院抢救。学校要及时调查和认定责任,使学生伤害抢救快速化和科学化。学校在处理伤害事故时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的处理” 使伤害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已经发生的伤害事故,应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加以解决,依法分清各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做到公平、公正、避免矛盾激化。
4 结论
目前,我国学校管理者和体育教师的法律责任还不高,依法治教的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在学校体育法制建设问题上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具体,相关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体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广大体育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以高度责任心,科学地组织体育活动。作为家长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看待体育课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保证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学生快乐地活动,健康地成长。
参考文献:
[1]许召怀.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言论﹒管理2003,(4):7
[2]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68
[3]谭晓玉.美国法院如何认定校园伤害事故[N].人民法院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