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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广大农民以崭新的主人翁姿态,通过折股联合、集资合股、带资人厂、合股经营、技术人股、参股合作、扩股发展以及发行股票等多种股份制形式,改革原育社队企业,创办和发展乡镇企业.使乡镇企业在数量上和规模上实现了腾飞。必须肯定,没有股份制这种几乎任何财产主体都可以接受和利用的方式作为协作联合的纽带,乡镇企业不可能有迅速发展之势。