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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总体上强调的是政府行政职能在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过程中的作用,尚未从根本上建立起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内在长效机制,未建立起对土地市场主体集约用地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占供地比重最大的工业等生产经营性用地仍主要以协议出让方式进行行政配置,缺乏集约用地的内在动力在当前条件下,完善集约用地政策的重点应放在三个方面的转变上:一是由行政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二是对建设项目由重视资产属性向重视生产要素属性转变;三是用地管理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